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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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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1,988
馬路上最危險的就是三寶了,如果說還有什麼比三寶危險,那一定是喝了酒的三寶
     
      
舊 2016-07-16, 07:40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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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S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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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8
文章: 317
引用:
作者hoba
發動車輛的條件是車鑰而不是駕照啊....
我覺得這個點子很讚耶!政府可以考慮一下哦。
以後改成發動要刷條碼或指紋之類的方式,這樣誰開的也賴不掉了。
盜用的抓起來關掉死XD
 
舊 2016-07-16, 07:41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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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ST-X離線中  
ho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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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1
您的住址: M42 星雲
文章: 741
引用:
作者alv
馬路上最危險的就是三寶了,如果說還有什麼比三寶危險,那一定是喝了酒的三寶

讚在哪裡?我要按爆它

引用:
作者PEST-X
我覺得這個點子很讚耶!政府可以考慮一下哦。
以後改成發動要刷條碼或指紋之類的方式,這樣誰開的也賴不掉了。
盜用的抓起來關掉死XD

車商:先樂漲個十萬再說,全民喜迎車價上漲

此文章於 2016-07-16 07:48 PM 被 hoba 編輯.
舊 2016-07-16, 07:46 P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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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ba現在在線上  
悠遊網客
Golden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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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3,285
引用:
作者leo800
雖然被撞警察很可憐,為了大官出巡就在快速道路封路,但警方也應檢討其作業程序,出事地點看來無路肩所以警車停在車道上,警車行李廂打開警示燈應該也被廂門遮住了,出事時被撞的作業員警後方有沒有另一名員警替他執行交管及警戒?

原來官員出門都有警察管制附近交通,這樣要如何了解民間疾苦?

引用:
作者PEST-X
我覺得這個點子很讚耶!政府可以考慮一下哦。
以後改成發動要刷條碼或指紋之類的方式,這樣誰開的也賴不掉了。
盜用的抓起來關掉死XD

指紋辨識是十多年前的技術,現在已經有人臉辨識系統了.
如果每台汽車都跟警察連線,確認身分才能啟動,可以大大改善駕駛環境,至少路上不會有無照三寶.

此文章於 2016-07-16 08:24 PM 被 悠遊網客 編輯.
舊 2016-07-16, 08:18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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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遊網客離線中  
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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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270
引用:
作者alv
馬路上最危險的就是三寶了,如果說還有什麼比三寶危險,那一定是喝了酒的三寶


三寶加上酒精
傷害力倍增..
舊 2016-07-16, 08:35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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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離線中  
聳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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聳鐵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an 2015
文章: 406
台灣酒駕什麼時候才能用謀殺罪起訴
舊 2016-07-16, 08:37 PM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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聳鐵人離線中  
muq643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9
文章: 24
台灣就怪的地方就在於.
沒有駕照.依然能開車上路.而且只罰錢
今天沒有駕照.你依然擁有路權沒錯
你可以用兩隻腳走.愛去哪就去哪.
但是你沒有行車權.
台灣的道路上.太多人開車都開身份證的.
考照制度.不過就是在為難那些想守法的人而設的.
政府那麼缺錢.無照駕駛就不要只罰那麼點.
要就一次罰100萬到1000萬.不是很缺錢嗎?
非法上路.就是侵害到合法用路人的路權.
不知道為啥.這條道理在台灣講不通?
還是真的就像人家講的.
在台灣.只有作奸犯科.犯法的 才享有人權......
舊 2016-07-16, 08:46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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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q643離線中  
voyage
New Member
 
voyag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3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7
今天早上7:54分時剛好經過這裡,在46秒時才看到肇事車的剎車燈熄滅
在58秒經過時看到警察趴在地上掙扎,明顯看到額頭上有擦傷痕跡
另一名警察先看了受傷警察的傷勢後馬上到肇事車後面指揮交通,也邊用無線電通報說"同仁被撞"

我是看了新聞後才知道事情嚴重性
想想當時應該要停車幫忙的
就算我沒學過急救,但也可以幫忙指揮交通,讓另一名警察可以照顧他的同仁
不過一切都馬後炮了!
上傳的圖像
文件類型: jpg 20160716-messageImage_1468672469705.jpg (103.0 KB, 292次瀏覽)
__________________
baby in car.

此文章於 2016-07-16 09:12 PM 被 voyage 編輯.
舊 2016-07-16, 09:04 P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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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mo來
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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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4
文章: 112
103年時槍斃掉,現在就沒事了
舊 2016-07-16, 09:06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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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mo來離線中  
五十隻馬
*停權中*
 
五十隻馬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39
引用:
作者聳鐵人
台灣酒駕什麼時候才能用謀殺罪起訴


想太多了吧
一群人在縱火, 另一群人在拍手叫好
縱火罪在外國是重罪, 一般最高刑罰會判終身監禁
就知道台灣還沒有建立起法治的觀念
和自己利害無關的就唯一死刑
當和自己利害有關的就沒事沒事
http://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08263

此文章於 2016-07-16 09:10 PM 被 五十隻馬 編輯.
舊 2016-07-16, 09:08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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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隻馬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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