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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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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您的見解,完全是獨厚子女的條款啊... ![]() 另外,如果養兒防老的觀念不需要... 那民法也該修訂,父母過世後,相關財產與債務的限定繼承對象一律設定為國家! 其子女不得直接繼承該父母的任何財產,父母生前給予子女的所有贈與,也不該有免稅額設定,一律比照對陌生人的贈與條款如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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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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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可以提告並且不讓他繼承財產,選擇權在自己,小孩也是自己寵壞的,怨不得人。 而且這個案例也不能說明甚麼,就算有這條法也不能怎麼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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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單身老喔襪!
文章: 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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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
有很多的子女光是負責一些債務, 沒有多餘的錢可以當作孝親費的話難道也要抓去關嗎? 可能子女都有心要照顧, 但是沒有能力的要怎麼辦, 又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月入5萬以上, 如果真的通過我看生育率只會更低而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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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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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沒人提要立什麼法?立法的詳細內容是什麼?老是提立法立法,要立什麼卻說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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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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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如果養小孩是有目的,勸你還是不要生算了,我兒子成年就打算讓他出去了,我要求只有 過年過節要記得回來讓我看看,平常想他我會自己去找他,我不想給他任何包袱,想過什 麼生活自己去爭取,如果我生病他不願回來看我,那是我教育及親子關係經營失敗,就算 有這條法也不能幫助我甚麼,心不在此強制他給錢有甚麼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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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板橋
文章: 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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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只是最低程度的道德,凡事只以合法為唯一標準的話很快就會發現有啥事都辦不成了,但道德只宜自律,不宜律人,把較高層次的道德形諸於法律要求所有人都能做到,一樣是行不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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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大夫之無恥,是謂國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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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7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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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盡孝道的定義為何怎麼也不定一定出來法規咧? 看一個月要多少錢,要見多幾次面、一年要陪同幾次出遊,聊多少天 我看沒救了~~ 比較想知道有哪些國家有類似沒盡孝道被判刑的法律條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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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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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親子關係是經營出來的,不要子女小時不好好跟他們相處,等孩子長大才抱怨他們怎麼都 不理我們,關係不融洽立法強制有用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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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5 您的住址: 無所不在
文章: 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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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既然決定要生,就要養育,天經地義,這段話沒錯,但是,做父母的難道也要有無條件忍氣吞聲的義務? 您有沒有聽過做父母的訴苦? 我同事聊起養兒經,也會自我解嘲的說: 那小子牛到我快抓狂,真想一把掐死他! 養兒大不易,養兒方知父母恩,孝道立法是為多數辛苦父母著想,請不要用少數案例否定一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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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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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大部份人不會否認孝道立法,只是孝道立法的內容和定義是什麼? 要立法總要有內容規範吧?法律能界定怎樣才算盡孝道?我很懷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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