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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6 您的住址: 警視廳
文章: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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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所知
有這麼多假釋的犯人在社會上 其中之一似乎跟監獄的人數有關 有新的犯人∼監獄位子有限 有新的假釋申請 又假釋出來再犯的機率…… 不用我說…這次的例子已經很明顯了 只是搞不懂之前在法務部 那些長官針對性侵害假釋犯的科技設備監控… 到底有什麼實質上的作用… 他們難道不知道人是可以演可以裝嗎 你這樣監控他除非是真的有神經病才會再犯案吧… 撇開這個不提 就拿科技監控的設備來說好了… 已經做到什麼程度? 是每個性侵害假釋犯都監控嗎? 別傻了 哪那麼多經費跟人力 只有挑幾個罪行重的監控而已 那其他怎辦… 自求多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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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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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現在講在多有什麼用~~立法委員只會吵些有的沒的~法案速度那麼慢
記得很久以前~~好像搶劫殺人放火還有擄人勒索都一率死刑,那時候誰敢做壞事 那像現在∼做上面那些事都關個幾年∼有的還關沒幾年就假釋∼這有什麼意義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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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6
文章: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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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聽到一說是,如果判重了,犯人可能會覺的如果被抓到就完了,所以會殺了被害人,避免被發現罪行.
所以為了避免被害人遭害,所以才輕判. 這個可能性是有(立法的人腦殘的可能性),不過判重讓人不敢犯就好,怕什麼被害人遭害啊. 我自己是猜測,強姦對身體的傷害不大,但對精神是重傷...可能只有看到肉體的傷害,而忽略了精神傷 害,但法律也有毀謗罪這種精神傷害的法條, 結論...還是不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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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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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警方能在短時間內就破案,讓很多婦女都鬆了一口氣,不過,這樣的破案效率,並不常有。因為,根據統計,台灣每年,其實有六萬多名婦女,被性侵而不敢出面,是檯面上,通報數目的七到十倍。而且就算有報案,最後加害者,入監服刑的案件,更是少之又少。
捷運雙狼分別落網,婦女真的可以就此安心了嗎?這起案件其實只是冰山一角,根據現代婦女基金會的統計, 去年內政部通報的性侵害案件,高達6601件,但背後沒有出面的黑數,可能有六萬多件。 受到傳統觀念的束縛,肯出面通報的婦女已經很少。 其中只有半數三千多件會報案,經過起訴又只剩一半,因為證據不足,最後性侵犯入監服刑的,更只剩下六百多件。 即使入監服刑,性侵犯也會假釋出獄,雖然法務部開始建置電子追蹤系統,要掌控他們再度犯罪,但成效卻非常有限。 法務部規定,性侵害假釋犯要符合居無定所行蹤不定,具有夜間犯罪習性、性侵害中高度危險群,而且有再犯之虞,才符合電子監控要件。 但既然有再犯之虞怎麼還能假釋出獄,也難怪性侵害再犯率高,婦女人身安全充滿疑慮。 記者林珍汝陳保羅台北報導 今天才看新聞挖挖挖 對於性侵害案的討論 我不明白 台灣為甚麼不像歐美其他國家一樣 把一些對於幼童的性侵害案判得比較重 一堆親生父親性侵自己女兒的案件 有比較重嗎? 個人認為這種人已失去人性 連自己的親生骨肉都下得了手 蔣克輝 因為性侵三名女童 而入獄 後來在過年交保後出來 不久又性侵別的女童鬧得很大的那個人 他在美國時 因為美國對於性侵幼童的罪很大 所以他忍住了 可見得重刑對於一個心理有病的人還是有效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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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5 您的住址: 屏科大野生動物收容中心
文章: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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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覺得,關他們實在是很浪費納稅人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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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感謝HJIM˙PCDVD-RW及fictinks網友熱心編輯 ![]() ![]() 對情人言聽計從的母獅子,不是沒腦袋的女性,也不是盲目崇拜英雄的弱女子 所以我是有仇報仇 ![]() ![]() 我不是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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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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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就順著清官的意思把 "壞人" 抄家滅門然後一把火燒了 .... 如果清官找上門 , 記得面帶微笑的告訴清官 "還是勸您忍一忍, 壞人的仇家這麼多 , 您還是年復一年慢慢清查, 一定會找到證據讓壞人的仇家接受國法制裁" . 如果國法抓壞人需要證據 , 那麼國法抓壞人的仇家一樣需要證據 ! 所以國法就是: [只要你敢做, 天下就是你的!] 記得斬草除根, 不留證據 . 此文章於 2007-03-18 03:36 AM 被 nzcym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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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Taipei city
文章: 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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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個法, 把累犯當初的法官and同意假釋的官,一起抓去關;這些官應該就會比較謹慎判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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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章於 2007-03-18 03:49 AM 被 CIA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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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2
文章: 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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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3/17_SAT)舊聞,士林那兩匹狼落網,其中一匹,落網前又犯下一案,新聞寫是女計程車司機,
作案也拼績效的嗎!? ![]() ................無力感,我快成 KITTY CAT 的後代了(無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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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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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有沒有辦法明個孫悟空戴頭上的那玩意兒
緊箍咒一念就讓他痛到爆掉(會放電擊的狗項圈?) 放他到馬路上,只要看到的人隨時都可以電他 對這種人,兩個方法,一個是死,一個是讓他生不如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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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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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d=1007012404665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d=1106113002614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d=1205082112111 關三年就出來,不只我在說! 要舉出實例喔?除非我的朋友是強姦犯吧?! 清大溶屍案8年就放人,你認為強姦會大於8年? 我舉這例有何不對?你也很奇怪~~~ 好像大家批評法律去礙到你了,在惱羞成怒什麼勁 ![]() 我們不能憤慨喔?社會輿論是什麼你聽過嗎? 什麼?要去相關團體建議他們? 你覺得羊吃草,老虎吃羊,這種弱肉強食的社會是我們能改變的嗎? 羊被老虎吃了,羊升天後,羊問佛祖...為什麼我吃素一輩子還會慘遭老虎分屍呢? 還是你認為世界上有老虎寧願不吃羊而餓死的嗎? 社會現實,適者生存,弱肉強食,這是無法改變的事實~~ 向相關團體建議??螳臂檔車罷了! 就算高官女兒被性侵也不會重新立法,頂多也是黑箱作業!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我們向相關團體建議有啥鳥用?? 每年有上百起的性侵事件,光那些被害人家屬去建議都沒用了, 你去向相關團體建議有什麼鳥用??那些都是建議身體健康或建議心酸的! 我們只能上七嘴八舌區來發洩不滿而已,我們這些人能做什麼? 喔,建議相關團體喔??天方夜譚罷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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