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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0 您的住址: Hsinchu
文章: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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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大大我給你看政府講啥:隨便抓一個矛盾給你看,我那本冊子還在。 六、抵價地總面積是多少? 答:簡略。。。依據現行法規定,抵價地總面積已徵收總面積百分之五十為原則(狗屁),最低不的少於百分之四十(重點),曾經辦過農地重劃之土地,最低不得少於百分之四十五。 抵價地總面積”最低”雖為徵收總面積百分之四十,但是每一位土地所有權人實際領回抵價地面積,需按他應領地價補償費金額及領回抵價地位置之地價計算 計算結果每位土地所有權人實際領回抵價地面積,可能高於他被徵收土地面積百分之四十,也可能低於他被徵收土地面積百分之四十,並不是每一位都剛好是百分之四十。 簡單的說就是要吃你,政府當大家不會仔細去看規章嗎?隨便就抓出模綾兩可的模糊答案。 三八、部分土地所有權人未申請發給領回抵價地,其他申請發給抵價地之土地所有權人可否多分配一些土地? (重點在回答) 答:土地所有權人領回抵價地面積,是按他應領抵價地之權利價值計算,與其他土地所以權人是否申請發給抵價地無關,以下略 就是說我可以說百分之九十九的地主權利價值都很低,看似回答卻沒有回答,是地價多少較有價值?這邊的地價幾乎每家都差不多,靠近馬路也是差不多沒高多少 這種文字遊戲一點誠意都沒有你說對吧?難怪抗議的人這麼多。 所以樓主的心情我也差不多 商人跟政府那一套玩法,碰過之後就知道了,就是搞文字遊戲,還有騙騙老人家不懂of像我這種外行 ,給你講的多好聽,拿出東西要你簽,紙上寫的密密麻麻哪個人會去認真看?of看的懂? 仔細看的話,上面寫的跟講的完全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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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youtube.com/watch?v=MlHKjkDRylM 嗚哦~好男人 阿部高和之紅薔薇革命 此文章於 2011-02-21 10:22 AM 被 keuuu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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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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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運氣也真是好 遇到的2家建商都跟流氓一樣 一間是小建商,資本額2000萬(啃,2千萬也想跟人家玩),發邀請函請大家去開說明會,說明會上發了一堆資料給大家,經理出來說:不支持都更就是釘子戶 另一家時常在上報,國內數一數二的大建商,各位看官以為大建商福利就比較好嗎?? 答案是並沒有,反而更小氣,堅持一間換一間沒有停車位,(啃,當大家都白癡喔),而且一直強調公設(啃,公設只是多繳管理費而已) 此文章於 2011-02-21 10:39 AM 被 盜鐵人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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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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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認為最會知法玩法的就是政府!
政府制定法律欺壓人民, 還跟你說惡法亦法, 我就吃過政府的虧, 同一件事,依牠高興一直修法, 修到對政府有利,就跟你說依法行政,拿來欺負人民.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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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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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一樓好不好
也要看是怎麼蓋 如果是蓋成有中庭沒有直接面對馬路的那種 應該也沒有辦法當成店面租出去 這就跟其他樓層沒有差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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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關內
文章: 1,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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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朋友家都更改建,建商每個月會補貼5萬元租屋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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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an 2008
文章: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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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這樣算 多出來的270戶是建商的啊? 真的假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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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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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釘子戶是什麼... ![]() 另外我們好像沒有五萬元的暫離搬家補助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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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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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釘子戶就是不同意建商開出的條件,不願簽同意書 當初有建商來談都更時大家還傻傻地簽同意書下去,還在想說可以換新房子 幾經打聽才發現別人都更是一間換2間還附停車位 憑什麼我們只能一間換一間,停車位還只分到1坪多(1坪多是要停鳥喔,擺明就是要你多花錢買回剩下坪數) 千萬別對建商心軟,該有的福利要爭取,不然會被當白痴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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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
文章: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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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都更
請注意至少1:2才叫建商來談 也就是至少得1坪換兩坪 少於這個叫建商回家吃自己 1:2是目前的基本 再來就看你們住戶的協調能力了 我手邊的資料看過最好的是某間中山區的 1:3+2車位 改建期間建商出租金+所有搬遷費用 供大家做參考 此文章於 2011-02-21 08:32 PM 被 ikei1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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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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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2其實還很小 最理想是1:3 這也是我們家不同意都更的理由 而且停車位必須要完整的可以停一台轎車進去 不是用坪數在那邊算誰分幾坪停車位這樣 此文章於 2011-02-21 08:38 PM 被 盜鐵人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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