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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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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粗俗的講 鄉民可以只看該死的部分, 法官無論該死或不該死的部分,都需要仔細審酌。 江國慶的承審法官,就是不該死的部分看的不夠努力, 以致他無辜被判處死刑。 (當然還有其他許多原因,但用在這裡的意義是這樣的) 而在2011年之前,所有質疑江國慶這個判決的人, 都會被你說成[一直站在「犯罪人」的立場說話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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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此文章於 2013-02-08 12:42 AM 被 lievil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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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12
文章: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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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廢死是沒有客觀可言. 廢死講的是法制上全面化 講究的是無論多最大惡極.不得死刑 毫無客觀.與正義可言 介入受害者的家務. 毫無立場可言 明知如此 還幫這些人 坦護狡辯. 毫無人性可言. 你掰江國慶能跟 廢死搭上邊嗎? 沒有廢死台灣一樣 有其除死刑以外的 其他徒刑 而廢死一開始就為最犯夠築一個天堂般的環境.免死. 此文章於 2013-02-08 12:59 AM 被 nan2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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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Nov 2006
文章: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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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有分該死與不該死 2種嘛 若廢死 那就 是你們這種人也把該死不看只看不該死的部份 廢死後如何有該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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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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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一個正常人,在明知手中之物是一級毒品的情況下,仍對孩童施打, 就合理的推論來說,這應該很難說是"善意"的舉動吧......... ![]() 我們可以從客觀面合理懷疑毒品是否確由嫌犯施打的,但在確定是他所為的情況下, 若硬是解讀成他是帶著"善意"對孩童施打毒品,在下覺得這有點過度詮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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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2
文章: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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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大家都沒想到,問題不在題內,請參考公務員服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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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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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軍法法庭的東西你是能看到多少? 法官是不夠努力還是有其它原因你又知道了? 別一直腦補好嗎? 該死不該死? 要看的是「物證」~而不是腦內意淫 你會不會腦補太超過了? 引用:
是看不懂這段話嗎? 如果當初幫江國慶說話的是說「江國慶是為了制止小孩哭鬧,所以才殺了小孩」 那我確實是會當成那群人是站在「犯罪人」的立場說話 請問一下~當初那群幫江的人~說的是這種話嗎? 你一定要腦補嗎? 此文章於 2013-02-08 11:18 AM 被 weirock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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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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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有為江國慶做什麼嗎~ 你除了會嘴炮~還會什麼~ 你有身體力行去推動終身監禁嗎~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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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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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江案的結論其實就只有"違法審判"四個字,跟什麼該死不該死努力不努力無關。 http://zh.wikipedia.org/wiki/%E6%B1...%85%B6%E6%A1%88 此文章於 2013-02-08 12:52 PM 被 ruinousdeity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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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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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倒也不是說劉等人是善意,只是說明凌虐跟施打毒品並非手段與目的的關係而已。 就跟vircgd網友的理解一樣,也感謝他幫我解釋。 引用:
我個人認為,單以餵毒來看應該是判不到死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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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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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很多人根本不知廢死盟的主張 以為他們只是堅持不能有死刑 他們是反對終身監禁取代死刑 認為犯人是可以教化放出來回到社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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