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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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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個小問題 報案後如果在抓到犯人前 受害者不想提告是不是就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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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瘋人島
文章: 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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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不是一堆鄉民
看到偷東西的人可憐,店方也不想提告了 但警方還是要照辦,就開始罵 現在修正了,也開始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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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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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可見您也沒有報過案 告訴乃論不代表就不需要查案,告訴乃論你仍然要有一個對象才能決定要或不要告 如果警方無法找到一個嫌犯,請問你要去哪裡找一個人來告訴? 要防範的是,警方根本連受理都不受理,或者用各種方法推託不受理或者試圖把大案變小案,這才是所謂吃案 如果你堅持要警方去受理你的案子,警方就有義務去找出一個人讓你要不要告,找不到人或者是不是不夠用心,那是另一回事,根本就扯不到告訴或非告訴乃論 請不要將吃案與告訴乃論混為一談,吃案的問題那是另一個層次,要不要將小案改為告訴或非告訴乃論,那是屬於是不是要減少司法資源浪費的問題 此文章於 2012-04-08 11:48 AM 被 美國牛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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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11
文章: 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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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都被搓湯圓了還沒報過案?? 您認識我嗎?? 引用:
所以警察只要不積極作為就不能告?? 引用:
如上所述 警察要你認定竊案是輕微竊盜 並要你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還有法條依據 又是依法行政 謝謝指教 引用:
試問如何堅持要求警方受理 讓他有義務去找一個人來告?? 一哭二鬧三上吊?? 引用:
本來就沒有混為一談 只是降一改 就更有理由吃案了 依法行政 謝謝指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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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9
文章: 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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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算有小孩...也不敢打小孩...不然會被控訴家暴 所以還是只能罵政府........ 會變鬼島....都是在坐各位每個人造成的 就讓下一代去承擔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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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9
文章: 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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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一定要往壞的方面去想
那就沒什麼好討論的了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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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1
文章: 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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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罪不舉威力加強版? 我個人是贊成這樣修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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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招損 謙受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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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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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ewaylin兄 美國牛兄說的邏輯比較正確~~
警察要你認定竊案是輕微竊盜 並要你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這個叫吃案 是警察要誤導你並美化數字 只要你堅持開立"正確的"報案三聯單 就沒有大事化小小事化無這種事發生 前提是你不要被誤導 三聯單是正板的 只要三聯單一開 警局就會有破案的壓力 並不會因為轉告訴乃論就叫你不報警 如果是這樣 所有的告訴乃論罪不都沒辦法成案 所謂的輕微竊盜轉告訴乃論 應該是說 比較小的竊案 警察還是要主動介入偵辦 當警方抓到小偷後 你可以視情況決定是否提出告訴 你鄰居偷騎你的老機車 你也可以不提告 你鄰居偷你養的老母雞 也可以把他告到死 告訴是要有對象的 就算是公訴罪 你也是要抓到小偷 有了對像 才能告訴 沒抓到 都是屁 此文章於 2012-04-08 12:28 PM 被 機油大盤商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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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09
文章: 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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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差啦~反正大家都知道 PCDVD 是嘴砲天堂 在位者,不會做啥事 都會罵一下/酸一下 但是呢,又只會出一張嘴... 所以呢,看看就好,讓他們去自High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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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0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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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會不會換小偷被嘞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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