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
引用:
所以歹徒都有持無恐,面對屋主時反而屋主要害怕, 穿鞋的怕赤腳的.. 歹徒違法在先就已經不怕了,屋主若不小心傷了歹徒還要擔心被告~ 這就是目前少數人一直在推崇的"道理"。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14 您的住址: 四季如夏的地方
文章: 1,796
|
引用:
這就是最可怕的, 法律變成保護壞人的工具. |
|||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211
|
引用:
什麼輕判,林伯要是該案檢察官,能力所及就不起訴了。 ![]() ![]() ![]() ![]() ![]()
__________________
滿招損 謙受益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05
|
引用:
還是那句老話-別人家的孩子死不完。 ![]() |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8,344
|
引用:
我前面就講, 先發現家裡有小偷, 又發現小偷躲在廁所, 又發現房門是反鎖, 又還有孕婦在 硬闖就是沒腦子. 他早就已經查覺環境有異狀, 難道不能有所判斷? 不用爭甚麼幾秒鐘, 雖然結果他是打贏了, 但基本上還是一個無腦的莽夫, 我不認為這是可複製的最佳實務. 在攻堅之前, 他絕對有機會察覺異狀可做其他選擇. 但是你談的若都只看在 啟戰之後 那當然才會毫無選擇. 屋主勒昏竊賊這個事實, 已經是不需要重提的歷史, 我也沒興趣替 屋主來一堆假設如果也許是. 今天我不是要談屋主, 而是如果我們自己遇到, 從一開始 就可以怎麼做. 我不認為一般人有甚麼驚天武學在身, 或是老奸巨猾的頭腦, 如果你還是 鎖定在替這個案子的海陸屋主講話, 咱們還是少佔點網路資源吧~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48
|
這個案子法律有沒有強屋主所難
有沒有採取其他作為的期待可能性 結論可能下得太快了一點 不過我是贊成類似案件 應該減輕屋主的舉證責任 或許可採用類似法國法 先推定為正當防衛 再來由檢方提出反證 出處探索正当程序: 比较刑事诉讼法专论 P.209 |
![]() |
![]() |
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37
|
科普一下「反鎖」
大部分廁所被鎖門,通常為裡頭有人所為,只有極少數廁所可從外鎖門。 如果可以的話,屋主可以從容鎖門,反而小偷出不來,然後慢慢報警或找救兵。 事實上辦不到,此意味裡頭的人隨時可以衝出來,但是外面的人很難進去。 當屋主用手轉門把,此時已驚動小偷,這表示外面有人想進來了,只是礙於門被反鎖。 因此門被「反鎖」不是什麼好事,除非有人家裡的廁所鎖門時是從外面鎖。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
正常人..
回到家發現廁所門關者的, 我不相信第一時間會覺的廁所有人, 一定會去試開門,驚動裡頭的人後才會發現原來有人在。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2 您的住址: PCDVD 02梯
文章: 578
|
引用:
當事人的自白和你想的不同耶? 是因為尿急才發現人在浴室喔! 如果一開始發現不對勁, 妻子還會有閒暇帶狗去後陽台餵食嗎? ""從事冷氣維修的何男說,2年多前認識擔任航空公司地勤的印尼華僑妻子,妻子 現懷孕8個月,2人2個月前剛完婚,前天偕妻到淡水走走,晚間8點散步回家, 打開外側鐵門時沒異狀,開第二道木門發現門未關,一度起疑,妻子進門後帶狗 到後陽台餵食,他因尿急往廁所跑,卻打不開,多次用力推仍遭阻,推拉間見門 後露出男人的腿,驚覺歹徒潛入,因此猛力推開門,對方趁他驚訝瞬間出拳攻擊, 2人扭打,妻子嚇得尖叫報警。"" 警員看法不一,大概就是兩造雙方討論的觀點不同: ""一名基層警員說,若自己是當事人,會先觀察對方是否有攜帶武器,如果單獨返 家,會衝上前制止,若有妻小,則會龜縮讓歹徒逃逸後再交由警方處理。另名警 員則說,碰到這種狀況,為了保護妻小,正常人做法應該一樣,「我會衝上去制 伏對方,如果真的發生意外,我也不會後悔。」"" 民調還是傾向防衛有理, 大概也是跟現在本樓討論串比例差不多: ""針對屋主為保護懷孕妻子,將闖空門小偷勒昏後送醫不治,《蘋果》民調發現有 六成二民眾認為,屋主奮力抵抗小偷,保護家園,不認為防衛過當。""
__________________
^^A 請多指教~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3
文章: 48
|
引用:
這個倒不會 一般家庭喇叭鎖拿硬幣就可以開了 所以我都是趁女友洗澡的時候直接開門闖進去...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