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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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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跟拍台南市長的公務車做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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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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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在日本使用勸導方式,表示這有其必要性!在台灣,只要不罰錢就好,勸導??誰理你!! 而你提的熄火重新啟動有消耗,啟動瞬間要花上更多油耗,所以咧?那就永遠不要熄火好了! 就都不會有重新啟動零件耗損的問題了! 明明提的是怠速熄火,為什麼都偏向短時間發動熄火呀? 大家當然知道短時間常開開關關對馬達不好呀! 可是你要停三分鐘(或更久)耶!該熄火還是要熄呀! 現在的狀況是有些白目人士貪方便下車不熄火,罰錢規範他們, 這就叫以環保之名實A錢之實?? 你會停車不熄火嗎?若不會就A不到你的錢了嘛!若會!活該被罰錢!因為製造空氣污染呀! 罰款絕對不是一個治本的作法我同意,可是要治本依台灣道德現況還要再努力! 我也不是為了支持而支持,至少我覺得該這樣做! 我沒有本事!可是我覺得有些事不是只要說明白就做得好的! 此文章於 2007-07-03 06:15 PM 被 dingodlin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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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Red Planet
文章: 4,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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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為了反對而反對哪句話不是回你的,你不要跑來對號入座好嗎?∼∼ 政府要是真的有心,不會也不應該用罰款來做這樣的事情,而是應該全面把混和動力車免稅,你真的相信這種鬼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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