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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zabijia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8
引用:
作者florance
使用 "的" 的用意是指形容之意。
不然單純的寫 "樹枝末端" 則是把兩各名詞擺在一起而已。

肩膀的 "膀" 的部首是"肉部",根本不是月。
寫成上點下撇是應該要的,因為這才是肉部的正確寫法。

如果糾正這些基本的錯誤是有問題,那之後要學的國文或是其他東西也不用多說了。

這些還不是上次所提到的修辭學的東西,而是很基本的文法使用以及字體的寫法。

現在的記者也很腦殘...


非引戰,不過我個人同意月跟肉的差別,不同意第一點。

本議題中的「的」固然是用在形容詞,但是不知道各位以前在學作文的時候,老師有沒有教過「不要整篇文章滿滿的“的”字,要適度省略。

「走廊的盡頭傳來陣陣的響亮的腳步的聲音」會比
「走廊盡頭傳來陣陣響亮的腳步聲」來得「正確」嗎?
     
      

此文章於 2009-03-16 08:01 PM 被 sazabijiang 編輯.
舊 2009-03-16, 07:59 P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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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zabijiang離線中  
FD3STYPER
Master Member
 
FD3STYPE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無苦庵
文章: 1,943
引用:
作者florance
使用 "的" 的用意是指形容之意。
不然單純的寫 "樹枝末端" 則是把兩各名詞擺在一起而已。

肩膀的 "膀" 的部首是"肉部",根本不是月。
寫成上點下撇是應該要的,因為這才是肉部的正確寫法。

如果糾正這些基本的錯誤是有問題,那之後要學的國文或是其他東西也不用多說了。

這些還不是上次所提到的修辭學的東西,而是很基本的文法使用以及字體的寫法。

現在的記者也很腦殘...


你打字的時候有沒有發現, 膀的左邊看不出來是肉?

目前的繁體中文, 是標準化的結果, 在很久以前光是南北東西同一個字寫法可能就不大一樣,
但是看的懂,

舉例,

舊, 下面是個臼, 可是我從不知道啥時開始臼都會寫成"旧", 連兒童的兒我也是寫成




是對是錯?! 其實沒錯咧! 也沒有人看不懂!

當然啦! 文字標準化有一定的要求, 但不是苛求,
又舉個例, 國中發生的事, 有題健康教育跟毒蛇有關的, 答案是

飯匙倩

注意一下"倩"這個字, 有新注音的在選字的時候會發現右邊那個青的下面竟然是

円, 不是月.

麻煩了! 老師竟然要我們全部寫成円! 我的天啊! 這是印刷字體的問題!

小時候比較理直氣壯, 找了幾本字典以後就跟老師吵起來,
最後要出動國文老師才證明自己是對的.
 
__________________


10年
舊 2009-03-16, 08:05 P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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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3STYPER離線中  
BEE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5,452
我跟新朋友來到我家巷口 他問
---你住哪?
我用手指了指
---巷尾...
---你應該說住在巷子"的" 尾端 "的"右邊才對...

--好吧 我們絕交 ! 88

---不對! 你應該說我們以後斷絕 交往.....(聲音越來越小 因為我走遠了)


此文章於 2009-03-16 08:15 PM 被 BEE 編輯.
舊 2009-03-16, 08:10 P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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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E離線中  
PM二叔看照片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9
文章: 13
引用:
作者Lisa Hsu
這種時候請Google大神出來一下就好了
家具有139,000,000筆,傢俱有4,650,000筆.
既然正確的用法比較多,為何要去用錯的?
如果正確的用法已少有人使用,再說它錯或過時也不遲

靠~右邊走
從沒看過這麼白痴的比較法
還義正嚴詞的咧
舊 2009-03-16, 09:18 P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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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二叔看照片離線中  
伊卡魯斯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小徑分岔的花園
文章: 1,758
引用:
作者florance
使用 "的" 的用意是指形容之意。
不然單純的寫 "樹枝末端" 則是把兩各名詞擺在一起而已。

