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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arch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559
蘇建和案

http://zh.wikipedia.org/zh-tw/%E8%9...%92%8C%E6%A1%88

若當初法務部長草率簽下.. 也就沒現在後續發展
沒簽的部長中的一位,現還是坐大位者...


引用:
作者EAC212
因為曾有誤判的或誣告的例子,所以就可以不執法嗎?

如果認同上述的就不用繼續往下看了
並請立即設我黑名單,以免以下的文字傷你的眼。
謝謝!!
...
     
      
舊 2010-03-13, 06:10 A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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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harch離線中  
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archarch
蘇建和案

http://zh.wikipedia.org/zh-tw/%E8%9...%92%8C%E6%A1%88

若當初法務部長草率簽下.. 也就沒現在後續發展
沒簽的部長中的一位,現還是坐大位者...


那..
你願意明確說出你的觀點嗎?
基本上我看不出你想表達的重點。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10-03-13, 06:37 A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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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離線中  
museshuner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懸崖邊
文章: 1,462
引用:
作者李麥科
我和你的看法類似...不過王清峰已經是「前」部長了


其實我覺得死刑存廢問題,和王清峰適不適任的問題,這要分開來看

我認為王清峰的問題不是因為她堅持死刑應該廢除,簡單的說就是:因為她不願意作好法務部長的工作,所以不適任
她既然已經在法務部長這個位子,在法律尚未廢除死刑前,如果死刑犯已經沒有任何轉圜餘地,執行死刑就是她應該要做的

儘管那不是一個令人舒服的工作...但既然在那個位子了,要嘛就是簽字,要嘛就是辭職不幹,兩條路而已

我了解她對於廢除死刑的立場堅定,也很佩服她對於這個議題的堅持,我認為去當立法委員都應該比當法務部長來的更適合去推動廢除死刑
但是既然她在這個位子,如果不願意執行,那請她下台,讓下一個願意依法執行的人去做好該做的工作
畢竟,現在沒有廢除死刑,相關的法律沒有廢除前,依法辦事本來就是法務部長的責任

以上是我對於她應該下台的看法,但是...

關於死刑存廢問題,這是一個很嚴肅的議題,我認為不是不能談,不然世界某些國家廢除死刑是為什麼?
可是我覺得整個社會把王清峰的問題,轉成:因為她支持廢除死刑,所以不適任
我個人是覺得整個是弄錯方向,然後漸漸演變成用很糟糕的批評方式,來攻擊支持廢除死刑的人(最明顯的例子就是白冰冰)


我覺得一個健康的社會應該是什麼議題都能談的,儘管那個意見是很敏感的
很多敏感的議題其實都需要時間,無論是正反雙方都應該有一個認知:敏感的議題可以談,真正的改變前,正反方都應該請給對方時間

某些希望廢除死刑的人,激進的想要改變現狀,卻沒有想到大部分的人想法
然後大部分的人都認為不應廢除死刑,所以對於支持死刑的人,也急著用很尖銳的口氣去對付那些人
最後連一點理性討論的空間都沒有,只剩下兩邊對彼此的不信任與不理性

總之,一個王清峰的下台,其實也表現了台灣社會的躁進與沒有安全感...


這二段色字,怎麼覺得麥克兄在自打嘴巴
舊 2010-03-13, 07:27 A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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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eshuner離線中  
chou124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3
我相信大部份人, 含白冰冰, 批評王清峰, 不是在批評這個人, 而是在批評坐在這個位子上的人沒做該做的事.
另一方面, 言詞的等級通常通是雙方向的, 今天若非王清峰以近乎嘻戲的語言, 什麼我願代死刑犯下地獄, 大多數人也不會用類似的語言反唇相激.

