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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r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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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引用:
作者drasil
先來看看ruinousdeity網友的論述:

判決書中記載的是因為王昊哭鬧,所以劉等人使用毒品讓他安靜,並非為了脅迫王昊使用毒品而虐待他。

當然他們的話未必可信,但是退一步說,要強迫2歲小孩使用毒品應該不需要使用到這種類似刑求的手段,所以我覺得這個說法不容易成立。

我個人也希望鄉民能看到一些不一樣的點,共勉之。


..........

還是再問你一次

「你確定你在說什麼嗎?」
 
舊 2013-02-07, 01:26 PM #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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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rock離線中  
drasil
Regula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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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引用:
作者weirock
..........

還是再問你一次

「你確定你在說什麼嗎?」

我確定我在說什麼,但是不太確定你是否知道我在說什麼...
舊 2013-02-07, 01:38 PM #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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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離線中  
weir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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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引用:
作者drasil
根據目前可得的資訊,行為人應該不是用橘字部份的行為強迫被害人施用海洛因,而是因為被害人哭鬧所以想使用海洛因讓被害人安靜,這樣看來上面的推論好像不容易成立。


引用:
作者drasil
我確定我在說什麼,但是不太確定你是否知道我在說什麼...


以強暴、脅迫、欺瞞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人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者,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純讀法條就好

有符合以上條件嗎...

----------
一定要找理由開脫嗎?
舊 2013-02-07, 01:52 PM #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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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rock離線中  
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看到這裡,大概對法官是怎麼想的也可以了解了

就是這樣子吧:
我就是想要輕判啦! 怎麼樣!
判決書我寫的、證詞採不採用我決定的,理字是在我身上
虐打,只是為了讓他不哭鬧 -- 我管你怎麼想,我管你正常人怎麼想,反正我就是這樣想
注射會死人的毒品,只是為了讓他不哭鬧 -- 我管你怎麼想,我管你正常人怎麼想,反正我就是這樣想
什麼強迫注射他人毒品可以判死刑? 呵呵~~沒聽到
你們還有什麼不同的聲音可以儘量提出來,我想聽聽看
反正你們再怎麼說我也一概沒聽到,呵呵~~
最後判決書是我寫的,你們的說法永遠不會出現,你們能奈我何?
你 們 能 奈 我 何???????
你 們 能 奈 我 何???????
舊 2013-02-07, 02:36 PM #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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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離線中  
lievil
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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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引用:
作者Quaker2013
小孩是受害者,毒品也不是他自願服用的,為什麼要吝於幫助受害的小孩?難道就不能給小孩一個機會?
還是生在這個家庭就該死,因為有很大的機會成為煙毒犯、社會邊緣人?


對啊!你的疑問,就是我在問u8526425的。

你怎麼知道現在大家口中的煙毒犯、社會邊緣人,
小時候,是不是跟有王昊一樣的遭遇,只是幸運存活長大了?

如果我們應該給有類似王昊的人機會?
那沒被嚴重虐待,只是朋友被引誘,陷入毒海的人,
又為何不該給他機會呢?

犯罪原因有我們想像的這樣單純嗎?
純粹是因為他不自愛嗎?
__________________
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舊 2013-02-07, 03:09 PM #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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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vil離線中  
Quaker2013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809
引用:
作者lievil
對啊!你的疑問,就是我在問u8526425的。

你怎麼知道現在大家口中的煙毒犯、社會邊緣人,
小時候,是不是跟有王昊一樣的遭遇,只是幸運存活長大了?

如果我們應該給有類似王昊的人機會?
那沒被嚴重虐待,只是朋友被引誘,陷入毒海的人,
又為何不該給他機會呢?

犯罪原因有我們想像的這樣單純嗎?
純粹是因為他不自愛嗎?


簡化問題。

不管父母是甚麼人,小孩都應該被社會保護,跟身份毫無關聯。

犯罪者應給予甚麼樣的機會,要看他犯的是甚麼罪,如果是一般煙毒犯,法律強制勒戒
會失去自由一段時間,但還是有機會重新生活,而此例我認為最少要判無期徒刑。用如
此兇殘的手法對待一個兩歲半的小孩,已經毫無人性可言,最好永遠與人群隔離,雖然
台灣無期徒刑是假的....
__________________
揮別2002年,2013年嶄新開始............

此文章於 2013-02-07 03:21 PM 被 Quaker2013 編輯.
舊 2013-02-07, 03:19 PM #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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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13離線中  
liev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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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引用:
作者cjc6352011
行為人不是呆就是太有錢了
要讓小朋友不哭鬧.餵安眠藥不就好了嗎??
對小朋友注射一級毒品.不是存心要讓他死嗎?


餵安眠藥就不會劑量過高致死嗎?

毒品原本是藥物,
和安眠藥一樣,都有被濫用的問題,
不論自殺之特例,
施用的人,都是為了其效果,而非想殺了自己。

為什麼餵安眠藥,你就不覺得這些人是要讓他死,毒品就是呢?
__________________
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舊 2013-02-07, 03:30 PM #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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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vil離線中  
Quaker2013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13
文章: 809
引用:
作者lievil
餵安眠藥就不會劑量過高致死嗎?

毒品原本是藥物,
和安眠藥一樣,都有被濫用的問題,
不論自殺之特例,
施用的人,都是為了其效果,而非想殺了自己。

為什麼餵安眠藥,你就不覺得這些人是要讓他死,毒品就是呢?


安眠藥跟海洛因危險性還是有差別,而且海洛因是一級管制毒品,連擁有都犯法更何況是
強迫小孩使用,如果今天是用安眠藥情況可能也不會好到哪裡去,因為除了服毒以外,其
他傷害最後一樣會使小孩重殘、死亡。
__________________
揮別2002年,2013年嶄新開始............

此文章於 2013-02-07 03:39 PM 被 Quaker2013 編輯.
舊 2013-02-07, 03:38 PM #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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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13離線中  
drasil
Regular Member
 
drasi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引用:
作者weirock
以強暴、脅迫、欺瞞或其他非法之方法使人施用第一級毒品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者,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純讀法條就好

有符合以上條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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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找理由開脫嗎?

簡化ruinousdeity的觀點:劉等人用長期毆打生殖器凌虐、體內打入鐵釘等等的強迫方式對被害人施打海洛因致死,這樣的犯行連無期徒刑都判不到的話,法官的量行標準有問題(如有扭曲請指正)。

我的看法:劉等人該當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6條,但是不是採取凌虐手段脅迫王昊使用毒品,而是為了制止因凌虐哭鬧的王昊,給他使用毒品。

所以我的意思是用凌虐的方式強迫王昊使用毒品的說法似乎難以成立。
舊 2013-02-07, 04:25 PM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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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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