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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0 您的住址: 象牙塔
文章: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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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大哥,我佩服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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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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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某教堂....
文章: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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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因該跟她好好溝通了 這因該是兩個人的付出...而不是你的甘不願 ![]() 我雖沒談過戀愛,也在努力學習中 但如果兩個人在一起真的是這樣...倒不如單身算了!! 最後~祝你們溝通成功~幸福的在一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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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我真的變了....因為我不想再錯過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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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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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常常在路上看到一推四五十歲的歐吉桑,頂者啤酒肚,頭上禿著頭,值不值錢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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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間五十年、 下天のうちをくらぶれば、 夢幻の如くなり。 一度生を得て、 滅せぬ者のあるべき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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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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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1234567890223:
老實說,我認為復合的希望不大。 因為當年這女孩用全心愛你,你卻老是挑她小毛病,不知珍惜,覺得她的愛是理所當然的。依文中語氣,我猜是你提出分手。用這種態度對待她珍貴而全面的愛,想必她受到嚴重傷害。這絕對不是一句想復合,就可以挽回的。畢竟她不知道,你會不會待在她身邊一陣子,習慣之後,又故態復萌。 整篇文章中,你回頭找她的主要原因,只是因為你自己。別人對你不好,而她對你最好。這只是自戀而不是愛她,完全不能打動人,你有沒有愛她呵護她的原因?不要是讓你自己高興的原因。如她就算變老變醜你還是愛她,她若生病或殘廢你也願意盡全力照顧等等。 打過?有暴力傾向的男人,婚後多半打得更凶,對女人來說,根本就應該立刻分手絕不回頭。你的語氣,好像依然認為打她是應該的。建議你好好反省,如果堅持認為男人有權利對女人暴力相向,拜託你不要結婚害女人。 留個Mail告訴她隨時可以回來找你,不要再去騷擾她,懂得尊重才是真愛,而不是自戀。 此文章於 2003-08-05 01:38 PM 被 Lisa Hsu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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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un 2001 您的住址: 綠島
文章: 1,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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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女人被寵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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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士:看來我不應該來。 紫霞:現在才知道太晚了, 武士:留下點回憶行不行? 紫霞:我不要回憶,要的話留下你的人。 武士:這樣只是得到我的肉體,並不能得到我的靈魂,我已經有愛人了,我們不會有結果,你讓我走吧。 紫霞:好,我讓你走,不過臨走前你要親我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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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水濂洞
文章: 1,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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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樣很不值得 ! 若我會跟她說:分手是掛嘴上的嗎? 小心以後會騎到你頭上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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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鬼島-高譚市
文章: 5,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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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種女人去吃屎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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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新竹↘台中↗
文章: 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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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推~~Lisa 姐說得真好… ![]() 學起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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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遇上的狀況可能很可怕或者避不過,可是人永遠都能選擇——如果不能選擇要不要承受,至少能選擇如何處之。 如何輕便的禦寒~ 如何輕便的禦寒2004~ 如何輕便的禦寒2005~ 幫忙推薦個好動畫~ 各位對腳踏車有興趣嗎~ 剛看到好笑的笑話~ 這些人就在你左右嗎? 減肥幫~ MotoGP 2007~ MotoGP 2006~ MotoGP 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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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Mar 2000 您的住址: 山間角落
文章: 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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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聽起來是你死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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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著的時候一定要快樂,因為死了以後時間很長。 ---奧格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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