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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Feb 2013
文章: 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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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記得找別人值班的時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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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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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工作日誌中 有沒有寫上 離開時要關門 這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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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12
文章: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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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話說該住戶有什麼證據證明他損失50多萬? 例如6年前NB買4萬多,所以被偷了損失4萬? 可是光華鑑價不值2千....... ![]() 此文章於 2018-05-28 05:50 PM 被 dai6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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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Apr 2017 您的住址: 陣亡者的靈堂
文章: 3,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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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說50萬就50萬?
要先要求住戶「舉證」自己財物損失吧 不然漫天喊價3000萬你哥也要擔? 沒有規定要求關大門 這點你哥必須要想辦法舉證 雙方都必須要舉證 責任追討應該是 管委會向保全公司究責 保全公司向保全人員究責 一層層下來吧 看到這個 感覺保全不用去服務住戶 既然門禁這麼重要 保全也別幫住戶開門了 以後們要關好 要求住戶全部都自己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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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新竹
文章: 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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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走法院 保全公司會要你哥全吃下來的 報案紀錄上面損害什麼動產什麼不動產 為什麼上電梯不用門禁卡 這個基本的防護吧 管委會有說不在座位 不用鎖門 有文字還是紀錄嗎 就算到法院 也是保全公司陪 保全公司再跟你哥要求 通常會要求1/3到1/2 有沒業務過失是重點 攝影機防護有拍到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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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Nov 2016
文章: 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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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全公司該賠償給客戶
員工非蓄意擅離崗位,雖有疏失,可以解雇可以懲處,但員工並不需要負責賠償. 不然晶圓廠,TFT廠,投錯料,參數條件沒設好整批報廢.員工怎麼賠上千萬的錢. 最多就不幹了離職就好.別輕易妥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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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16
文章: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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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人證? 文書證明? 就算用側錄錄到你哥同事講平時就有規定不鎖門也可以做證據 沒證據都是片面之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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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蓋幫~龍發堂~狐塚
文章: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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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哉!?《勞動之王》∼工作是為了謀生?還是找死? ![]() 推薦:『遙遠星球的孩子(1∼4)』&『心中的小星星』 投票:如何健全『工會』 & 合理『會費』調查.... 汗顏:※※※∼為什麼不講理?? 本人親身經歷:『毀謗侮辱』真實經歷流程∼網路警察資料 ![]() 至理名言:『因為自卑∼故而自大』
同理可推:無智→傲慢;無仁→朋黨;無勇→殘暴;無德→虛偽;無恥→炫耀;.... 證明:當偶推論出以上這些關聯時,就代表偶是『全無是處∼嘴炮無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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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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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豪宅,大飯店..也許一切會要求保全按規定辦事
基本上,很多大樓有保全駐守,管委會為了便宜行事,定下的規則並沒有嚴格執行 保全上廁所或去巡邏,要不要關門? 進出的訪客要登記,住戶的親戚或朋友來嫌麻煩,管委會可能交代不用管了 或是保全常換人,根本無法認得進出的人,每個都要問,又有住戶不耐煩 問題是,樓主哥遇到的是小偷,倘若有個陌生人闖進去殺了人 保全會否吃更重的罪名? 之前有個朋友想去做保全,我給他的建議是,駐守的地方如果有規則,管委會要求便宜行事 這種地方不要做,出了事大家會把責任推卸給保全 樓主哥的案例,我相信管委會絕對不會站在樓主哥哥哪邊,上了法院不一定說有利的證詞 此文章於 2018-05-28 10:21 PM 被 sc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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