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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蓋幫~龍發堂~狐塚
文章: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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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施主沒有主張:向老師要捧場費+車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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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哉!?《勞動之王》∼工作是為了謀生?還是找死? ![]() 推薦:『遙遠星球的孩子(1∼4)』&『心中的小星星』 投票:如何健全『工會』 & 合理『會費』調查.... 汗顏:※※※∼為什麼不講理?? 本人親身經歷:『毀謗侮辱』真實經歷流程∼網路警察資料 ![]() 至理名言:『因為自卑∼故而自大』
同理可推:無智→傲慢;無仁→朋黨;無勇→殘暴;無德→虛偽;無恥→炫耀;.... 證明:當偶推論出以上這些關聯時,就代表偶是『全無是處∼嘴炮無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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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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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你的主張不在人權之內 只是覺得非常小白罷了 說不定人權團體也是罵的其中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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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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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當然可以無視於點名 不去學校啊 那是你的權利啊 威脅要當你? 把他錄音起來 直接去檢察官那邊告他恐嚇罪啊 這也是你的權利啊 點名造成你的心理負擔? 你可以考到不需要點名的學校啊 台大, 政大都是不點名的 這也是你的權利啊 是你自己繳錢去註冊那間學校的 你也可以不要啊 沒有人會逼你 上課穿拖鞋去 這在台大政大也是很正常的是啊 你也可以考去那邊啊沒有人會管你 幹啥一定要去那間學校? 打字跟你討論 還真是浪費我念工程數學的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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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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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嗯,今天把權利問題誇大,發了一篇白痴文,大家覺得以一個大學生來看,應該要有自治力,而並非如此無病呻吟,有些人也認為這逾越了所謂人權。
但假若對象一個國中生、高中生來看,誰有把握所謂叛逆期中的青少年不會將這種自身權利的追求給慾望化,假想化。不見台灣自由開放之快,人民還尚未具備自由的資質,了解自由之定義,便急欲享受所謂自由的解放,老話一句「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現在更乾脆一句「干你屁事?」。法律只是寫在書中,沒人看見的話,根本很少人會真的守規矩。 道德教育不彰,一切成績掛帥,犯錯沒人會反省,只會說我考的好就好,你也奈何不了我,而反而是成績差的一天到晚被打,犯錯本來就該罰,只是價值觀的驅使之下,打錯了人,連帶出了社會之後,價值觀也有所扭曲,整個社會的前車之鑑,似乎無法應用在校園裡,政府寵壞了社會,社會寵壞了校園。 忘了問一下...我可以進化到大濕了吧 ![]() 此文章於 2005-10-24 04:10 PM 被 yiyikikikoko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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