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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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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被刪除了........可能後來太多人講政治吧....... 你怎麼還在爭執邏輯的問題......我就說過只是要你知道"應該"和"能夠"的因果關係而已,跟例子的前提並無絕對的關係.............你怎麼還是繞不出來....... ![]() 巷子問題,pan網友說會有應注意的情形,你現在是要推翻pan網友的說法嗎? 你說.........綠燈的路口,當你完全專心在看前方時,餘光是有可能看不到旁邊的,這才是合理的。 你的意思是,開車只需要完全專心看前方,其他部分不需注意??還是綠燈時,就只需要完全專心看前方,其他部分不需注意?? 你不覺得很怪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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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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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巷子口的問題,Pan 網友也沒有引用任何的法律條文與法院判例內容,你就覺得他說的比較有理,你是根據什麼? 他就已經”明白的說”是”能注意”了,你卻要扯有”應注意”,”能注意”才有意義。 還舉一個不倫不類的例子,因果律也是邏輯的一部份,沒有那種不合邏輯的因果律。 先搞清楚什麼是”因果律”之後,再來說吧。 ”應該”跟”能夠”之間有什麼”必然”的因果嗎? 不要再提你說得那個例子了,不倫不類的舉例,父母跟乞丐根本就是不同的概念。 邏輯是法律功防與法官判決的最基本元素,談法律不談邏輯要談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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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日向家地下K隆星地球侵略前線基地
文章: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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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因很簡單~ 講的對自己有利的就算是隨便講講都能拿來當聖旨~~ ![]() 講的不能入耳的就拿當作是低能兒~智障兒~白痴所以聽不下他的大道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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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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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看過貓狗牛馬都會認自己親生的仔 . 但是哪些畜牲是不會認得自己子孫的呢 ?
如果常看 Discovery channel 就會知道龜鱉之類的都是半夜爬上岸 , 挖個坑產卵 , 覆土掩埋之後匆匆離去 . 所以龜鱉之類的才不會知道自己的仔長得像啥樣子 . 本站有位網友喜歡半夜爬出來到處亂認仔 . 各位看官 , 您說這位網友是不是連貓狗牛馬之類會認仔的畜牲都不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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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0
文章: 7,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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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您重複的話要轉貼幾個討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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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不是我的家
文章: 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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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種人就不用理他了...
活到三、四十歲整天沒事做~找人嘴炮... 看來他的生活也滿悲哀的... 對付這種人就是罵完他~不要理他 順便加入黑名單~讓他心裡幹幹叫~ 只有一個字 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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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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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事發生在沒有監視器的路口..箱型車駕駛不就更衰!
開車還是要更加小心白目的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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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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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前面說過了,重點就是"我覺得"........為什麼我覺得如此,前面我也講過了...... 你不相信他,當然可以提出質疑,就像我對你提出質疑一樣,就看合不合理合不合法而已........以這次的判例而言,明顯你說的"綠燈車無注意紅燈向之義務"錯了,不是嗎?? ”應該”跟”能夠”之間有什麼”必然”的因果,前面講過很多次了,我看你又是故意把它忘記了....... 邏輯是法律功防與法官判決的最基本元素,談法律不談邏輯要談什麼!<---這句話我沒意見,我也是一直這樣認為,相反的,這句話,恐怕是替你發言的Vical比較需要知道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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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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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那有人說"綠燈車無注意紅燈向之義務",這次判決卻不是如此,還拿來當聖旨,你覺得如何呢?? 像你這樣搞不清楚狀況,跳出來講屁話的,難道不正是上面三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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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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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看你已經瘋了,同樣的話一直重複,而且還是在完全不相干的議題上語無倫次...... 看來應該是某種病的症狀,去看個醫生再來談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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