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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4 您的住址: 楓葉國
文章: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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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認為,救護車本身沒有法律刑責是應該的。大家也沒說是罪行。 但是,即使這樣,救護車本身在開也一定要小心去闖紅燈! 80km/h 這樣闖過去,誰聽的到救護車的聲音後還來得及反應? 國外的救護車救火車警車在闖紅燈時,也是煞車看確定沒事後再加速通過。 如果完全沒做到而造成損失,市府還是會補償的,即使駕駛本身並不算有法律責任。 還是妳以為亮個燈就可以製造世界大亂? 連美國警車在追車,除非有必要馬上讓她停下,否則都還是在後面看情況找不會有其他損傷的時機再出手。而中間因為如此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和市府會擔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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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您的住址: NJ
文章: 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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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光你從電視新聞所看到的警車追逐.甚至是親眼所見..請問時速都是多少?歹徒被追.幾乎都是 極速狂飆..你覺得美國警車還會慢到哪裡去嗎?前面我說過.工作的地方前面就是一個十字路口 .而主道就是46號公路.每次看到警車鳴警笛去追違規或是違法的車輛.時速都不會低於60英 里...最誇張的一次..5輛警車先是逆向以70英里以上的速度衝過去.10分鐘後又跟著被追的 那輛車高速衝過來....其他用路人不是減速慢行.就是停下來... 前面有人說:沒駕照所以可能不知道闖紅燈是違規!!!荒謬..從你開始上學.學校都有教你不可 闖紅燈.這都已經是國民生活須知了.跟有無駕照有何關係!!!還有人說若衝出來的是砂石車.. 救護車還會去撞嗎?又是可笑的論點.救人如救火.救護車司機又不是白痴..當他已經開到十 字路口時.還能對闖紅燈衝出來的車輛做選擇嗎?再說警笛的聲音本就很大聲.1~2百公尺外 就可以聽見(除非你耳背)..除非用路人心存僥倖.想說不會撞到我.就紅燈照闖不誤.不然就是 一心找死...就像常常發生的平交道車禍.除了機械故障卡在平交道上(這點我也很懷疑.幹麻 老是在過平交道車子才會故障!)..其他的不都是心存僥倖.衝啊..幾秒鐘的腎上腺激素爆發.. 換來的是回老家賣鴨蛋..可憐的是被違規的人造成傷忙的其他人.不是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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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屏東
文章: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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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聽過消防員無奈的說過
他們雖然擁有路權但是若肇事還是要自行負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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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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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怎麼大家都一直相言,他是以80km/h過路口 記者通常喜歡誇大 連一般都知道要減速 我就不信他們專業人員會不知道 此外,16歲那個昏迷不醒, 另一個2歲的已經沒事可以回家休養(真的像是被80km/h擦撞到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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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6
文章: 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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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週五才發生一起台中市消防局的救護車撞死一名騎機車的婦人
但那個例子中,救護車方向是紅燈,機車是綠燈 雖然救護車有道路優先權,但是仍然有業務過失的刑責,駕駛遭函送法辦 救護車雖然有道路優先權,可以闖紅燈,旁人也應該禮讓,但不表示可以撞死人也沒事 只是這個案例中,少女既無照又闖紅燈,這就得看法官怎麼判了,我想應該不會太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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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1 您的住址: my home
文章: 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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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灣人你能要求什麼?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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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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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說那些聽到救護車鳴笛聲不會減速禮讓的朋友~~
希望你們跟你們家人不會有用到救護車或消防車的一天~~ 不要到時救護車或消防車按照紅綠燈號誌行駛結果還要被你們抱怨耽誤救援時間.... 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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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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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消防車或是救護車的時候,就算要我闖紅燈都會讓出一條路給他們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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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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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客觀歸責用得最漂亮的是88年交訴更字第一號判決 不過那個判決跟這個不太一樣 因此我認為還是得衡量當時的情況來做判斷 因為路口有攝影機,所以也可以幫助判斷 另外我覺得還有一種可能 那就是因為演習所以特別有衝勁 提外話: 曾經在台北發生過某甲在五星鐵板餐廳當廚師耍刀 某乙是他的助手看到大廚耍一號刀所以很識相的端出高麗菜 不料因為太緊張所以跌倒然後撞到甲 甲手上的刀剛好飛出去打到客人... 當然回到主題 也讓我覺得台灣可以部分採取小型直昇機擔任救人的任務 這樣子也就沒什麼路權的限制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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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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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同意 同意 不管是任何特殊車輛 就算再危急的情況 不光救難為先 本身 路上其他駕駛 路人 的安全 應列為最先考量 以新聞來看 當然是少女的不對 救護車沒有錯 全憑文字敘述很難還原現場 救護車有絕對的優先權 但也要參考救護車當時的車速 以及是否有給他人足夠的反應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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