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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風波之省思
今天(3/12)晨,王部長請辭獲准的消息發佈了。
對於她個人的主張,凌駕於國家法律之上的作法,所引發的暄然大波,也應該告一段落了吧。 該不該廢死,正反雙方儘可舖陳理由,繼續地反覆討論下去,構成良好的意見溝通。 廢死會不會是時代趨勢,我不是劉伯溫,無法推知。或許它會是一條長遠的路,也或許在人類周期性的戰亂之間,目前只是一個暫時性的高峰而已。或許有一天,人類會走到那一步,也或許在那一天到來之前,人類就已經搞死自己了。 不過我誠懇地呼籲,請不要將情緒性的言詞或侮辱性的字眼,加諸在意見不同的另一方身上。這是政版的壞習慣,我們不要去學他們。 我一向主張,討論應對事不對人,使用貶低對方的字眼,並不會讓您顯現的更高尚。 對於王部長,我還是有幾分敬佩的,雖然我並不贊同她的主張。至少,她也算得上是求仁得仁,而且毫不戀棧。 |
引用:
我和你的看法類似...不過王清峰已經是「前」部長了 :p 其實我覺得死刑存廢問題,和王清峰適不適任的問題,這要分開來看 我認為王清峰的問題不是因為她堅持死刑應該廢除,簡單的說就是:因為她不願意作好法務部長的工作,所以不適任 她既然已經在法務部長這個位子,在法律尚未廢除死刑前,如果死刑犯已經沒有任何轉圜餘地,執行死刑就是她應該要做的 儘管那不是一個令人舒服的工作...但既然在那個位子了,要嘛就是簽字,要嘛就是辭職不幹,兩條路而已 我了解她對於廢除死刑的立場堅定,也很佩服她對於這個議題的堅持,我認為去當立法委員都應該比當法務部長來的更適合去推動廢除死刑 但是既然她在這個位子,如果不願意執行,那請她下台,讓下一個願意依法執行的人去做好該做的工作 畢竟,現在沒有廢除死刑,相關的法律沒有廢除前,依法辦事本來就是法務部長的責任 以上是我對於她應該下台的看法,但是... 關於死刑存廢問題,這是一個很嚴肅的議題,我認為不是不能談,不然世界某些國家廢除死刑是為什麼? 可是我覺得整個社會把王清峰的問題,轉成:因為她支持廢除死刑,所以不適任 我個人是覺得整個是弄錯方向,然後漸漸演變成用很糟糕的批評方式,來攻擊支持廢除死刑的人(最明顯的例子就是白冰冰) 我覺得一個健康的社會應該是什麼議題都能談的,儘管那個意見是很敏感的 很多敏感的議題其實都需要時間,無論是正反雙方都應該有一個認知:敏感的議題可以談,真正的改變前,正反方都應該請給對方時間 某些希望廢除死刑的人,激進的想要改變現狀,卻沒有想到大部分的人想法 然後大部分的人都認為不應廢除死刑,所以對於支持死刑的人,也急著用很尖銳的口氣去對付那些人 最後連一點理性討論的空間都沒有,只剩下兩邊對彼此的不信任與不理性 總之,一個王清峰的下台,其實也表現了台灣社會的躁進與沒有安全感... |
外出表演逃跑沒關係?王清峰:信賴受刑人
【簡體版】 【打印機版】 【字號】大 中 小 【大紀元2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8日電)媒體報導,法務部長王清峰曾表示,監所若到外面舉辦活動,就算受刑人跑掉都沒關係。王清峰今天說,她是基於對受刑人的信賴,並相信他們外出時不會逃跑,才會說這些話。 王清峰最近發言引發風波,繼日前「檢察總長抱抱換假釋」的開玩笑說法造成外界討論後,媒體又報導她曾在法務部召開部務會報時表示,台中監獄新年活動辦得相當好,應該到外面辦,讓所有監所收容人參加,就算受刑人因此跑掉都沒關係。 王清峰上午到宜蘭,參觀台灣燈會的受刑人花燈作品時說,受刑人如果刑期未滿在外表演跑掉後,當然會被再捉回監獄。其實「就算受刑人跑掉都沒關係」的說法,主要表達對受刑人的一種信賴關係,並相信他們外出表演時不會逃跑,這也是在檢驗目前監所教化是否成功。 王清峰說,有些開玩笑的話的確最好還是不要說,也不妥當,這點她會坦然面對。 悉尼時間: 2009-02-08 22:49:48 PM 【萬年曆】 --------------------------------------------------- 我認為他腦子大概燒壞掉 擔任高官有隨扈保護 請問一般老百姓有人保護嗎 受刑人逃跑後又犯案該怪誰 是受害人倒楣嗎 在媒體上講的輕輕鬆鬆 你知道受害者的痛嗎 加害者沒資格談人權 |
很簡單,若王前部長願意讓他的親人來測驗教化結果的話,我就100%支持他,
但若只會打高砲,結果都讓別人去承受的話,那還是省省吧 |
噗,我覺得反而還是加速廢除死刑的時程了...