而且真要談到不能剝奪生命權, 真想知道她對下列事件的看法:
放棄急救同意書
性侵受害人不幸受孕能否墮胎
懷孕時發現胎兒有不良遺傳疾病能否墮胎
舊 2010-03-13, 07:31 A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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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u124離線中  
amd21456
Regular Member
 
amd21456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69
如果王清峰可以躺在車箱
讓我砍個176刀再關後車箱兩天
還能活個走出來講我支持廢死

那我就會支持他的言論了

他自己要先嘗試看看
當個受害者,能不能出來為自己發聲

此文章於 2010-03-13 08:33 AM 被 amd21456 編輯.
舊 2010-03-13, 08:31 A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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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d21456離線中  
pgoodman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54
謝謝幾位前輩的解惑...
原來王前部長提出這個議題的原因是那些...
...本來死刑存廢這個議題就是個很禁忌的話題....
再加上以王前部長本身的"經歷"來任這個職位也很奇怪....
這樣下台...也給繼任者一個難題吧....
舊 2010-03-13, 09:05 A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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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goodman離線中  
deerma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09
文章: 67
個人反對廢死刑,
也反對增加終身監禁,為什麼善良老百姓要供養他們一輩子?
萬一發生像海地大地震或天災殺人犯逃出去,誰要負責?抓不抓的到又是一個問題,
或將來那個白目總統一時心血來潮來個全國殺人犯大特赦?
結果殺人犯又出去找被害者家屬復仇,誰擔當的起,
很多人都只看到殺人魔被抓時上法院在法官面前好像懺悔的樣子,
但你有看到殺人魔在殺人時的兇殘模樣嗎?強姦、分屍、一刀一刀砍死對方不顧對方苦苦哀求,在監獄裡就乖的像綿羊,其實是在等表現良好假釋出獄,
一出去獲得自由惡魔本性就又開始強姦殺人,
如果將來全世界關一億個殺人魔,
一個殺人魔出去後殺五個人就好,
就有五億個善良老百姓被殺死,
憑什麼殺人魔才有人權才有生存權,
那些被殺人魔殺死的被害者本來不也好好活在地球上享受她的美好生命與人權,
是誰剝奪她的寶貴生命跟美好人生與人權?
他就喪失自己的生命權跟人權,
如果能讓一個殺人魔伏法而能救眾生,佛陀也會感激。
舊 2010-03-13, 09:12 A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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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erman離線中  
yesjv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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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120
裡盲,濫情,噴口水

廢死團

你們無法對眾人的問題反駁,你們就沒腦充血,民粹??

誣人以牙還牙、以暴易暴的邏輯, 亂扣人帽子!!



廢死團 你們盡會裡盲,濫情,噴口水。

你們對社會治安就盡到多少努力?說來我聽,勿再噴口水耶。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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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U:Mobile AMD Athlon 64 3000 (Oakvil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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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0-03-13, 08:34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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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sjvc離線中  
ben_chi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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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2
您的住址: 另一個地球
文章: 4,558
受刑人外出...
不怕逃跑?

不過不會逃跑有沒有可能是上下交相賊?
受刑人看能不能弄個龍心大悅,減刑成為無期徒刑
關個幾年就出來...

當然這是假設啦
王律師不要告我阿...
俺是針對"部長"V.S."犯人"的部分做解釋而已...
__________________
大家快來加入World Community Grid(BOINC for Android)與Folding@home(Folding@Home for Android)的行列,一同找出重大疾病(愛滋、癌症、帕金森氏症...等)的解決方案
[YOUTUBE]PPc7gsZIk24[/YOUTUBE]
網路果然很危險,動不動就會被告...
發現自己越來越痴漢了...
舊 2010-03-13, 08:47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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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_chien離線中  
東誠
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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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164
我覺得死刑癈不癈那是無義意的討論
還有什麼以牙還牙那也不知是什麼跟什麼
現今國際社會就算有死刑的國家
你殺一人也未必會被判決死刑
為什麼會被判死刑
我覺得會被判死刑者 大家也都識字的
看判決內容去思考為何會被判死刑 我覺得了解因與果才是必要的

法律保有死刑有它不得已而為之的必要性
今天你不犯法 本來就沒事了 幹馬去想癈不癈死刑的問題
人尊守法律條 這個法律條文自然與你無關
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法律不正就如此
舊 2010-03-13, 10:40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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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誠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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