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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您的住址: Tainan Taiwan
文章: 3,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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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乾脆限制道路只能政府的電腦自動控制車行駛 ,
全部人一律僅能搭乘該車通勤 , 砂石等貨物也一樣 , 出車禍當然國賠 , 想玩車 , 有專門賽車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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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卡美, 號鳥, 請多指教 ![]() ![]() ![]() 此文章於 2008-02-27 10:50 AM 被 shts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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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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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看不出來德國高速公路哪裡沒腦了... ![]() 說別人沒邏輯之前...想想自己的立論是不是真的牢不可破先吧 ![]()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請注意第八條之三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如果說超車時也被限制在最高速限內, 這條就等於自相矛盾的無用條文, 換句話說使用超車道超車時,在某個寬限值範圍內是容許超速的 當快則快當慢則慢,沒必要視高速為洪水猛獸,規則是人定的 能打包票現在的交通規則完全適用嘛? ![]() 有路權觀念跟正確的駕駛認知習慣,比"只會開在速限內"安全多了 ![]() 我還記得某個討論高速&快速公路惡意逼車超車的討論串, 進來留言的汽車駕駛幾乎清一色都覺得這是沒什麼了不起的小事 真的是讓我嘆為觀止,如果只會把速度跟危險程度劃上正相關 那也無怪乎台灣的用路人是這樣的水準了.... 這種觀念真的是恐龍時代的產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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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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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抱歉,這裡再吐個槽, ![]() 關於道路交通安全條例裡面規定騎乘動力機踏車輛必須配戴安全帽 這項規定一開始的爭議點是在"違憲"與否 因為法律的用意是在規範人民的行為,而不是做人民的褓姆, 這條規定之所以能通過釋憲,最主要是因為台灣有"全民健保"這個公營保險 因為高死亡跟成傷率會造成健保負擔,所以才能勉強過關 跟什麼空床減少基本上沒關係(法律制定者不會想到這種地方來 ![]() 放眼其他國家,就算騎重機上高速公路也不會強制要配戴安全帽 是有聽過要求帶上護目鏡而已... 這跟進步與否沒什麼關係,純粹是歐美站在憲法的角度來看 強制配戴安全帽過度侵犯個人自由... 所以上面有網友提到不帶安全帽不侵害到別人 基本上這點如果是在國外,確實是說的過去, 以上是根據以前憲法課程的上課內容, 上課老師是審議委員會召集人的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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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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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例如二高大多數路段前方開100能不能用110超車?可以! 前方車開105能不能用110超車?可以! 那前面的車開110呢?可以,但是已經超速。 車速每小時差一公里每秒差0.278公尺, 超速車道已經通融以最高速限開, 不需要在去逼迫其他車道的用路人, 在超速車道當烏龜才是錯, 不是所有車道! 再以開200公里平均時速110跟100時間的差異計算, 平均時速110要109.09分鐘, 平均時速110要120分鐘, 平均時速差10公里才差10分鐘, 有必要爭那幾分鐘嗎? 平均時速115跟110的差異是4.72分鐘。 以最高速限在超車道開就很足夠了。 上面用200公里算, 台北/新竹還不到100公里。 喜歡開快車的重點: 1.要求放提高速限。 2.強力取締時速未滿最高速限佔用超車道的人。 開車真的沒差那幾分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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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3 您的住址: 新竹/台北
文章: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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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乾脆自用車全部限速最高60好了.... 客運及公車等大眾運輸不限速, 那大家都會去坐大眾運輸, 因為比自己開車還要快又省錢省力.... 這種邏輯感覺就像新加坡政府會幹的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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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6,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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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想要選票,
就盡量提出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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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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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套句常看到的話, 選票? 那是什麼, 能吃嗎? 大多數人都很少開車上高速公路, 上高速公路的人也不是每個都喜歡開超過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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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3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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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不是問題呀,看你是要enzo , prosche gt2/3 turbo還是什麼超跑都好 反正臺灣哪個地方能讓這些超跑跑1/2車的極速 反而這些人開好車巴不得慢慢開欣賞其他人的回頭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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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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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不遵守交通規則就算都開40或50照樣出車禍沒辦法台灣人太多了地小空間狹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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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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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在110公里~!
那..哪天政府開放120、130公里的限速..那改裝的費用政府出... 應該改的是考照的制度,嚴格的把關,增加路測考試! 計程車管理也應該加強了!好幾次差點被計程車害死! 速度跟危險絕對不是等號,不按照車流來開車才是最恐怖的! 突然左右轉、突然緊急煞車、闖紅燈!這些才容易產生交通事故!超速的的話,只要車輛不突然發生故障,基本上產生的事故的機會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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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潛水員一號報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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