我自己想的啦,很有可能的理由, 前提是基本廢除死刑的政策不變... 第一、刑事訴訟法第461條權力制衡的立法意旨,已經被壓縮了,新上任的部長,如果沒有實質或是具體的理由,是不可以不簽的,不然就是下台。所以問題已經不在部長身上了。 第二、焦點就會轉移到現在正在審議中的釋憲案,讓大法官決定死刑到底是不是違憲,我想按照往合憲性解釋的方向,違憲的可能性不大。 第三、假設前兩者都不可能達到廢死刑基本政策的要求,唯一的途徑就是透過立法院修法,成立『暫緩死刑執行條例』。來化解現在自己的矛盾。不然就是騙人民嚕,哈哈。 那執政者,牌都已經亮光啦,讓王前部長走人,很明顯的,一定會推給大法官跟立委。:cool: |
我的看法
衛生署長楊志良也要請辭 他在h1n1 米國牛 健保費 這三件事情 很明顯中央跟民間不太同調 王清峰廢除死刑也是 沒記錯的話 廢除死刑是從前任總統執政就在討論 而且好像有來自國外的壓力 這幾件事給我的感覺 就是中央丟個事情 叫部長去達成 部長一個人面對所有立委 記者 堅決達成目標 而這次健保費 廢除死刑 剛好準備要碰上~!@#$%^&*)_ 所以無法像之前米國牛一樣 呼攏過去 所以乾脆辭一辭比較好 |
引用:
我印象中啦,米國牛的決策,楊志良只是幫腔的,而且也不知道是他自己愛跳進這個火圈,還是被馬英九和蘇起拱出來當炮灰 總之真正做這個爛缺的是當時擔任國安會秘書長的蘇起,不過最後蘇起也辭就是了 印象中啦...而且以上都是離題又踩線 :jolin: :jolin: |
王前部長個人相信人性本善
但是事實上並早就證明並非如此 他堅持以自己觀點看世界是他的事 但是別忘了這是民主社會 當多數民意跟他自己看法相左,當人民公僕的他就該老老實時做事 死刑無法遏止犯罪,這已經被證明 就是有人天生有反社會基因 但還有應報的作用 至少對被害人家屬來說 有些人可以做到選擇原諒 但是有些人做不到 對這些人來說,強迫他們做違背意願的事,不是也很不人道嗎? 何況他們是受害者 老實說 小弟也贊成廢死刑 但是要有完善的立法支持,像終身監禁 以目前法律來說 假釋標準太寬鬆 三振法案玩半套 甚至哪天這些死刑犯被大赦、特赦了 居然沒有累犯的適用 |
個人支持顧立雄續任法務部長
有意思的是 大家關心賜死死刑犯 卻沒人關心一些殺人犯假釋出來趴趴走 還好大家都認識他們 再犯率可能不高吧 |
我剛有看了 一下釋字263跟476號那些案件的聲請書,第一個案子是李念祖律師寫的釋憲文大概是說唯一死刑是違反比例原則,第二個是陳志祥法官寫的釋憲文,理由是採取法益保護跟刑法的謙抑思想,可以發現,如果被侵害的法益與保護的法益顯不相當的,死刑是有違憲的疑慮存在,還真的沒說到如果說是生命對生命這一類的死刑問題,該如何跳脫憲法保障生存權,與憲法第23條說『限制』,而不是『剝奪』,兩者間的衝突問題,對現在的大法官應該是個難題喔,也難怪王前部長會說趕快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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