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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13
文章: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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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不是無法可管,是不想管。 https://social.tainan.gov.tw/SOCIAL...000/9806191.doc 就像路上沒掛牌的阿伯阿婆資源回收三輪車,警察也沒再抓。 ------------------- 三輪車上街跑 無照罰300元 修法十年來 不曾開罰過 根據道交條例第六十九條,「三輪以上慢車」未向地方政府登記、 領證就上路行駛,將處罰車主三百元罰鍰,並禁止其通行。登記、發照、 指定規格與行駛路段、時間及其他管理事項,都由地方政府訂定。 三輪拼裝自行車騎上路 如果沒申請都是違法 三輪慢車除特定區域外,都是採取非常低度的管理, 對於一般路上那些資源回收車等三輪慢車,交通部指出, 雖然違反道交條例第69條,但因為違反該規定的罰鍰額度低, 所以在裁罰細則當中也有規定,如果沒有嚴重危害交通安全、 秩序且情節輕微,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可以只進行勸導不開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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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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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國家上下班還蠻多電動滑板車在跑的
不少人是當交通工具的最後一哩, 或是直接家裡到公司,如果是住很近 感覺這也沒什麼不好,但在台灣應該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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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2
文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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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改裝加大電池跟動力 可以一路從淡水騎到10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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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文章: 3,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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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他們不是用三輪車的管理辦法 那是身心障礙的行動輔具 使用行動輔具之身障者、高齡者於道路行走視為行人 https://www.enable.org.tw/issue/item_detail/658 你附的doc檔案中 引用:
遵守一般行人之管制規定 是當行人看待的 所以也不是說無法可管 行人怎麼管 行動輔具能照辦就照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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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章於 2019-12-31 02:56 PM 被 healthfirst.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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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y 2015
文章: 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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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 ![]() ![]() ![]() [YOUTUBE]4w1ey-orUlI[/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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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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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交條例第六十九條這根本就是個惡法 因為根本就沒有一個政府機關負責核發三輪以上慢車的證照 連哪種三輪以上慢車是可以上路的評定標準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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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一個活得有點久的小屁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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