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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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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weirock
被搶了就被搶了~我有 要求返還的權利 ~
設身處地去想一下合理性????????
我都有要求返還的權利~還有什麼不合理的地方?
能請說明一下嗎?
還是你一開始就覺得被害人沒要求反還的權利?
----------
然後你現在提出了更可笑的例子
你現在是說~遺失物=不法所得?
你知道不法所得是什麼嗎?
我住左岸? 我覺得你更像是左岸好嗎...連個法條都讀不懂
還亂曲解~亂類比
連 遺失物 都有辦法 拿來跟 不法所得 來當類比
你搞不懂這兩個東西的差異在哪嗎?
你很奇怪耶
-----------
「不想談可以不要談呀。誰強迫你了?」
我也懶啊~但你不知道在自卑什麼~發現你最近很想黏過來戰我
三不五時就用像現在一樣~非常可笑的類比在說一堆鬼話
我是搞不懂你想證明你的什麼啦
但你引我的言了~我覺得我應該要做點回應

我一開始是說什麼?
我一開始就說. 鈔票不要燒掉而已..
因為我不會用自己的立場去設想別國的法律是怎麼定,
就好比對於拾獲物,二岸做法就不同,
每個國家的法律都可能對贓物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反倒是你一開始就認為沒入國庫才對,凡贓物一律沒入國庫就正確嗎?
被質疑後才補充說優先順序。
你說我最近戰你?哪幾篇?
原來你的被害妄想症那麼嚴重,
難怪開口閉口就是邏輯、自卑的。
住左岸又沒什麼,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就對法律認知會有不同而已,講的又好像受了委曲似的。
自己最愛戰的還先扯到別人身上。
我沒有要求你一定要回應,
當然啦,如果你愛戰,無法做善意回應,
基於言論自由,那就不是我能阻止你的了。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此文章於 2012-10-28 01:41 PM 被 EAC212 編輯.
舊 2012-10-28, 01:34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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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離線中  
weirock
*停權中*
 
weiroc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引用:
作者EAC212
我一開始是說什麼?
我一開始就說. 鈔票不要燒掉而已..
因為我不會用自己的立場去設想別國的法律是怎麼定,
就好比對於拾獲物,二岸做法就不同,
每個國家的法律都可能對贓物有不同的處理方式。
反倒是你一開始就認為沒入國庫才對,凡贓物一律沒入國庫就正確嗎?
被質疑後才補充說優先順序。
你說我最近戰你?哪幾篇?
原來你的被害妄想症那麼嚴重,
難怪開口閉口就是邏輯、自卑的。
住左岸又沒什麼,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就對法律認知會有不同而已,講的又好像受了委曲似的。
自己最愛戰的還先扯到別人身上。
我沒有要求你一定要回應,
當然啦,如果你愛戰,無法做善意回應,
基於言論自由,那就不是我能阻止你的了。


哦~龜縮了~~~你一開始說什麼~關我屁事?

我引你言了? 我又針對你了?

我回應你一開始說什麼? 我回應的人是誰? 你搞清楚了沒?

愛戰的人是誰? 誰問了這莫明奇妙的問題?

還善意勒~自己幹過什麼~自己知道~越凹只是越難看~別凹到人家把舊文挖出來

然後都說「我國法律了」~你還在對岸的做法不同

你真的是對岸來的? 那幹麻說別人是對岸來的?

不法所得為何要沒入? 不就是不鼓勵犯罪???

難道不法所得就算他「賺」的~這樣才正確?
 
舊 2012-10-28, 01:55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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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rock離線中  
艾克萊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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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 」
文章: 2,511
犯罪所得充公得理由是(以我國來說的話)

犯罪本身即是不當行為,因此也不予承認此行為所取得的任何財物或物品

因此當此財物得所有人已不存在,或無法判定時,由國家來代收或銷毀

不然便有變相鼓勵意圖不軌者去嘗試的誘因
__________________
ぶ(∀゚ )人(゚∀&#65439人( ゚&#8704人(∀゚ )人(゚∀&#65439人( ゚&#8704
(↑一個因為疫情影響導致工作超閒不知做啥好的傢伙↑)
舊 2012-10-28, 02:11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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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克萊爾離線中  
EAC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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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weirock
哦~龜縮了~~~你一開始說什麼~關我屁事?
我引你言了? 我又針對你了?
我回應你一開始說什麼? 我回應的人是誰? 你搞清楚了沒?
愛戰的人是誰? 誰問了這莫明奇妙的問題?
還善意勒~自己幹過什麼~自己知道~越凹只是越難看~別凹到人家把舊文挖出來
然後都說「我國法律了」~你還在對岸的做法不同
你真的是對岸來的? 那幹麻說別人是對岸來的?

