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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F
Junior Member
 
SUNGF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943
引用:
作者woeimin
真希望她的家人與親友或朋友都不會發生這類的事情
不然就好笑了
比如說親友的小孩被XX
副教授:你為什麼不管好你的小孩呢


no

都是壞朋友害得!

     
      
__________________
世事浮雲何足問,不如高臥且加餐。

Get busy living, Or get busy dying.

因為我是和人類不同的生物啊。雖然降低身份當了卑下的軍人,但其實我是閃亮星星中的高等生命,到了二十九歲就會自動倒退越來越年輕。然後等到了十八歲又會自動停止返老還童,逐漸增加歲數,等再到二十九歲為止。一直這樣重複著。

——by奧利比·波布蘭《銀河英雄傳說》

偉大的人將火種傳給後人...大尾的人將他據為己有

(從M01偷來的簽名檔)
舊 2010-05-12, 10:47 A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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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F離線中  
塞小頭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0
引用:
作者海豹
那一集她講話的片段我講好有轉到

大意是說某個強姦犯(有沒有殺人我忘了)
有個犯罪模式的特點,都是在半夜2,3點在網路上跟女生聊天
之後再藉機把人給約出來犯案的
她說要大家想想
為什麼你的女兒會半夜2,3點還不睡覺上網跟別人聊天?
(大意是這樣,也許沒完全精確..)

她這話講完,全場是一片嘩然的
也當場受到另一方的反駁

有些受害者是有辜的,但也有些受害者是無辜的
硬要找些理由
讓無辜的受害者還有受害者家屬也得擔點責任
其心可"公議"啊...


在一個很對立的氛圍下,這種話是很刺耳的,的確是有一點道理在
不過呢,大家的看法會是,没你這強姦犯的誘拐,就不會有受害者的存在
不然半夜聊天都要被騙出去強姦的嗎
我想這才是社會上大部分人的觀點吧
 
舊 2010-05-12, 10:49 A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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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小頭離線中  
海豹
Golden Member
 
海豹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飛機跟捷運在窗外跑來跑去...
文章: 2,516
家裡如果有訂MOD黃金套餐的
在"知識"裡有三集在講英國的女子監獄
可以看一看
(先說好,我沒看到我想看的東西 )

老實說,看了之後對這些受刑人真的會多一點同情心
但...另外更瞭解到的是

有些犯罪者,根本不是"正常人"
這些人犯罪的衝動自己根本無法控制
舉教授所說的甘蔗園強暴犯為例
半夜3,4點約不到人
他就不犯案嗎?
如果網路找不到人,他提前在11,12點攻擊夜歸女子
那又要暗示這些夜歸女子也得承擔部份責任嗎?

這教授的犯罪行為學觀點,如果舉在臨時動意的加害者身上
或許還能適用
但對於那些"累犯"...一次犯完還在期待下一次的強暴犯來說
她的論點完全不成立吧...
舊 2010-05-12, 11:21 A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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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豹離線中  
Ming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0
文章: 5,720
引用:
作者cys070

至於告不告得成∼
到偵查庭那邊由檢察官決定
(應該還沒那樣無聊會自訴)

像她只是要個道歉

檢察官一定是勸和......

不一定全部告的成吧

怎麼感覺是以戰逼合

他現在有這動作就可以嚇阻掉很多人了
舊 2010-05-12, 11:23 A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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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離線中  
pcdvd user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8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66
題外話: 古時候如果罵皇帝腦袋有洞, 不知道是不是死刑?
舊 2010-05-12, 11:32 A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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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dvd user離線中  
yider
Elite Member
 
yide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Coruscant
文章: 4,466
引用:
作者海豹
那一集她講話的片段我講好有轉到

我記得她的話講完,全場是一片嘩然的
也當場受到另一方的反駁

有些受害者是有辜的,但也有些受害者是無辜的
硬要找些理由
讓無辜的受害者還有受害者家屬也得擔點責任
其心可"公議"啊...

這是支持廢死常用的手段
以偏蓋全最好用

但她忘了,即使那些少女被騙出門,她們錯在那?
不過就錯在太過信任別人,信任人性,就算道德上有爭議,這就該被人殺嗎?

不過我只會說副教授的論點有洞,而且非常大,她的腦有沒有洞我就不知道了,因為我又不是學醫的
__________________
舊 2010-05-12, 11:38 A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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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der離線中  
pingua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想到人權律師對陸正的父親說:難道你不怕上帝懲罰你?
__________________
我犯這些事,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

背叛是人們的本份,陰謀是生存的保證,淫褻是女人的天職,尊嚴是沒用的垃圾,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

舊 2010-05-12, 11:47 A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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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ua離線中  
cys070
Elite Member
 
cys070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519
引用:
作者Ming
不一定全部告的成吧

怎麼感覺是以戰逼合

他現在有這動作就可以嚇阻掉很多人了


沒辦法
給廢死他們舞台發揮就是激動的鄉民(百姓)
有收視率∼媒體就一直請它們來發表一些言論給大家罵

民意反對居多數∼要吐她們嘈方法多的是

面對玩法的,你用人身攻擊不過是中它們招

此文章於 2010-05-12 11:55 AM 被 cys070 編輯.
舊 2010-05-12, 11:50 AM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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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s070離線中  
old2chang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150
每個案件都是個案,不能1個理由打通關,自己是教法律的應該更清楚
舊 2010-05-12, 11:53 A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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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d2chang離線中  
比馬龍
*停權中*
 
比馬龍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15
引用:
作者Tadu
這位教授支持廢死只不過是沽名釣譽之輩

連網友的批評都不能原諒而加以興訟
怎能讓受傷害的被害者原諒加害者
又怎能說服大眾支持廢死呢?
或許有些網友的言論是激烈了點
但只是被罵就不甘心
那親人被殺害呢?

簡直是ooxx...

原諒?!

"廢死"就只是廢除死刑而已,還是要處罰加害者啊,哪是廢死就是"原諒"被害人!?

舉例不對稱,還說人沽名釣譽,我覺得你也很危險,有可能被告~~
舊 2010-05-12, 11:58 AM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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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馬龍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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