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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ROC
文章: 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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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 P2P 是怎樣的技術都不知道, 我說過, 沒 P2P 就沒網路, 你乾脆禁網路算了, 好不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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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冷熱冰的故鄉
文章: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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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但是都能證明道理都你在定,話都你在說,全是硬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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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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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從沒有說,『有人說』 線上付費該做 反盜版也是該做 兩者皆為該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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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W2(484|278) K24
文章: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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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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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 P2P 就沒網路的說法並不成立 引用:
這證明P2P與搶劫不相同是正確的 請明出P2P與搶劫相同之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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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冷熱冰的故鄉
文章: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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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喔,現在又兩者皆該做了喔 之前人家提這個,被你詨到臭頭,說什麼國外成功台灣不一定,若是失敗你是否要負責之類的 又說消費者提這種建議根本沒必要 怎麼,現在就又開始,兩者都該做,怎麼??我們消費者提這個沒必要也沒幫助,真主您反而就有必要有幫助啦 那做了之後要是失敗誰負責,您要負責扛下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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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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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同意該做也同意可以不必做,做不做唱片公司會決定 它若不做,我也絕不會罵唱片公司 我反對的是別人罵唱片公司,就算唱片公司不做,也不代表活該被罵。 提建議的確沒必要,但真要提我也不反對,只是最好不要任意罵人 此文章於 2005-07-03 05:36 PM 被 mind864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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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冷熱冰的故鄉
文章: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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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成立你的大頭鬼啦,還是你的真主金光全球網路比較特殊 先去搞清楚網路架構原理和P2P的原理架構在來不成立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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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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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請提出,一台電腦沒有P2P,是不是就完全沒有網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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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3 您的住址: 冷熱冰的故鄉
文章: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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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喔~~~提這個建議等於罵唱片公司嗎??? 為何有人提出這個建議,反而被一個"我可以你不行"的真主罵的狗血淋頭,只要提出建議就說我們是在謾罵 然後你就可以肆無忌憚的提建議喔,天理何在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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