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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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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好奇這案例,能找到出處嗎? 因為現行的超跑車體險,是可以加保「許可使用免追償附加保險」 這樣借給別人出了車禍就不用向駕駛人追償 如果有這樣的判例,那所有車主只要口頭跟借車的人說不用賠就好了 對於保險公司來說並不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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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8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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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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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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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保費不會一樣的... 保險公司就靠算風險過活阿 一般車..保限定駕駛險,會便宜很多 不限定的要2萬,限定的只要一萬.... 所以...你這個車主,讓我保險公司虧錢 你保費就提高.... 下次你的超跑要保險...別人要五萬,你要25萬... 去找別家也一樣啦...保險公司有通報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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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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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乖乖超額保好保滿
以目前交通判例, 要達到超跑0 肇責大概只有自撞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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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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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講的跟我講的並不是同一件事情 一般車種限定駕駛人當然比較便宜 我講的是上面網兄提到的超跑案例 車主單單只是口頭跟借車人說撞壞了不用賠 法官居然就同意,等於在沒有投保免追償附加條款的情況下就有免追償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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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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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要傻了, 保險公司從來都不是慈善事業. 合約書上會有一堆例外條款, 最常見的就是酒駕. 另外, 保險公司只能幫你處理民事的賠償問題, 其他責任還是得要你自己扛. 最直接的是自己撞死了誰也沒辦法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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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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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沒有很難理解吧? 停車格 停車格 停車格 路路路路路路路路 ------------------ 路路路路路路路路 停車格 汽車 停車格 從停車格要出來,不是車頭都要先開出來 然後看到後照鏡有機車接近,就先停止動作等待後方機車通過 (說有保留足夠行駛空間、也不是突然冒出) 但不知對方怎麼騎的搖搖晃晃,自己跑來撞路邊的車 又剛好摔飛到對向車道,又剛好被對向大車輾到 於是就要負擔上千萬的賠償費用 --- 當然這是我朋友的說法,也許其中有誇張不實之處也不一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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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8
文章: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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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奇特的判例應該要上新聞
騎的搖搖晃晃應該是車速不快,那怎麼還會閃避不及被噴到對向車道。搞不好所謂停止動作車頭都不知道出來多少了,還是要有更詳細內容才有辦法判斷對錯吧,一面之詞本來就不可靠 引用:
此文章於 2018-12-19 11:57 AM 被 Melia183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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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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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案例有問題.... 債務的免除不得損害第三人利益 有保險....就轉移了債權 除非不出險.... 很多案例...一審是判a,上訴後.會翻轉成b.... 然後大家只記得a...因為有上新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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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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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簡單說, 汽車駕駛人都覺得"我有留足夠空間了", 但就最後的結果來看通常並非如此. 就像追撞事故, 後車通常都會辯稱"有保持車距, 是前方突然停止". 可是就最後事實來看, 既然會撞上, 就是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這安全距離不是"駕駛人覺得", 而是"最後事實"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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