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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不正常人類研究中心
文章: 6,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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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兩段式左轉的問題 就是在於有的路口要,有的路口不要 規定還是強制的 這樣對機車來說不友善 因為騎到了地方看標誌才到要待轉 大家要的是兩段式左轉變成一個選項,而不是必須要做的事 對自行車來說也不友善 因為對自行車來說,大部分機車不需要兩段式左轉的路口 自行車都需要兩段式左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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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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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現在的確是選項阿→有的路口要有的不用 我騎自行車大部分就走自行車專用道 很少遇到待轉問題 就算遇到我也是乖乖照辦 因為我的腳踏車三十幾萬比摩托車還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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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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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應禮讓行人,於法有據,不能亂解釋汽車應禮讓機車之類。但要將機車引申至應禮讓行人,也沒問題,機車應禮讓行人,因為汽車在法律上可以包括機車,雖然民間不這麼用,但是可以理解。
先抄二段: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項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同法第48條第2項規定:汽車駕駛人轉彎時,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者,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 3,600元以下罰鍰。 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之規定: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汽車行經未劃設行人穿越道之交岔路口,遇有行人穿越道路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但移花接木、含沙射影、指鹿為馬,改成機車應禮讓大小客車,就不知道「依法」依在何法?「按規定」按在那一條規定? 此文章於 2022-05-23 02:35 PM 被 Irvinso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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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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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是贊成不用禮讓就看路權 不過我有小孩的話我會叫他看到大車能閃多遠就閃多遠 內輪差的故事可以看一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AkvpW5LWhI 這台貨車還有停喔 沒有停這個女生就再見了 此文章於 2022-05-23 02:40 PM 被 bigDDD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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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不正常人類研究中心
文章: 6,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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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選項不是有的路口要有的不用 而是所有路口都有兩段左轉待轉區 但是機車可以跟汽車一起用作左邊的左轉車道 讓使用者自選 https://goo.gl/maps/ARUqD1M2RgYu1dQs7 自行車的待轉問題可以參考這路口 自行車要騎到左邊的車道 我覺得是有危險啊 這條是省道 不是每個自行車都是公路車踩一下就拚到四五十還有後照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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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13
文章: 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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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我家附近這條路 往高速公路的方向不用待轉 ![]() 往市區就要待轉 ![]() 所以沒有說每個地方都要待轉 如果你被開單你可以申訴 他沒拍到待轉的標誌就要撤罰單 你PO的自行車那種我沒看過 以前騎腳踏車上大坑我都走軍功路 ![]() 他有腳踏車專用道 此文章於 2022-05-23 05:58 PM 被 bigDDD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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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4,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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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像這種六線道的大路口, 白牌還是乖乖的待轉好 免得被大車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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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cdvd.com.tw/showpost.php?p=1087489044&postcount=7 一生卜卦 缺財想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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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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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只有一條 要拿自己的命去跟大車爭路權我沒意見 若是要鼓吹別人拿命去爭路權 這種人我瞧不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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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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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意見, 我會建議大路口, 前面(所有線道)都劃給機車一大塊停止區.
讓機車要右的右, 要直的走, 不要汽機車始動的時候交錯在一起, 讓機車先. (這裡不是什麼好話, 機車有鑽縫的劣根性, 無法解決, 讓他們停前面, 先解散) ... 少出人命, 少出車禍, 四輪的等後面一點也好. === 如果夏天機車停後面閃太陽, 那真的無解... 我不是想嘲笑, 但事實如此. 路口的確比較少遮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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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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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電子檔講的也是市府要的是教"機車防衛性駕駛"
防衛性駕駛 這不多述, 大家都知道 最常遇到就是前方車減速下來, 就可能有其他車要橫越, 或有人要下車, 或突然要給你左右轉. 近年來, 大家都講路權, 又加行車記錄器, 似乎吃了無敵星星一樣, 誰都不能侵犯我的路權. 也導致自己有若干的大意發生事故. 所以市府講不一樣的地方就是建立在機車有路權的狀況下, 如何讓自己不受傷. 聽起來有點新意, 也不錯啊, 不然宣導大家要遵守交通規格這種老生常談, 沒什麼人想用心去聽. 我倒覺得把主題改成, "機車如何閃避三寶駕駛" 也許機車族及cheap會比較聽得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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