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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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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執法之外 人民不願意接受才是主因 你看賊頭之稱呼不是滿天飛 被開個單還要來板上撻伐討聲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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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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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所以開放大家一起騎.開內側就很讚??? ------------------------------------------------ 不能否認的是. 有些路段只讓機車待在外側是不合理的事. 像是承德路與民權西路交叉口. 外側一堆要右轉的車. 直行車道又容易被慢速車占用. 要過這路口...要就衝第一(最常見到的) 要就慢慢龜~~ 要是壓到禁行機車四個大字. 天橋上的條杯杯過陣子就寄張背影照給你 但是.. 以台灣的駕駛道德來說. 開放內側會有更多危險,不要說大家會相互尊重這種夢想. 變燈時管你是砂石車.重機..小綿羊..都是有不要命往前衝的駕駛. 開放只是更容易在高速或是路口發生擦撞事故. 拿日本的行人優先穿越馬路規定來說. 台北市也有沒錯. 但是日本駕駛車頭離斑馬線都會還有一段距離. 且..一定會等到行人走完才會穿過該斑馬線 上次去秋葉原...一次燈號轉變才過2台車. 台灣...呵呵呵....... 駕駛要是沒有"見縫插針",後面應該叭到不行~~ 台灣人有的用路人在穿越馬路時跟烏龜差不多. 駕駛人要是用日本標準.. 台北車站那邊的馬路我看也沒有一台車在上下班尖峰時間過的去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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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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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幾乎每一條馬路, 不管夠不夠寬, 不管是否才二∼三線道, 不管最外側車道狀況... 全部都畫個禁行機車道... 這樣還不夠氾濫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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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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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有些道路真的很離譜
有的才三線道,就有兩線道是禁行機車 ![]() (什麼?他是四線道?旁邊停滿小黃、公車...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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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此文章於 2008-12-18 12:16 PM 被 supermaxfigh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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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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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最大的心願應該是汽車從台灣消失,全部都是機車吧
那樓主應該快把家裡汽車砸了,四處宣導汽車是危害機車最大的殺手 根本不應該存在台灣社會,把汽車全部趕出台灣,讓機車想怎樣騎就怎樣騎 機車最大啦 樓主,維護台灣機車和平,就靠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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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Sep 2000 您的住址: 春滿四合院
文章: 2,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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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是也可以說搞不懂為何人要跟車分道?!
幹嘛要有天橋地下道?! 如果所有用油的私人工具全部消失該有多好?! 左轉的車在外側,右轉的車在內側, 外側車道的車速高於內側車道的車速 不就是台灣的常態?! 所有該檢討的是人,而不是法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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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恆久遠,CD永流傳! 羅馬並不是一天造成的 ∼敗家也不是三冬五冬的 >.<" 小豹貓流浪到哪兒, 永遠都是小豹貓 公告 : 孝子孝女(新手爸媽)經驗交流............服務處成立囉 =================================================== 來PCDVD七八區,一定要認識的重要人物~~M頭 請不要在"非政治區"的版面談政治,不然.... 範例一 : 我已經鎖定目標暸,同意開槍的請囬帖 範例二 :陳水扁的廢統論是幹嘛的? 範例三 :邵XX要死就快點 不要歹戲拖棚 範例四 :陳菊選上,陳大總統說要搬到高雄去住!! <==== 這串枉死的人還真不少 範例五 :總統後選人辯論會看了有一點吐血 <==== 這串不怕死的人還真多啊 範例六 :貓纜基座淘空 擬遷4、5個塔柱 工時最少要2年 <==== 看到日裔帳號要閃遠一點 完美示範(全滅)(整串坑殺) : 提名顏寬恆 馬總統下達輔選令 回嗆馬英九 蔡英文:兩岸政策黑箱讓人民不滿 洪秀柱政見 簽兩岸和平協議 補充說明:站長:回應政治文者視同發政治文 加強說明:站長:送你紅十字,一路好走之類的也算回文,我這樣講的夠明白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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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0
文章: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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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喔???騎機車的話還是乖乖兩段式待轉比較安全啦
馬路上那些不知在趕什麼駕駛真的很恐怖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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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金瓜石爬煙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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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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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歸以《車速分流》,尊重機車族的合理路權... 不好嗎?!
很多事情都該好好審慎思考的,好比和平東路&承德路那種,之前曾跟市政府反映說:該處小黃亂停的情況也不取締、公車斜停情況也不好好要求... 那麼,起碼把四線道的二線道禁行機車改成最內側一線道就好可不可以?! 政府的回應依然不改,然後對機車族的拍照繼續開... 這樣,真的叫有合理對待機車族的路權嗎?唉... 此文章於 2008-12-18 02:12 PM 被 小建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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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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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越愛違規的就越不能接受警察的執法, 那政府就應該讓這些愛違規的離開道路,才能保障守法者的權益。 可是政府有這麼做嗎? 引用:
就是沒人管啊,有人在管大家習慣了,自然就順暢了。 如果說內側危險,開車的大概因為很少開在外側所以不知道外側其實更危險。 當然若是要開放,首先就是要依法規杜絕同車道並行的行為(現在有法規可是都沒人管)。 只要不並行,可以減少很多危險性。 再說.......外側車道也是混和車道,速限跟內側都相同。 各種車速各種車種各種流向的車都在這,是有比內側安全到哪去? 引用:
論壇就是這樣,總是有人要扭曲別人的看法。 汽機車都有其優點。應該是並存而不是互斥。 每次討論到機車路權問題,總是有人說台灣人不守法,所以要這邊禁那邊禁。 用這種剝奪守法者權益的方法來管理交通對官員來說是最方便的。不用花太多腦筋。 更怪的是,自己身為台灣人居然覺得台灣人就是爛,不受教。 所以不值得用開放的管理方式去教育民眾要守法,就一直爛下去沒關係。 台灣的交通如果都要用這種思維去管理的話,即使到民國200年,都沒辦法比現在更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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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4
文章: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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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法規改成,偷拍公車小黃並排暫停,也算是績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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