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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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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您不知道拉布拉多本來是獵犬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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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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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高速公路很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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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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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很多都被人馴化了 雪納瑞,也是獵犬阿 無論如何,小朋友不要接近大型犬 野性發起來,不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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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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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會說話的人都很難判斷會幹什麼事情了,更何況是狗。 能不能告訴我,您是如何判斷有沒有被馴化的,還是只是您認為而已。 小弟是養貓,相信很多養貓的也會見過,從來沒教過貓獵殺,他卻會安靜潛伏很自然的撲向會動的獵物,一旦玩瘋了,牙齒跟爪子齊來,野生的本性也充分發會出來了;當然也看過狗發狂似猛咬,硬要扯斷某些東西,更甚者幾近瘋狂的地步,真的是馴化了嗎,有根據嗎,還是只是自己認為。 蝙蝠俠都怕狗了,還能用某些品種『都被人馴化了』來概括嗎。 此文章於 2010-07-05 07:45 PM 被 michelle-lai52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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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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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為什麼要餵養流浪貓 把你的愛心建築在別人的痛苦上 要養不會抓回家養嗎 亂餵很沒公德心你知不知道 你以為貓只有跳蚤大便那麼簡單嗎 發情時半夜亂鬼叫 沒事跳到汽車引擎蓋上,輕則腳印,重則烤漆刮傷 馬路上亂跑造成汽機車行車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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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2
文章: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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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真的,流浪貓真的不能餵,一餵之後那邊就會聚集, 沒被叫春的貓吵醒的人真的沒法想像, 那種聲音有多難聽,多刺耳.... 有愛心的話帶回家裡大家都沒意見, 但是如果講給你聽了,你也能聽懂, 請將心比心讓愛心走到正確的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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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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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何先生可否主張正當防衛 ? 正當防衛(條文)。對於現時不法之侵害,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 僅能對侵害者本人為防衛行為,因此要判斷該狗(小名NIKE)攻擊何先生之行為是否已達不 法侵害之程度為斷。則邱女既為飼主,依法應付監督管理該狗之責,如邱女對於他人傷害 結果之發生,法律上負有防止之義務,能防止而不防止,與積極侵害他人相同。邱女既為 該犬此一危險源之監督者,自負有防止其犬咬人之保證人地位,案例說明有"母親洗狗籠, NIKE跑出去"等等監督義務違反之事實,則邱女應成立過失傷害罪之不作為犯,即已不作 為之方式違反保證人地位致發生傷害結果。 據此,何先生自得本於邱女不法之侵害而主張正當防衛。置於防衛行為是否過當,依通說 所採必要說,就反擊行為超過防衛行為所必要之程度,應就侵害行為之方式、輕重、緩急 、危險性等因素,並參酌防衛者當時可運用之防衛措施等客觀情況為斷。倘若一理性第三 人處於相同情況,均會採取強度相當之防衛行為,即屬未過當。依案例,何先生乃出於防 衛自己身體、財產而格殺NIKE,以社會相當性之立場,應任何先生之行為尚未踰越必要性 之程度。 -------------------------------------------------------------------------- 退一步言之,如不得主張正當防衛,那緊急避難呢? (條文)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 何先生夫婦既已受NIKE攻擊,應認有緊急危難(身體)情狀之存在,而實施不得已的避難 行為,該行為必合於必要性及最後手段性,即依事前觀察的角度,一正常第三人對於正處 於保全受緊急危難之利益,與犧牲他人利益之間,呈現出不可避免利益衝突之情形,只得 擇一而立時,方能選擇犧牲他人利益的保全措施。則何先生夫婦二人的身體健康正處於立 即有受危險之緊急情況,而格殺NIKE乃是具有實效性可終局排除該危難的必要性同最後手 段性之方式,況何先生夫婦的身體健康法益也高於邱女被犧牲的財產(NIKE)法益,應認該 避難行為尚未達違反社會生活的重大秩序而不過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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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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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那些雞比較可憐
原來狗是生命,雞不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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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10 您的住址: 台南or台北
文章: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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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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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10 您的住址: 三界火宅
文章: 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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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串看到這裡為止,只想說一句:
當人呀,在爭先恐後、交相指責他人不對的時候,幾乎沒有注意到,那指著別人的手,其中有三隻指頭,是向著自已的。 嗯、嗯、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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