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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i.m
Senior Member
 
mini.m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5
您的住址: 人間不知處
文章: 1,321
引用:
基本上會出車禍都是汽車駕駛的問題
因為超速又不讓,市區限速40km但哪一台汽車開40km

你大概沒在路口停紅燈時被一旁的三寶往車子的側邊撞過
     
      
舊 2013-10-25, 01:22 P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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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i.m離線中  
Maddux
Major Member
 
Maddux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0
您的住址: 名人堂
文章: 105
不都是人,分高低貴賤
不都是車,有啥好爭的
是因為不平等才去爭?
還是因為被歧視才爭?

 
__________________
神樣、佛樣、馬肚子樣!!
舊 2013-10-25, 01:57 PM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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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ddux離線中  
GOLDHAN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24
早就該取消禁行機車道了

以道路安全來看,理論上照速度、行駛路線分流 最安全

但若要考量實際車輛安全 強破要用車輛種類分流 我也沒意見

但是現在的什麼汽機車分流根本就是假分流,哪有分到流

只是單方面的禁止機車騎乘內側車道,而一堆小黃、公車、非轉彎車、單車 通通都一起用外側車道

結果只是將機車限制在一個速度、車輛種類 通通都混在一起 更危險的車道

與其這樣不如回歸到根本,將道路路權還給機車

至於擔心機車騎得太快 還是汽車開得太快 那都是人的問題。

貪快的人 開砂石車 開小黃 騎機車 通通都會快。


不過下面政策要改成 綠燈不連鎖 是怎麼一回事 ...... 希望不是我想的那樣,沒那麼腦殘吧

此文章於 2013-10-25 04:47 PM 被 GOLDHAN 編輯.
舊 2013-10-25, 04:44 P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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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HAN離線中  
Mr.J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38
引用:
作者thomashugo
直接問一個最簡單的例子
為什麼大重可以直接左轉
為什麼普重或輕機直接左轉就反對,禁止
難道是車的問題?



因為白牌機車馬力不夠

所以不能直接左轉



啊...市區限速 50-60KM 是......?
舊 2013-10-25, 05:27 PM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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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r.J離線中  
semm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機車試行內線 中市不試辦
http://www.cna.com.tw/news/aLOC/201310280314-1.aspx

18:25:34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28日電)交通部預計明年起試辦機車行駛內線車道,台中市政府交通局長林良泰今天說,台中市不會加入試辦城市。

台中市議員陳有江今天在市議會進行業務質詢時指出,交通部預計明年起試辦機車行駛內線車道,並取消機車兩段式左轉,他堅持反對。

陳有江表示,交通部預計明年起試辦機車行駛內線車道、取消機車兩段式左轉,他質疑這項政策有害交通安全,反而提高交通事故率,因此堅持反對,並要求市府拒絕加入試辦城市。

市議員邱素貞指出,對於兩線道馬路,由於外側車道常被公車、計程車占用,機車族為了搶道,苦不堪言,抱怨被逼到「簡直無路可走」,她認為應劃設機車專用道,應該開放機車行駛內側車道。

至於機車兩段式左轉,邱素貞認為,一旦涉及車禍糾紛,在路權鑑定部分,由於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如貿然取消機車兩段式左轉,恐釀更多糾紛與意外,她反對取消。

林良泰表示,靠外側的兩車道開放機車行駛是基於交通順暢,因此予以彈性開放,但如果是3線或4線以上車道,內側車道絕對不能開放,否則會造成機車與汽車爭道,不僅危害交通安全,也侵害汽車用路的權利

此外,機車兩段式左轉絕對不能取消,因為「方便不代表可以順利回家」!林良泰強調,安全才是第一優先,交通部的提案是否正式推行還是未知數,但他承諾,台中市絕對不會加入試辦城市。1021028
----------------------------------------------
侵害汽車用路的權利 侵害汽車用路的權利 侵害汽車用路的權利

內線車道是汽車專用的喔!機車不可以來搶喔!
舊 2013-10-28, 08:17 P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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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my離線中  
krith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9
引用:
作者semmy
機車試行內線 中市不試辦
http://www.cna.com.tw/news/aLOC/201310280314-1.aspx

...

又是一個跟重型機車上國道一樣的政策結局嗎
舊 2013-10-28, 08:24 PM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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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ith離線中  
jiaxie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18
引用:
作者krith
又是一個跟重型機車上國道一樣的政策結局嗎


是啊,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能拖且拖,都等別縣市試辦,等到最後大家都不辦。
舊 2013-10-28, 09:20 P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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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xie現在在線上  
strong
Elite Member
 
stro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Andrew Blake 的攝影棚
文章: 9,201
還好「理論」不敵「現實」的 考驗....
舊 2013-10-29, 09:28 AM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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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離線中  
semm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krith
又是一個跟重型機車上國道一樣的政策結局嗎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規定的兩線道都可以不甩了,繼續用想像騎機車,把機車當成比腳踏車低階的車種管理,已經是很正常的管理方式了!

要路權,最終只能升級成紅黃牌吧!
至少這些只存在於先禁國家的地方議員,沒那本事與美國人或WTO對幹!
舊 2013-10-29, 10:08 A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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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my離線中  
tony70017
訪客
 
文章: n/a
我認為所有的機車都應該從這個世界上消失

以上!!
舊 2013-10-29, 10:11 AM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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