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
引用:
我一開始是說什麼? 我一開始就說. 鈔票不要燒掉而已.. 因為我不會用自己的立場去設想別國的法律是怎麼定, 就好比對於拾獲物,二岸做法就不同, 每個國家的法律都可能對贓物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反倒是你一開始就認為沒入國庫才對,凡贓物一律沒入國庫就正確嗎? 被質疑後才補充說優先順序。 你說我最近戰你?哪幾篇? 原來你的被害妄想症那麼嚴重, 難怪開口閉口就是邏輯、自卑的。 住左岸又沒什麼,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就對法律認知會有不同而已,講的又好像受了委曲似的。 自己最愛戰的還先扯到別人身上。 我沒有要求你一定要回應, 當然啦,如果你愛戰,無法做善意回應, 基於言論自由,那就不是我能阻止你的了。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12-10-28 01:41 PM 被 EAC212 編輯. |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
引用:
哦~龜縮了~~~你一開始說什麼~關我屁事? 我引你言了? 我又針對你了? 我回應你一開始說什麼? 我回應的人是誰? 你搞清楚了沒? 愛戰的人是誰? 誰問了這莫明奇妙的問題? 還善意勒~自己幹過什麼~自己知道~越凹只是越難看~別凹到人家把舊文挖出來 然後都說「我國法律了」~你還在對岸的做法不同 你真的是對岸來的? 那幹麻說別人是對岸來的? 不法所得為何要沒入? 不就是不鼓勵犯罪??? 難道不法所得就算他「賺」的~這樣才正確? |
|||
![]()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 」
文章: 2,511
|
犯罪所得充公得理由是(以我國來說的話)
犯罪本身即是不當行為,因此也不予承認此行為所取得的任何財物或物品 因此當此財物得所有人已不存在,或無法判定時,由國家來代收或銷毀 不然便有變相鼓勵意圖不軌者去嘗試的誘因
__________________
ぶ(∀゚ )人(゚∀゚ ![]() ![]() ![]() ![]() (↑一個因為疫情影響導致工作超閒不知做啥好的傢伙↑)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
引用:
我都不怕了你還怕? ![]() 你失控的言論我就不理會了,你隨意喔~ 我之前也並沒有說過不法所得該如何處置才是正確的。 我前面也有說..各國法律可能不同做法, 當然如果你要鬼打牆的卡在這點,就隨意了。 在我國常看到新聞播出,贓物贓款看起來好像都是扣留, 我是還沒看過"贓款"有歸還給受害者的(可能有,但我沒看到), 我有友人被詐騙集團騙20多萬(有報案),聽說詐騙集團被捉了...也沒收了很多贓款, 但我朋友也沒被告知可領回被騙的錢, 引用:
這句話看起來就不是先考慮到歸還。 引用:
這個條件滿足時我個人支持銷毀。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
![]() |
![]() |
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 」
文章: 2,511
|
嘛
銷不銷毀通常是看主權者的認定啦 當一項財物在本國領土出現,而沒有任一國民是正當持有者時,同時國外原持有者已不存在或不提出要求,或無法歸還時,由本國主權者來決定如何處置 像海關對於非法夾帶進來的農產品.動物等就是予以銷毀(因為不能放進來破壞環境或流通) 但對於人工製品的則多半予以拍賣,拍賣不成才銷毀
__________________
ぶ(∀゚ )人(゚∀゚ ![]() ![]() ![]() ![]() (↑一個因為疫情影響導致工作超閒不知做啥好的傢伙↑)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
引用:
哦~開始挑毛病了 所以才說你邏輯根本就有問題了 不就鬼打牆回去了~ ![]() 前面不都說了? 被害人有優先請救返還的權利 這是基本耶~你要無視基本到何時? 而且我是回應你的? 我是回應 艾克萊爾 ~我們談的是本案例 你又是談本案例了? 你正式加入鬼打牆一族了? 贓款 還被害者~你沒看到就沒有? 好無言哦 去看一下中華民國的民法怎麼寫的好嗎? 雖說他不是你們左岸用的 ---------- 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28&postcount=18 真愛凹也真難看 ![]() 此文章於 2012-10-28 02:41 PM 被 weirock 編輯. |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
我真的笑了..
你可以講中文嗎.. 有誰看的懂上面這篇是在講什麼的, 幫我翻譯一下.... ![]()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
回應不出來乾脆當作看不懂了啊
不錯不錯~這招不錯~ ![]() 看以後某人會不會像 金魚屎 一樣 |
![]() |
![]() |
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
反正,這樓也不算高,
要查證前因後果,也不是什麼難事, 誰在胡言亂語一目了然,也不急著分誰是誰非。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
超好笑啦
還前因後果勒 人家在談本案例 結果有人跑來說 代碼:
所以我常關心的一件事...至今我還沒聽過正確的答案。 在我國.... 被偷竊、強盜或詐騙所得到的金錢.. 會不會歸還給受害者? 比如..如果你被搶了 2萬元NTD. 然後搶匪被捉了.. 您支持贓款沒入國庫嗎? 你的無知關我屁事 詐騙老師上億 地院判返還 都說去看民法了~還只會凹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