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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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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這件事是江國慶?若說是罪證不足要替他們辯護可以認同,那罪證充分的呢?為何要輕判 我倒是廢死團體一樣不願打開耳朵,聽和他意見相左之人的語言 如前所述鄉民支持重判是用情緒影響專業,那人權團體、律師去抗議難道不是在用情緒影響法官專業? 還有老是提江國慶,那這件事有跟江國慶一樣?沒證據的話是不是用情緒在影響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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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犯這些事,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 背叛是人們的本份,陰謀是生存的保證,淫褻是女人的天職,尊嚴是沒用的垃圾,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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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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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死刑本身並不是法律中唯一的.還有其它種類.刑罰並存.是很客觀的 而廢死一開始就排除.一般國民受害人的權益....無分對像.將之法治化.受益的卻是些作案兇惡之徒. 這樣對善良國民.受害人.傷口撒鹽.是一種加害....廢死這種主張.根本是禽獸無異. 此文章於 2013-02-08 07:24 PM 被 nan2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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