:

真要說的話樹枝也是不對,這也是兩個名詞,缺了所有格
應該說是樹的枝或樹之枝
所以應該是樹的枝的末端

看這些枝微末節的討論還真有趣
啊∼∼不對,應該說是枝的微、末的節的討論還真是有趣......
__________________
伊卡魯斯在夜間飛行
舊 2009-03-16, 09:19 P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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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卡魯斯離線中  
伊卡魯斯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小徑分岔的花園
文章: 1,758
文字語言的功能乃溝通之用,而非一味的強調其藝術價值∼∼
當大部分的人都能理解那個詞所代表的意義,那個詞就能正確的傳達意義,那就不必吹毛求疵,有許多文字的演變都是這樣,不然哪有那麼多異體字??同樣的意思不同寫法??
你今天罵人是要罵





還是要罵"雞巴"??
選一個大家都看得懂的吧!!拜託!!
__________________
伊卡魯斯在夜間飛行

此文章於 2009-03-16 09:32 PM 被 伊卡魯斯 編輯.
舊 2009-03-16, 09:27 P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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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卡魯斯離線中  
lu2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1
文章: 25
引用:
作者florance
使用 "的" 的用意是指形容之意。
不然單純的寫 "樹枝末端" 則是把兩各名詞擺在一起而已。

肩膀的 "膀" 的部首是"肉部",根本不是月。
寫成上點下撇是應該要的,因為這才是肉部的正確寫法。

如果糾正這些基本的錯誤是有問題,那之後要學的國文或是其他東西也不用多說了。

這些還不是上次所提到的修辭學的東西,而是很基本的文法使用以及字體的寫法。

現在的記者也很腦殘...

"的"很多地方本來就可以省略了
臺灣人就是臺灣的人,為什麼大家都要說臺灣人不說臺灣的人?
進一步講,"的"這個虛詞,會不會用是看你會不會省略它
比如說小學生常常會寫出"樹枝的末端上的露水"這種句子
越是不會用"的"的人,越喜歡用"的"......

另外問大家一個注音:月氏
事實上古人的分法是:裡面兩橫連左不連右的是月,左右皆連的是肉
大家都錯了
__________________
子曰:三人行必有我溼焉
孫子曰:以下溼對上溼
姑蘇慕容:以彼之溼,還溼彼身
舊 2009-03-16, 10:26 P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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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2離線中  
PM二叔看照片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9
文章: 13
引用:
作者Lisa Hsu
這種時候請Google大神出來一下就好了
家具有139,000,000筆,傢俱有4,650,000筆.
既然正確的用法比較多,為何要去用錯的?
如果正確的用法已少有人使用,再說它錯或過時也不遲

典型的 有了Google沒了腦子
舊 2009-03-16, 10:51 PM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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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二叔看照片離線中  
咕咕鳥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您的住址: 墓仔埔旁的樹上
文章: 1
看了這新聞....又想起我外甥的國文作業....
我想...有些老師也是懶.....
反正書商有題庫...就照著出題
有解答就照著改...
應該是"樹枝的末端"五個字..."樹枝末端"四個字就算錯...
完全不用大腦.....
舊 2009-03-16, 11:09 P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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咕咕鳥離線中  
drasil
Regular Member
 
drasi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引用:
作者florance
使用 "的" 的用意是指形容之意。
不然單純的寫 "樹枝末端" 則是把兩各名詞擺在一起而已。

肩膀的 "膀" 的部首是"肉部",根本不是月。
寫成上點下撇是應該要的,因為這才是肉部的正確寫法。

如果糾正這些基本的錯誤是有問題,那之後要學的國文或是其他東西也不用多說了。

這些還不是上次所提到的修辭學的東西,而是很基本的文法使用以及字體的寫法。

現在的記者也很腦殘...


恩,您的基本的錯誤也很明顯嘛。簡單的說就是頭裡面的腦燒壞了...

其他的東西也就不用多說了。
舊 2009-03-17, 12:26 AM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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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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