不法所得為何要沒入? 不就是不鼓勵犯罪???
難道不法所得就算他「賺」的~這樣才正確?

我都不怕了你還怕?
你失控的言論我就不理會了,你隨意喔~

我之前也並沒有說過不法所得該如何處置才是正確的。
我前面也有說..各國法律可能不同做法,
當然如果你要鬼打牆的卡在這點,就隨意了。
在我國常看到新聞播出,贓物贓款看起來好像都是扣留,
我是還沒看過"贓款"有歸還給受害者的(可能有,但我沒看到),
我有友人被詐騙集團騙20多萬(有報案),聽說詐騙集團被捉了...也沒收了很多贓款,
但我朋友也沒被告知可領回被騙的錢,
引用:
作者weirock
不法所得應該要沒入國庫才對

這句話看起來就不是先考慮到歸還。

引用:
作者艾克萊爾
因此當此財物得所有人已不存在,或無法判定時,由國家來代收或銷毀
不然便有變相鼓勵意圖不軌者去嘗試的誘因

這個條件滿足時我個人支持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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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12-10-28, 02:17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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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克萊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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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 」
文章: 2,511


銷不銷毀通常是看主權者的認定啦

當一項財物在本國領土出現,而沒有任一國民是正當持有者時,同時國外原持有者已不存在或不提出要求,或無法歸還時,由本國主權者來決定如何處置

像海關對於非法夾帶進來的農產品.動物等就是予以銷毀(因為不能放進來破壞環境或流通)

但對於人工製品的則多半予以拍賣,拍賣不成才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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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2-10-28, 02:32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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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r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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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引用:
作者EAC212
我都不怕了你還怕?
你失控的言論我就不理會了,你隨意喔~

我之前也並沒有說過不法所得該如何處置才是正確的。
我前面也有說..各國法律可能不同做法,
當然如果你要鬼打牆的卡在這點,就隨意了。
在我國常看到新聞播出,贓物贓款看起來好像都是扣留,
我是還沒看過"贓款"有歸還給受害者的(可能有,但我沒看到),
我有友人被詐騙集團騙20多萬(有報案),聽說詐騙集團被捉了...也沒收了很多贓款,
但我朋友也沒被告知可領回被騙的錢,

這句話看起來就不是先考慮到歸還。


哦~開始挑毛病了

所以才說你邏輯根本就有問題了

不就鬼打牆回去了~

前面不都說了? 被害人有優先請救返還的權利

這是基本耶~你要無視基本到何時?

而且我是回應你的?

我是回應 艾克萊爾 ~我們談的是本案例

你又是談本案例了?

你正式加入鬼打牆一族了?

贓款 還被害者~你沒看到就沒有?

好無言哦

去看一下中華民國的民法怎麼寫的好嗎?

雖說他不是你們左岸用的

----------
http://www.pcdvd.com.tw/showpost.ph...28&postcount=18
真愛凹也真難看

此文章於 2012-10-28 02:41 PM 被 weirock 編輯.
舊 2012-10-28, 02:39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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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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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我真的笑了..
你可以講中文嗎..
有誰看的懂上面這篇是在講什麼的,
幫我翻譯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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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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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12-10-28, 02:57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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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r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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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回應不出來乾脆當作看不懂了啊

不錯不錯~這招不錯~

看以後某人會不會像 金魚屎 一樣
舊 2012-10-28, 03:03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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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rock離線中  
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反正,這樓也不算高,
要查證前因後果,也不是什麼難事,
誰在胡言亂語一目了然,也不急著分誰是誰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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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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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12-10-28, 03:07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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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5,843
超好笑啦

還前因後果勒

人家在談本案例

結果有人跑來說
代碼:
所以我常關心的一件事...至今我還沒聽過正確的答案。
在我國....
被偷竊、強盜或詐騙所得到的金錢..
會不會歸還給受害者?
比如..如果你被搶了 2萬元NTD.
然後搶匪被捉了..
您支持贓款沒入國庫嗎?


你的無知關我屁事

詐騙老師上億 地院判返還

都說去看民法了~還只會凹
舊 2012-10-28, 03:15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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