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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16
文章: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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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後面牽扯的利益太龐大, 台灣大部份人都想要有安樂死法案可以善終,但是真正掌握權力核心的人卻不想要有這個法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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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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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謂, 人們自然會找到方法, 跟一些人聊過, 有些不公開討論的作法而已.
不就醫放在家裡就是一種. 問題是明明可以讓人比較不痛苦的離開, 卻不能採用那種方法, 即使本人有意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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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6
文章: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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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法國的安樂死就是這種,不給你吃喝食物,給你打麻醉,直到餓死掛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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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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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至少有麻醉.. 算了, 有些難聽的我不想說, 而且我也覺得沒人故意要讓人痛苦, 是無可奈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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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l 2013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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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醫界還是這種態度
https://tw.mobi.yahoo.com/news/%E4%...-215857948.html 楊志良:傅達仁根本不用去瑞士 前衛生署長楊志良認為現行包括安寧醫療等做法已經足以保障病人臨終尊嚴和需求。 不過前衛生署長楊志良仍認為安寧照護和去年開始實施的《病人自主權利法》就可以解決末期病人痛苦的問題。根據《病主法》,病人擁有優先知道自己病情的權利,並且預立醫療決定,當生命來到末期,有權利拒絕一切可能延長生命的醫療與照顧,包括人工營養及管灌餵食。 楊志良提起大他2歲的哥哥,罹患大腸癌到後期,有天清醒,台北聯合醫院總院長黃勝堅剛好來看他,問他有什麼願望?楊志良的哥哥說,好想喝啤酒啊,在醫院喝酒簡直無法想像,但黃勝堅為完成病人臨終心願,找人去買了啤酒,讓楊志良陪哥哥小酌。楊志良說:「隔2天,我哥不吃不喝,在深度鎮定底下走了。我當然不捨,但是這跟安樂死有什麼差別?只是安樂死更積極一點而已。」楊志良認為,如果傅達仁當時有《病主法》,他只要預先簽署,根本不需要去瑞士。 楊志良解釋,依《病主法》如果有預立醫療決定,當符合下面幾種條件,醫師就可以依病人意願執行,第一,末期病人;第二,處於不可逆轉的昏迷狀態;第三,永久植物人;第四,極重度失智,第五,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11種疾病(包括小腦萎縮跟漸凍症等10種罕病跟1種疾病),或痛苦難以忍受。楊志良特別強調「痛苦難以忍受」的標準,「這不是醫師認為,是病人認為。你看這範圍多廣,只要我有不可忍受的痛苦,這是主觀的,解釋是很寬的。所以我反對安樂死,安樂死是加工死,對家屬跟醫師都是心理上的創痛。但是,不要維生系統、自然死,執行的醫師跟家屬比較能接受。」 ~~~~~~~~~~~~~~~~~~~~~~~~~~~~~~ 。根據《病主法》,病人擁有優先知道自己病情的權利,並且預立醫療決定,當生命來到末期,有權利拒絕一切可能延長生命的醫療與照顧,包括人工營養及管灌餵食。 擁護「病主法」的人士就沒想過嗎?病人因此在醫護袖手之下,進而缺氧而死、痛極N小時而死、挨餓N天而死的慘狀嗎?這與安樂死相差何止天壤!相比之下,死刑犯臨刑之前還能注射麻醉藥劑的待遇根本完勝,何等諷刺。 此文章於 2020-05-17 07:26 AM 被 SanjaySinghania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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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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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最大,醫院裡面最多的就是病人自己簽了預立安寧,家屬在病人彌留時就立刻跳出來說要積極搶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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