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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我也不知道
文章: 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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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老闆的本就要有自已的風格,真的跟你太不合,又無法忍受,早點請對方走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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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多必有枯枝,人多必有白痴 樹不要皮必死無疑,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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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桃園VS台北
文章: 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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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也覺得有憑有據的給比較妥當... 就算是不告知其它員工也沒關係 不然真的是上行下效...公司爛很快... 而且是從根爛起...老闆想救都難 不過劉偉杰事件跟這有什麼關係...@@? 難道理律的企業文化類似這樣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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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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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以用其它的方法代替火人呢?
例如讓他轉品保類的 不過我真的很贊成多請一個年輕有能的來壓壓他 然後,熊大您也配合一下,殺一下對方的銳氣,讓對方知難而退 有時侯老人能動的手腳也蠻多的(到客戶端放話,或給對手一些不能說的東西) 可以的話,讓公司裡的輿論支持你,讓大家都覺得老人技不如人在吵吵吵 相對的,你會比較有力 才疏學淺,見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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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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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覺得憑什麼要把專業分享給他人呢? 他的專業也應該有相當的付出, 因為我就是一點一滴慢慢自己摸索學習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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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7
文章: 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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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人之前,不是要提前一個月嗎?
(很多公司直接發一個月,讓你找工作去不用來了) 按照勞基法不是一年給一個月嗎? 如果兩年給3個月就算了, 如果做1X年的話, 如果是老臣的話1X+1個月的薪水是人都會爭取到底吧? 難道法律無法強制執行? 除非公司倒閉一毛錢都沒有,不然我看到的案例多數人都拿到了阿。 人很討厭請他走路是沒錯,但給3個月打發人是不夠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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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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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上盡量讓專業的來,尤其是跨國會議的時候
有時候員工插嘴,是不想你出糗(一般常看到的是遞個小紙條給老闆修正) 有的人太強勢,嘴一開就停不了,等最後才看小紙條才知道臉丟大了 後面的技術人員不太可能扯自己老闆後腿,所以必須幫老闆講錯的東西找個藉口,但這樣是很累的 先前我朋友傳過一個文章給我,說有一種類型的人是很難管,但是他們又是個好人才 你技術無法凌駕他,他永遠不會服你,難道你就放棄一個人才?還是讓那個人為所欲為?(其實很多人這樣啦,連我自己也是) 我們自己在開跨國會議,都會有習慣性的pre-meeting 在這個階段,你可以先把演練一次,由技術人員來作協助檢視內容是否有誤 這種由主管出頭往往會出現micro management的問題 當客戶認為你的底夠的話(其實是技術人員協助你修正內容造成客戶的假像),問題直接找你,你撐得住? 重點在於在客戶面前你要表現的是? 1:我是一個技術背景很強的主管 (意思就是你一定就是一個頭,問題會找你,但是你背後技術團貴不見你就死了) 2:我下面的技術人員底子都很強 (意思就是,不用擔心我們公司在技術上有問題,我的團隊是足夠去承接這個case) 你想以個人主義來看還是公司利益來看,取決於個人, 我自己遇到的,當我們副總講一個東西,如果出錯,我會盡量想辦法讓他知道,不會先插嘴 不過有時候我們副總不會的,會直接丟給我們接球(目勢要夠好啦,該接不接會慘的) 老闆~~會議上只需講大方向(這已經早跟engineer敲好了),內容由專業補述即可 你看他在會議上表演也可以學東西阿^^" 有的客戶問的問題可精彩了,讓客戶幫你挖工程師的東西出來,這樣不是不錯? 更何況客戶要求的一定是客戶自己要的,把需求定清楚,你才容易知道甚麼東西最有價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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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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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呦
好大的官威 好屌的小老闆大人 要是我是那老臣 乾脆讓你在客戶面前鬧笑話 等著哪天你老爸跳出來當著眾人砲你 我躲著看笑話就好啦 老臣真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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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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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位小朋友以為專業是可以一年半載甚至三兩天學成 很抱歉 真正的專業是書本上找不到的 而是要你碰到了學到了才會了解 而且我也無法用三言兩語教會別人 等樓主工作多年了 大概才會頓悟我其中道理... 最後還是那句 真是實際狀況絕對不是書本是書本上那樣 否則咱們政府學者團隊怎會做那麼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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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1,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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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的確, 仔細想想, 員工沒有義務要交出真正的關鍵技術, 尤其是公司不仁當道的現世. 雖然對方可能真的不算是優良員工, 但叫對方交出他個人最有價值的資產.... 這怎麼說也說不過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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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討論也要找能溝通的, 跟狂吠的狗溝通只是浪費時間. 每日一句 : 很多不等於多數,也不等於少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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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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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告訴我:她在他身上找到了我沒有的優點
此文章於 2010-01-08 12:42 AM 被 095545055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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