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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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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剛才隨便GOOGL一下裡面的地址,裡面有一個尊賢街的有在奇集集刊登過租屋**** 這下房東哭哭了 面積最大的那鍋松江路,如果撐到市府派員拆不知道會不會有SNG連線 這下子根本不是百日有感施政;還不到一星期就要搞大地震了 拆吧,反正才剛開始,到底能拆到什麼程度,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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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可以吃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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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7 您的住址: 孤獨峰
文章: 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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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新聞稿
頂樓加蓋三房間 一律強制拆除 發布機關: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違建處理科 發布日期:2014-12-30 臺北市政府今天宣示,針對頂樓加蓋成三個使用單元的違建,不論新舊,均認定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一律拆除。 臺北市建管處處長高文婷表示,現行的違建拆除原則是以施工中違建以及94年以後的新違建列為優先查報拆除標的,但是若有妨礙公共安全的違建,也一律列為應拆除的對象。日前南港興中路公寓頂樓火災,就是頂樓加蓋成三個使用單元的違建,這一類的違建原有501件,目前已改善完竣275件,還有226件沒有改善。建管處已經研擬執行作計畫,除了考量弱勢承租人的權益,也衡量國人的年節習俗,決定104年3月20日起強制拆除。 高文婷表示,市府全力支持拆除有公安顧慮的違建,不但將支援建管處的執行,若有經費的問題,也會動支市長第二預備金,如涉及弱勢之安置及租約權益,也會由本府相關局處全力協助,詳細的執行計畫將於104年1月10日以前發布。 點閱: 4 資料更新: 2014-12-30 16:36 資料檢視: 2014-12-30 16:35 資料維護: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違建處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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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Aug 2000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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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也覺得是且戰且走, 七萬戶的違建,.......我相信應該至少兩倍以上 到明年3月20日只拆226戶, 比例上真的不能算多, 依照這個進度下去, 到任期結束, 也拆不了幾戶, 但至少以前的市長做不到, 基本上還是給柯 P 一個掌聲, 希望他能有魄力能繼續下去。 此外柯 P 是有抓住眉角的, 這些案子都是因為有議員關說的, 無論是藍是綠,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politics/20141230/533349/applesearch/%E6%83%B3%E6%8B%86%E9%81%95%E5%BB%BA%EF%BC%9F%E4%BA%BA%E6%B8%A3%E6%96%87%E6%9C%AC%EF%BC%9A%E9%97%9C%E9%8D%B5%E5%9C%A8%E3%80%8C%E9%80%99%E4%BA%9B%E4%BA%BA%E3%80%8D%E8%A6%81%E6%93%BA%E5%B9%B3 所以文中提到要限制議員 "協調" 的次數, 其實說協調是好聽啦, 實際上就是關說。 我是覺得, 根本不需要限制議員 "協調" 的次數, 而是以後議員要協調, 直接找專責窗口, 由市長室直接掌控協調的內容, 各局處的府會聯絡人則可以取消, 凡是違法的, 一律直接回絕, 如果確實是處置不當者, 或法規有不宜者, 則重新處分或推動修法, 如此台北才能有大幅度的進步, 這個想法貌似在柯P的新聞中也隱約有提到, 期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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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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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議員就是最大毒瘤
希望以後真的就直接回絕 該拆就拆一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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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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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第一個應該要哭哭了 面積有夠大的,商業大樓一百多坪,看來賺很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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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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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路霸和那種把花盆拿出來擺佔馬路或人行道的 真的也看了很賭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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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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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哪里沒財產阿...他能有頂樓加蓋 就表示下面一層 一定是他的
下面一層是他的房產 那就很好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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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13 您的住址: 全台林道
文章: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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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法所得都還沒追繳充公咧 就算不全數充公,起碼稅金+罰金+房屋稅都要照算吧,即便是這樣都還是太輕的代價 此文章於 2014-12-30 04:45 PM 被 d61s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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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4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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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北市拿花盆占車位的真的不太多 大多是拿腳踏車或機車站位置 這種你檢舉效果不大,你拿他沒轍 所以要就廣畫車位,收不收費其次,有辦法你就兩台汽車來卡位 這難度比拿機車卡位高太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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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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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這邊巷弄很多住一樓喜歡把花盆拿出來擺 人行道和馬路都有 不讓人停汽機車在他家門口附近.... 此文章於 2014-12-30 04:49 PM 被 cys07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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