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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string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引用:
作者Meishing
如果這條成立,
那以後法官判錯,是不是也比照處裡賠3000萬?
就是因為法官「不可能」犯錯…所以...
     
      
舊 2012-04-02, 10:43 A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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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string離線中  
marinese six
*停權中*
 
marinese six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255
引用:
作者悲天憫人
除了這些醫療問題,還有很多事情

最大的問題是台灣沒有人稱得上公正客觀專業來仲裁判斷

所以所有的問題都變大麻煩,無法解決


你說的對, 變成民事案件、法官就會去以法律實物觀點去主判

但這個案子 醫改會的人都只敢說賠少點

(衡量醫生收入,3000萬我也覺的真的太多 )

不就代表此案疏失,連自己人都不敢去背書

在看有些人的發言,頗偏坦此案醫師方.....

就覺得有點 ..........

(寧願等久醫,也不是重症隨便醫 )
 
舊 2012-04-02, 10:50 A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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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inese six離線中  
hba1c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310
引用:
作者marinese six
但這個案子 醫改會的人都只敢說賠少點

(衡量醫生收入,3000萬我也覺的真的太多 )

不就代表此案疏失,連自己人都不敢去背書


你講相反了, 醫改會怎會是自己人
舊 2012-04-02, 11:10 A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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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a1c離線中  
chaotommy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引用:
作者xxxxxxtsai
法官哦.....

那個法官就現在開始祈禱別出事情
舊 2012-04-02, 11:13 A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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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tommy離線中  
鋼蛋3
Advance Member
 
鋼蛋3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442
這類的醫療糾紛繼續搞下去,結果絕對是醫病雙輸

以後大概進急診也要先家屬簽同意書,內容大概就是現場狀況如何由醫生做專業判斷,家屬不得有異議,簡單來說,救的活運氣好,救不活也是應該的
或是,醫生也跟砂石車司機學習事故處置方法

當然,站在家屬的立場,去求償也是可以理解
植物人....那個負擔可怕的咧

說難聽點,當初掛在手術台上結果可能對雙方都比較好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可以吃嗎????
舊 2012-04-02, 11:23 AM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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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蛋3離線中  
chlang
Master Member
 
chla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1
文章: 1,747
隨便假設:

之前: 病人緊急狀況, 應該在 30 分鐘內把大部分的出血止住才有機會救活, 之後再根據需求而追加手術處理細節....

現在: 標準流程需要加上 12 個偵測/修補的手續, 才能夠避免多次開刀手術, 因此整個手術會拖過 1 個半小時. (是用標準流程, 不過存活率.....)

看大家是否想要使用標準流程囉.....
舊 2012-04-02, 11:47 A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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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lang離線中  
skyang
Major Member
 
skyan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地虎
文章: 240
引用:
作者Elros
ICP健保不給付需自費 放一次各醫院的行情是20k-30k

健保不給付的原因是這東西對術後改善的效用不明

有新聞說醫審會的鑑定結果是醫院有疏失
這點我記得這是有誤的
第一次鑑定的結果是無疏失
第二次鑑定的結果是無疏失 但有醫療不足
(醫院及醫師有放置ICP的技術跟能力卻無放置)

健保局不給付,這不是應該告健保局才對,尤其是重大傷病,確定是醫療行為所必須,那就該給付,如果效果非常不明確,那就不要浪費錢。
所以我認為這問題不是該先問健保局?
尤其是將來健保一定會走向保大病,不保小病的狀況
舊 2012-04-02, 12:01 PM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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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ang離線中  
abo5738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746
[RE]醫判賠3千多萬 誰還敢當救命醫師?

之前某討論性節目 有個醫藥記者就講

一天光被醫療疏失害死的人 全台灣就有平均20個
真的被告上法院的 有多少?
__________________
我回應你的文章 你也幫我回應我的文章
就很感謝你了 -----------
舊 2012-04-02, 12:08 PM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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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5738離線中  
我真的有夠愛睏
Major Member
 
我真的有夠愛睏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190
引用:
作者abo5738
之前某討論性節目 有個醫藥記者就講

一天光被醫療疏失害死的人 全台灣就有平均20個
真的被告上法院的 有多少?

台灣記者是唯恐天下不亂
你聽他的準嗎?
況且討論性節目很多都是胡扯...
舊 2012-04-03, 04:35 A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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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有夠愛睏離線中  
glub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1
引用:
作者aerocat
這個年輕人是騎機車自己撞樹木的,法律上樹木不能算肇事者,因為它站在那邊不會動,也不能出庭所以不能審判,如果是站錯位置要去找種下去的人。...


去找種下去的人出庭,
還有澆水的也出庭,
那個樹也要挖起來出庭,
本府斷案一向勿枉勿縱,會給各位一個交代.
舊 2012-04-03, 05:46 A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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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uba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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