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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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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當嫌犯拿鐵鎚朝幼童臉上打下去基本上心裡就已經“不管他死活”了。否則不會不馬上送他去醫院,還拖延了二十一天,並且再加以其它方式殺害。 你是讀書讀到腦筋透逗了嗎?難道要死人從墓裡起來証明嗎? 假設今天某甲心裡打算要某乙死,約某乙至家中,還跟某乙家人佯稱和某乙聊天,家裡只有他們二個人,家裡也沒攝影機,某甲忽然拿起旁邊鐵鎚敲他臉鼻狠狠打下去後看著他痛苦流血,等某乙血流過多死了,再抱他去醫院。然後再在庭上一把鼻涕一把眼淚。過失傷害呼?良心未泯呼? 以你和那群法官的見解肯定是“無法証明某甲有殺人之故意”,(再加上某甲說他不知道鐵鎚打下去會死)是吧? 然後要死人反証某甲有故意殺人之意圖,沒有人証明有故意殺人之意圖,也無明顯物証,某乙就是被傷害致死。某甲傷害致死輕判,殺一人之代價是吃免錢飯幾年而已。 以上情形,你不得不說對。 荒謬、可悲啊! 此文章於 2013-02-06 02:11 AM 被 jshj031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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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04 您的住址: 一立方公尺的香格里拉
文章: 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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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坦白講,我自己看到本件也是反射性直覺想到以傷害致死罪來判決的案例, 壓根沒想到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你認為本件基於已知事實的部分是否適用該法第六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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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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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看起來似乎是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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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1 您的住址: 生命的十字路口
文章: 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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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早點睡,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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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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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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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沒記錯的話,本件被害人並非死於鐵鎚之下,對嗎? 引用:
你的題目一開始已經設定主觀意圖為殺人了,結果當然是殺人罪。 但是現實上的問題是,你無法得知行為人的主觀為何,只能以客觀來判斷。 所以需要證據來證明行為人具有主觀故意,甚至是殺人意圖。 如果以鐵鎚敲擊被害人臉部,並造成被害人死亡結果,當然從客觀來判斷,很難說行為人沒有殺人的故意。 不過,如前所述,本案被害人不是被鐵鎚打死,所以你的問題的答案,並無法套用在本案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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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7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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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是一種辯論的方法,不是釐清事實的方法。 就像是說,我不是聖人,你也不是聖人,我們都不該對某一事件發表意見或議論一般。 如果是這樣,那我們只能落入法律人的陷阱,任其宰割。 就像去看病,我也不希望任由醫生宰割一般。雖然我的醫學知識或許比不上他們。 這種應該是一件事一件事分開討論的,要回歸事實。 個人以為法官因果關係推論不是很恰當,或許是鑑定報告的關係,或許是太強調[因果中斷],認為死亡只是單一原因,或許是認為虐待致死不是故意殺人。或許認為[審酌其情]只對加害者有效,被害者無效........... 這些都只是法官說了算?就像醫生說要截肢,就一定要截嗎? 個人以為,忽視因果關係的推斷或是作錯誤的推斷,已在[違法判決]的邊緣打轉了。 這比不符鄉民意見判決、而被幹譙,嚴重太多了。 這些都跟[執意要法官判犯人死刑],沒有直接關係。倒是跟[執意法官不要判犯人死刑]有一點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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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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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嫌犯“心裡”想的,誰知道?法官聽到的只是他一把鼻涕一把眼淚的脫罪之辭,他可以怎麼講都可以,反正死無對証,就跟王昊案一樣。 怎麼你現在見風轉舵,不說“無法証明嫌犯有殺人之故意”了? 引用:
我沒說某乙是成人或小孩喔,你就假設鐵鎚擊臉會造成死亡,然後說要從客觀來判斷,王昊案你為何不做如此解?難道法官覺得王昊特別耐打?王昊案網友也說過了,法官把死因過份單純歸因到注射毒品上,完全忽略虐待傷這方面。 引用:
對,不是,還有拔指甲,燒刺傷,毆打,注毒,綜合死因。王案法官刻意忽略,不以你上述的客觀事實來判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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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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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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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說過,你在題目已經先設定行為人的主觀意圖了,所以自然可以認定是殺人,但是現實中,行為人的主觀意圖是要以客觀來判斷,缺乏事實證據當然不能證明具有主觀意圖了。 再說,死者的死因是由法醫來驗斷,像這種殺人案必定會解剖確認死因,如果家屬有意見會再進一步由法醫研究所鑑定,本件目前為止的資料,似乎沒有人對法醫認定的死因有所意見,那當然是認定因毒品致死。 還是你認為你比較厲害?可以光從媒體報導就推翻法醫解剖認定的死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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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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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現在不用演了,太麻煩⋯ 鐵槌殺父,調戲女檢,還是一樣”其情可憫”⋯直接改判免死! 台灣公正廉明法官又解救了可能遭昏庸無能法官誤判的可貴人命! 救人一命啊!台灣法官不收賄又公正又偉大!真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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