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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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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小弟贊成再 +1,主政者忘記立法的最初目的,只是造成惡性循環而已,政府若真的想作事,教育絕對比立一堆明目來罰款來的重要 引用:
超速確實是不難,隨便一台1.6的車,敢踩的話,高速公路超速 60公里絕非難事 小弟也贊成將速限提高,甚至德國的無限速公路,但以台灣現行普遍的駕駛道德及水平,還是維持現狀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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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是一個過程,可悲的是它不能重來,可喜的是,它也不需要重來。未來是充滿希望的,就算只剩一天的壽命,也要好好活。 =電影 童夢奇緣= 此文章於 2006-05-01 03:35 AM 被 et03167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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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北台灣
文章: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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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敝人以為,高速公路因飆車造成的事故數目,實在遠不及因龜車的影響多。 以速限分道,小弟以為首要,以此為前提,罰則才會讓民眾服氣。 其實在台灣的高速公路,一般民眾要開到160km/hr並不是件容易的事, 車速過快造成反應不及固然是事故原因之一, 但最常見的是內、中間車道龜速車橫行,導致塞車, 而趕時間的駕駛頻頻超車而造成險象環生。 --- 既名為高速公路,為何還有一堆「自以為安全」的龜車行駛在內車道? 小弟每天都上二高在桃園、台北間通勤,中和、新店、木柵間又特多隧道, 常看到的情況是,幾輛龜速車在接近交流道時,從內車道緩緩開到外車道下交流道, 後方的駕駛每每都要急踩煞車。 而這些出口幾乎都在隧道出口附近,一但出事,事故排除相當不易, 這就造成塞車的因素之一。 例如常塞的中和交流道,當交流道被回堵的車流佔據時,偏偏還有龜車在外車道慢慢爬。 加上不守規矩的駕駛人不願慢慢塞,從中間車道超前「慢慢擠到前方」, 這時只賸下能正常行駛的內車道,卻又被龜車佔據。 這種情況還能不塞嗎? 而塞車情況一多,駕駛難免心浮氣躁,後方追撞、超車側撞等事故就來了。 --- 雖然這麼說有點不太道德 ,但小弟要嚴重譴責那些「自以為安全」的龜車駕駛人,為了大家行車順利,要龜請至中間或外車道待著, 行車首重安全,但你不求快,不代表別人不趕時間。 多幫別人想一想,行車會更順暢、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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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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龜車禍害更大
連超車道的推行..都推不起來了 這法並無法對交通現況做多大的改善 連底盤改裝都不行 感覺像是原廠保障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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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文章: 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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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一點愚見...
前面有人說的"教育",我贊同... 但是執行起來有難度... 第一,執法者的問題,規則訂的再重,如果執法者沒在嚴格取締,有多少人知道自己做的事是違規的...?各地取締的程度都不一樣,對每種罰則的取締程度也不一樣,造成了有的人不是不知道自己違規,而是已經習慣成自然,例如:"機車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超車",別說中南部很多,連臺北市區也很多,我開車停紅燈常看到,感覺跨越雙黃線行駛的都認為這樣是理所當然... 第二,以目前大部分人的心態來說,"錢"最重要(對有錢人例外),就拿"押駕照"來說,有多少人是押駕照期間真的乖乖不開車不騎車,知道要警惕的?押駕照的用意不是單純的讓你不用繳錢,而是一種處罰的方式,讓你暫時不得上路,以警惕違規者...但是滿多人心態不是如此,不想繳錢,只要押照就好,反正押照期間,騎車照騎,開車照開,不要被逮到就好,下次再被抓可以再押,反正只要不繳錢,什麼都好...如果重罰或押照能讓駕駛人警惕,也算是教育的一種吧...但是,"真的有教育到嗎?"或者說,"對這些人教育,有用嗎?" 第三,當然,有些不合理的地方也要修掉,不能每項違規都是被抓到就買單,例如:有些地方速限不合理...等等之類的...這也是很重要的一環... 以目前的狀況來說,重罰是最基本的,不合理的修掉,再來要嚴格執行,哪條違規就開哪條...(但是一旦執行下去,又是一陣警察與人民的戰爭) 以上...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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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5
文章: 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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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如果講教育行的通..那狗屎也變黃金了..
很多人講教育..如果你講教育那守法就好了阿..你怎麼還怕罰款那麼高..那就是本身不守法嘛..教育難道都不懂嗎.. 重罰本來就是針對於不守規矩的人...你守法還怕被罰嗎... 個人開車開了十年..也不知道什麼是紅單..速限110..你開118..照樣從拿測速槍的警察面前經過.. 如果你守法..政府在怎麼搶錢..政府一樣搶不到..只怕你是不守法的那一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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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0
文章: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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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敢這樣開的 口袋都麥克麥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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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天爺說我們只有這輩子的緣份,所以我們珍惜彼此相依的時間...... 我們牽手過馬路,我們牽手散步逛街,我們牽手一起進入夢鄉,我們牽手走過每一天 未來的日子裡 我會在你緊張害怕的時候牽著你的手,給你最安心的依靠 我會在開心快樂的時候牽著你的手,讓你也感受我內心的喜悅 我會在產台旁牽著你的手,一起看著小生命的誕生 接著 我們會一起牽著孩子的手,拉拔他長大 我們會一起牽著孩子的手,把他的手交給另一個人的手 那我們呢?什麼時候放手呢? 等到我們某一個人在人生的路上走累了,不得已要停下來休息了,我們再放手,好嗎? 然後衷心地說再見,為我們這輩子美麗的邂逅,劃下完美的句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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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6 您的住址: 台中Taichung
文章: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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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照這樣看來,政府的荷包正在逐漸縮水!
編列預算已經不敷使用.. 大執法..得看看國民所得,再對照一下物價.. 哪時候才可以有個公平正義的世界啊! =.=||痾..我好像幻想過頭嚕!!不好意思....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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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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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Dec 2005 您的住址: M-TEC
文章: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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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像酒駕......... 一堆人還不是喝了再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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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heaven
文章: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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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逾60才罰這樣我覺得還太輕了呀!
這一出事還得了,不是2.4萬能解決的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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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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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說的沒錯 交通規則是訂給全國所有人共同遵守的,交通安全教育從國小做到社會大眾的宣導,至少做了2、30年,教育難道做得不夠嗎?事實明明就是自己不守法,還在牽拖什麼? 我認識的人裡頭,超速、闖紅燈、違規左右轉(迴轉)的,很少有人會說是自己錯,反正被開紅單就一定罵交通規則訂的是惡法,是政府在撈錢。 速限或條文不合理,你可以去反映啊!反映不成你又沒損失。台灣又不是威權統治的國家,難不成去向相關單位反映會被當眾爆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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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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