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icemanarts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盆地
文章: 34
感謝各位大大的協助,小弟決定趕快離開這裡....
     
      
__________________
電腦終於升級了^___^
CPU P4-1.8G
Ram 512M*3
不過Layout 的速度依然.......><|||
舊 2005-09-30, 09:31 AM #3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icemanarts離線中  
BMG
Junior Member
 
BMG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可魯的故鄉
文章: 732
引用:
作者icemanarts
來到這間公司剛滿一年了,公司卻突然要我簽一份類似敬業條款的東東
內容大概是如果我離職的話三年內不得從事相同工作(基本上好像很多家都有)
如果違反的話要賠公司一年份的薪資加獎金等等....而且公司的訴訟費也要我出.....orz
經過考慮後當然是拒簽啦~~~
所以我決定辭職了,不過公司卻威脅我如果離職的話要寄存證信函到我家...
如果一開始就要我簽的話,我絕對不會去這家公司上班的.
但是已經工作一年了才要我簽會不會太過分了><|||
不知道有無相關單位可以提供協助的...

我記得這種合約應該是無效的
因為公司並沒有相對付出你在離職3年間這段薪水
不過樓主做的是對的
這種公司會做這種事
也沒啥好待的
 
舊 2005-09-30, 09:48 AM #3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MG離線中  
keyyer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342
敬業條款,在外國都是如果你離開公司要去另一間同性質公司的話,那你是不能去的,但是離職後原公司會在簽約時效內每月給你半薪或是簽約時的金額,以示補償!

在台灣很多公司連個屁都沒給,就要人家簽什麼競業條款,只要你走時沒有帶走任何機密文件或是資料,就不用怕了,憲法是保障工作權的啦!!
舊 2005-09-30, 09:57 AM #3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keyyer離線中  
sk2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北市
文章: 43
3年實在是太長了,而且我記得就算簽了,除非公司有另外提供薪資之類補償,不然屬不平等合約,在法律上公司也告不倒你.
如果不爽,就不簽走人,記得收集一下公司非法使用軟體的證據,告到BSA(台灣商業軟體聯盟),有獎金可拿
http://www.bsa.org.tw/report_2.html
__________________
我是sk2~Stupid Kid*2~笨小孩加強版
舊 2005-09-30, 11:14 AM #3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k2離線中  
Netsurfer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1
您的住址: Nutopia
文章: 266
樓主不必急著離職吧, 拒簽競業禁止合約沒有一定要走路, 因為你本來就沒有義務簽. 你就等著看公司打算如何處理, 如果就因為這點要你離職, 至少跟牠要點資遣費. 待了一年起碼有一個月薪水的資遣費, 不給就找勞工局處理吧, 只要你沒啥過錯, 一定要得到.
還有是那家公司, 可以說出來嗎? 大家來抵制牠, 一起替你出點氣.
舊 2005-09-30, 11:25 AM #3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Netsurfer離線中  
bluesystem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0
您的住址: 台灣桃園
文章: 1,717
競業條款這種合約是不平等合約, 簽了到時候公司只憑這紙合約是告不成的....
開個公司也不知道去請教一下律師意見, 這種競業條款合約是幾百年前的東西了.
很多判例下來都是公司敗訴, 因為影響人的工作權利, 我就只會這個東西, 你叫我
離職後幾年不能從事相同行業, 那是要叫我去打工,擺地攤還是喝西北風?

我們公司一開始也是叫人簽這個玩意(以前古早的傳統就是有簽, 也沒有人質疑過)
後來有新來的同事不願意簽, 我去找我們主管反映, 後來老闆也覺得簽這東西沒用
, 我們部門後來有獨立出來, 再重簽一些合約(保密合約)之類的, 就沒有競業條款
這一項了~
__________________
祝~Po文破千篇......
舊 2005-09-30, 11:36 AM #3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luesystem離線中  
silly_rabbit
Junior Member
 
silly_rabbi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森林裡
文章: 805
敬業條款??有這種東西??太唬爛了吧?

就我所知在美國類似的條款都是簽(工作)合約之前就講好的.

(家裡有認識一個開業很久的報關公司老闆.他的公司在賣給對方的時候就被要求簽署5年不得接觸同性質工作
不過為了要把公司順利賣掉他就簽了...)

誠如樓上的Netsurfer所言.一開始面試受聘成為員工簽訂契約的時候沒有談到"敬業條款"這種東西
工作一陣子才拿出來叫你簽你是可以不用鳥他的.簽下去的話跟簽賣身契差不多了.三年不得做同性質工作.怎麼活?喝西北風啊?
你拒簽競業禁止合約.公司是絕對拿你沒辦法的.找找新工作的資料是個好主意.但離職就不用你自己來了.
因為公司不能以"拒簽競業禁止合約"而直接把你開除.只能把你資遣.如果真的把你直接開除了就找勞工局吧

不過希望不會弄得太臭.說難聽的不管哪行圈圈都很小.這次搞大了被其他的公司知道了對你的前途多少會有影響
盡量低調處理吧...
舊 2005-09-30, 11:58 AM #3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illy_rabbit現在在線上  
not so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5
文章: 4
趕快把那家公司"爆"出來才是重點啊!
舊 2005-09-30, 12:40 PM #3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not song離線中  
woooooolin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22
存證信函只是嚇唬不懂法的笨蛋的
它的用處只是證明確有此信
其他什麼用都沒
舊 2005-09-30, 12:49 PM #3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woooooolin離線中  
chenyh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地球
文章: 103
直接告訴老闆,你這叫違憲,依據中華民國憲法本文:

第十五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不簽會怎樣?不然大家就法院見啊
舊 2005-09-30, 12:50 PM #4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henyh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09:59 A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