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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柯文哲出重手 限違建戶明年3月底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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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出重手 限違建戶明年3月底拆光
這是取自蘋果的新聞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0141230/533203/ 其中這一段有點出拆除的困難處 引用:
接下來要找民代來拖字訣的效力應該不大了, 不過她講的好像也點怪異, 拆除時應該還是有公權力存在的. http://www.cpami.gov.tw/chinese/ind...6223&Itemid=114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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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前任市長陳水扁、馬英九、郝龍斌家好像都有違建
希望都去拆一拆 記得請記者到現場LIVE轉播 |
這問題在於
1.經費 2.時間 3.法令 4.民眾反彈 尤其是老違建 又卡了法規變動 以及樓中樓或夾層屋等等 |
沒有阿扁狠啦..
人家"完全合法"住了30年的1000多戶,不用利民的方式解釋,硬告到都拆光了,還告得人家一身債.天降衡禍.連座全家,牽連三代. 這才叫做狠.不過那都是對某族群.. 希望這次能對"完全非法"的也一視同人.用同樣的方法處置. 那就樂觀其成 還支持他選總統 大家都嚐嚐那種滋味,還滿不錯的 ;) |
那要增加預算吧..........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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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其實我覺得增加預算是開源, 但是無法節流, 降低違建的數量. 應該要針對替違建戶施工的包商處停工罰鍰來做為防堵節流, 因為這些包商理論上是熟知建築法規才能取得執照施作,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若是違建戶自行興建, 表示有能力自行施作, 也就表示有能力自行拆除, 那就限期讓違建戶自行拆除. 如果逾期則開單罰款並且每日一罰, 這樣就不必由國家出經費了. |
我哥以前北部念書住板橋有的房子也是隔很多間在租人
而且是那種木板隔間 隔音效果很差 這種一起火問題就會一堆 現在網路發達 就公告違建而且有公共危險疑慮的要優先公告給民眾自己去選擇 當然住戶自己也可以檢舉 不過我猜到最後房東也是擺爛 拆要花錢 拆完就算可以向房東請錢在法律效果不好的情況下要拿到錢也是遙遙無期阿 |
沒錢拆違建的問題其實很好解,向建築物所有人收取拆除費
來複習2013年的舊聞 -新北拆違建 將向屋主收費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21000547-260107 為嚇阻民眾新增違建或拆後重建,新北市政府研擬「強制拆除違章建築收費自治條例」草案,20日經市政會議討論通過, 未來強制拆除違建費用將向建築物所有人收取,民眾若拒絕繳費將移送司法單位強制執行。 目前全台僅北市、宜蘭、台南、嘉義4縣市向屋主收費。 拆違建費用向屋主收,不交的話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管收 一堆欠稅的被管收後都乖乖繳錢 這事情就看地方首長有沒有魄力而已 :rolleyes: |
引用:
很多房東名下無財產 職業欄無 根本不鳥你 這才是主因 我還是覺得公告上網形成與論 鼓勵住戶自行檢舉 都沒人租的話屋主才會乖乖就範 最主要還是公共危險的觀念大家沒建立起來 你自己要做什麼是你的自由 但是大家都住在一個大樓就變成大家的事 |
我不是台北市民,不過希望有台北市民可以去市長信箱建議…
拆是一條途徑,另一條整頓的途徑是罰款, 當頂樓加蓋的收入/利益 < 罰鍰 時,大家都會乖乖自己拆… :rolleyes: :rolleyes: :rolley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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