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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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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毒反吸毒
我記得蕭淑慎之前不是還代言啥反毒活動嗎?
這麼快就破功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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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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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這麼多人X,只覺得.........
社會風氣的敗壞、不只媒體,公眾人物也要負一部份責任呀! 套句以前上一輩的人說的,教壞小孩子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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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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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開電視看了一下新聞
不是什麼政客喝花酒外叫敢玩辣妹 就是明星吸毒AV化 臺灣人道德標準越來越低了... 此文章於 2006-12-19 09:43 AM 被 pantenor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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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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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個笨問題
香菸有所謂二手菸, 那大麻有二手麻嗎 吸食性的毒品也有所謂的二手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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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肝、爆肝,肝臟頂摳摳,折磨肝臟,身心疲勞。 爆肝加班精神LOW,你知、我知、他也知。 為了生活要爆肝,為了薪水要爆肝,爆肝操死你。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ZeVGDkj5J8 「往哪兒走?」 22.571581578862375, 120.54270501093441 https://www.youtube.com/shorts/xdYue1nHewM 姬勤四舍 ![]() 南豐吻臉輕輕 飄過來肉香濃 南豐吻臉輕輕 心已飢也迷濛 我倆緊偎親親 吃不完醬汁濃 我倆緊偎親親 口口飯都由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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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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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能上新聞炒話題就是好事,
過段時間再出來上幾個節目、掉幾滴眼淚,搞不好還出本書,我看多半會愈來愈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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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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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吸毒而已.又不妨礙他人.不值得大驚小怪吧.
反而是二手菸的製造者.才是殘害他人的兇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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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1 您的住址: 光之幻境
文章: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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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聯合報... 不就是上次那個三秒鐘可以從300km/h變成靜止的那家媒體? 這家記者的查證功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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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5 您的住址: 斷腸崖
文章: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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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大大別火~你要原諒她,因為她已經吸到什麼叫禮義廉恥都沒辦法判斷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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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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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吸毒不值得大驚小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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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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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 更新日期:2006/12/07 12:48
大麻案/認識鄭伯耕、沒買大麻 屈中恆喊冤:會配合調查 新聞 更新日期:2006/12/11 04:09 庹宗康、屈中恆:吸過大麻 對不起說了謊 庹宗康表示自己是在今年六月到八月這段時間曾使用過大麻煙,但地點是在泰國與菲律賓,且當時是以「輕鬆一下、好玩」的心態面對。 屈中恆隨後也現身記者會場,哽咽地說:「對不起,我說了一個謊,我曾說過我沒吸食大麻,但我曾吸食過。對不起!」 新聞 更新日期:2006/12/19 07:30 尿液能驗出大麻殘留的時間約為九十六小時,依檢驗報告,在被傳喚到案採驗尿液之前的廿六小時內,蕭淑慎仍有吸大麻;庹宗康、屈中恆、戎祥及張立威等四人,則在九十六小時內仍有吸食,而本案在他們到案前一周餘即曝光,顯示他們並未「避風頭」。 ====== 以上是新聞片段,中間還有新聞說庹.屈二人尿液檢驗沒問題,現在又是沒有去避風頭... 真的是符合媒體人,帶來戲劇效果的哩~~繼續看他們如何針對在96小時內仍有吸食的回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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