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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er71415
New Member
 
summer71415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碼頭
文章: 6
引用:
作者三段師範代
就是有你這種人才會把整個消費環境稿到這麼糟!!!
澳客的標準典範!!!!

這應該是問題的起因..
老實說,這種字眼很容易讓人發火

互相退一步吧

高興一點啊~~這裡是78區
     
      
__________________
HAPPY VAPOR !!!
舊 2006-06-04, 12:50 P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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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er71415離線中  
c3d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163
只要三次亂退的澳客列入黑名單...
 
舊 2006-06-04, 01:11 P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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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d離線中  
冷ㄉ很
Master Member
 
冷ㄉ很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趴趴跑
文章: 1,664
我只想問...列入黑名單之後怎麼辦
不讓他消費嗎
會不會到時鬧的更兇
__________________
我說那麼多是為什麼呢
無非是讓自己留點回憶
並且證明自己還存在著
最後就讓自己被人記得
松高人的回憶討論串
舊 2006-06-04, 01:16 P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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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ㄉ很離線中  
垃圾六號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around the world
文章: 1,476
貨物既出概不退換合理嗎?

關於之前有人提出的消保法第三節 第十九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 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這部分契約屬特種買賣。而此種買賣只有郵購和訪問買賣適用,因消費者在購買前無法確認物品之狀態和內容,所以訂定七日猶豫期。由此可知一般有店面且在固定地點販售的店家不適用此特種買賣。


然而大家都說拿商品回原購買店(經銷商)退換貨的就是澳客。那在此之前必需要先知道貨物既出概

不退換是否合法。

交易是店家和消費者間達成對於商品的權力轉換以相對的價金進行的契約關係。 簡單來說交易必然存

在契約關係。 而這種契約關係是需要消費者和店家彼此間同意才能達成。 一旦交易完成,也就表示雙

方同意此契約關係,並使契約成立。

而交易契約是甚麼? 貨物既出概不退換、退換貨需包裝完整、除人為因素外物品保固一年等等,以上

都是對於商品契約的一部份。 然而這些交易契約依消費者保護法第一條明訂是為保護消費者,因此明

顯不利於消費者之契約關係視同無效。(見第一條與第二節)

而貨物既出概不退換指的是商家只負有陳列、交易的責任,而對於消費者直接免責。這是明顯違背消

保法,而現在大家卻將貨物既出概不退換視為理所當然,實在是沒有法律的常識和觀念。

交易契約多訂於定型化契約上,而定型化契約是需要使消費者確實瞭解之後,於充分的認知下交易,

契約方為有效。 試問,光華商場或大多數店家有在店裡貼任何契約告示標語嗎? 交易前有確實告知消

費者商品使用方法嗎?有告知消費者相關的權利和義務嗎? 沒有,那也就直接違背了消保法的契約精

神。

商人從商必須要承擔商業風險,市場波動、匯率、天災、顧客等等。若是商人從商能降低商業風險到

最小,當然獲利會最高。所以商人當然想把顧客這一個風險完全去除,所以出現了貨物既出概不退換

的條款。而消費者保護法的便是為此而生。 越重視人權和法律的國家,消保法做的越好,因為交易是

無時無刻在發生。

在喊客人是澳客前,先看看自己的店家有沒有本著良心做生意吧!

參考:消保法本文

此文章於 2006-06-04 02:18 PM 被 垃圾六號 編輯.
舊 2006-06-04, 02:16 P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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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六號離線中  
apollo_749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引用:
作者summer71415
這應該是問題的起因..
老實說,這種字眼很容易讓人發火

互相退一步吧

高興一點啊~~這裡是78區

+1........

惡人先告狀.........
舊 2006-06-04, 02:22 P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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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ollo_749離線中  
TK3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871
所以只要商人沒有教我正確的使用此商品 我就可以原包裝要求退貨??

那超頻在不在這範圍之內??
舊 2006-06-04, 02:27 P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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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K3D離線中  
垃圾六號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around the world
文章: 1,476
引用:
作者TK3D
所以只要商人沒有教我正確的使用此商品 我就可以原包裝要求退貨??

那超頻在不在這範圍之內??


如果包裝內無任何說明或使用指示,則當可以返回原店家要求說明。若店家無法說明,則理

當可以協議退換貨。這是沒有疑義的。

舉例來說:甲買了一台McLaren F1,卻不會使用它的F1排檔。結果新車也沒有說明書,

原廠的工程師又擺爛不跟他說怎麼用。理所當然金主可以與原廠協議要求退換貨。


超頻不屬正常使用。若契約內規定保固範圍只限正常使用下,則超頻當不屬正常使用。故和

契約違背。
舊 2006-06-04, 02:42 P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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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六號離線中  
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看了以上的發言
不難理解,為何台灣的服務品質這麼差
台灣的服務業只能在台灣呆著不能出去外國
台灣的廠商只能做代工不能做品牌
沒有服務品質什麼都不是
舊 2006-06-04, 03:00 PM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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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離線中  
路人亂入
Elite Member
 
路人亂入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5,082
引用:
作者nomad
看了以上的發言
不難理解,為何台灣的服務品質這麼差
台灣的服務業只能在台灣呆著不能出去外國
台灣的廠商只能做代工不能做品牌
沒有服務品質什麼都不是


問題是:外國的客人來門市(大部分是歐美日的客人居多),來購買以前,

都很很仔細的詢問自己要的商品是什麼

不會像台灣的客人,很容易發生衝動性購買、殺價、有的沒有的...然後過兩天再跑回來說不好用要退 ....

唉...

不難理解,為何台灣的購物環境這麼惡劣
台灣的黑心商品為何這麼多
台灣的顧客大多買次等無法買一流
沒有購物心態什麼都不是

純路過...
舊 2006-06-04, 04:07 P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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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亂入離線中  
Tinginga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19
在台灣不就是這樣
商家說消費者是澳客
消費者說商家很黑心

習慣就好 沒啥好吵的
舊 2006-06-04, 04:10 PM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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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ginga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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