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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鐵人
Amateur Member
 
銀鐵人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30
保護令本來就是防君子不防小人,美國也是這樣,就算拿了保護令也防不了有病的人
     
      
舊 2025-07-09, 11:16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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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鐵人離線中  
沒問題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10
引用:
作者supstring
就是可教化啊,讓加害者去教化被害者


我的意思是說…
一但申請到保護令,就可以合法殺人。
所以這兩女其實可以合法殺該男子。
 
舊 2025-07-09, 11:23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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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離線中  
supermaxfight
Golden Member
 
supermaxfigh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36
就看法官認不認同受保護者的行為能否阻卻違法
要是我,直接清除,還這麼多廢話幹嘛
__________________
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舊 2025-07-09, 11:39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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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maxfight離線中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傳說啦,我沒親身經歷過。

傳說家暴是法律管不著的社會死角,
古早時候報警,警察就會說:家務事,無法處理。
只能找社工。大家都知道社工其實沒啥鳥用的。就算他有心,礙於法無據,仍然什麼事都作不了。

後來,法律漸漸有針對這方面做修改了。
然而法律這個機器,改變是很緩慢的。
有些髮綠人(我不是說全部啦),機械式的"依照判例"
然而這方面的判例幾乎都古早以前的,老實說真沒啥參考價值。

我個人猜測,可能要多死幾個人,才能讓他們的石頭腦袋稍為鬆動一些吧……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舊 2025-07-09, 07:24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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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zynut離線中  
workduck
Junior Member
 
workduc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文章: 781
土城命案她問「遇到該怎麼辦?」 網提1招:爭取逃跑機會

新北市土城發生曾有家暴前科的謝姓男子,當街持刀殺害張姓妻子和小姨的凶殺案。對此,一名網友表示,看到事件後相當震驚,於是想問問大家,若遇到類似事情,除了報警外還可以做什麼,引起不少熱烈討論。

一名網友在Dcard「閒聊板」發文,她看到土城砍人事件的新聞後相當震撼,很不解為何可以在光天化日眾目睽睽之下,殘忍的殺害家人,不禁直呼「臺灣到底發生什麼事了?」。於是她又想,若自己遇到類似的事情發生,「我可以做什麼?」,她光想像就覺得很害怕,想問問網友們,除了報警以外還能夠再做什麼事情,「如果有人知道還可以做哪些事,請告訴我」。

有網友認為只能逃跑、報警,別奪刀,「路上遇到這種手拿刀殺紅眼的路人沒辦法幫的,誰知道去幫了,犯人會不會不爽你勸架,忽然往你身上捅一刀或砍一刀,只能說除非你身上有槍,不然近距離敢靠近就有機率被砍或捅,就連專業的警察遇到拿刀的犯人都不一定能100%奪刀…」、「報警已經是路人唯一能做的事了,不要妄想自己可以對付刀子」。

練過跆拳道、合氣道還有拳擊的過來人表示,除非走在路上都保持警惕心,否則擋不了突然進攻的人;再來男女生理體格本身就有差距,除非量級差距有壓倒性勝利,否則正面硬剛絕對會輸;就算性別相同,對方持有兇器,肉身也沒辦法直接抵擋傷害。「拿刀的動作跟姿勢有不同的對應防禦動作,但要點就是盯著對方手腕,這是威脅性最高的地方,可以判斷對方進攻路線」、「真的遇到這種情況請優先逃跑,並善用身邊物品例如雨傘,外套(包住兇器)爭取逃跑機會」。

有人則表示可以善用手邊工具,「帶好防狼噴霧,之前拿防狼噴霧噴到手上一點點測試,一開始沒感覺,之後把粉末汁液隨便擦掉,還沒洗手,拿手抓眼睛的癢,半小時沒辦法睜開眼睛+角膜炎,何況是對著人直接噴」、「真的要帶辣椒水,看兇嫌拿那麼長的刀,要去幫忙真的很難欸…只能說,跟惡人搏鬥很需要勇氣」。


引用:
作者沒問題
我坐等……

一、沒片沒真相。對!我很嗜血,我就超變態的。
二、我找了很多地方,我在等五樓大神。

我只有兩個問題:
一、如果你是那兩女,不知為什麼手上剛好也有刀…你會怎麼做?

我提示一下,如果你好死不死,反殺了男子,你可能會是防衛過當,而且一樣可能會是殺人罪。

如果你是路人,不知道為什麼手上剛好也有刀…你會怎麼做?

我提示一下,如果你好死不死,也殺了男子,你可能會是過失殺人罪。

哈哈哈哈哈…

我可沒有談政治但是不多談這個也不行,因為有人想過這些問題嗎?
我知道有人說法官不會這麼誇張,問題是台灣的法律、司法跟法治本來就有問題啊。
這些之前都有判例喔我猜惡蟲會出來洗地….

沒有其他意思,但希望你知道我的意思。
__________________
我在PCDVD的交易糾紛

特此感謝 ymo34005 網兄點名,並與大家分享他的金髮姊妹丼.

此文章於 2025-07-10 03:48 AM 被 workduck 編輯.
舊 2025-07-10, 03:44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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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kduck離線中  
supstring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逃跑也要看有沒有那麼餘裕
不是擁公權力可以作威作福的*官權貴可以理解的

此文章於 2025-07-10 09:01 AM 被 supstring 編輯.
舊 2025-07-10, 08:46 A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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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string離線中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家務類的, 在國外我還不清楚, 但在台灣由於看得多了, 其實法律只是"事後吵一吵."

只要敢先做, 而另一方沒有要去法院提出, 即使明知違法的一方, 也不會有人處理.
=> 我這裡說的明知道已經有一方違法指的是社工/法律公務人員即使知道也不會處理.
特別是針對女性. (雖然這個新聞是男性)

這叫做只有提出告訴才會乃論的罪? 說真的, 不論是怎麼提倡一定要保護小孩子.
即使是公務人員中該站出來保護小孩的, 也幾乎都想置身事外居多.

兇殺這個已經很明顯, 所以才會上新聞有人處理(即使是事後).
如果沒有兇殺, 只是小孩子日子過得不好, 特別是小孩子不會四處抱怨.
這類事情說有多消極, 就會有多消極, 從學校到警察到社工都不會介入.

相反的!!! 想要好好處理的那一方, 還要花錢, 花時間, 花精力, 還很難打贏官司.
即使充分證明怎樣對小孩才好, 所有"中間人"都避免有一方權力過大, 能獨自決定小孩事務.

這就是另一方能搞的空間.

這新聞有人殺人動手了, 對, 事後看很明顯.
但, 如果是整個故事都知道, 未必... 真的未必.

有些人是被逼到都發瘋了想殺人也不無可能.
(保留對此案說明, 因為我不清楚他們幾年來的事情)

PS. 我清楚沒犯案, 法律難以介入; 但我希望法律能給出足夠得逞罰, 讓犯案者有對等代價.

有時候不出人命的折磨也是很恐怖的, 即使已經違法, 但家務類就是很少有外人會去介入.

此文章於 2025-07-10 09:20 AM 被 Earstorm-5 編輯.
舊 2025-07-10, 09:16 A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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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現在在線上  
沒問題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15
文章: 210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5rgy2zvhss

死者朋友影片…



這『可能是』被害者的照片,我不確定,因為很多照片已經找不到了。
如果錯誤請指正。
至於是哪一位,我也不知道。

此文章於 2025-07-11 04:31 AM 被 沒問題 編輯.
舊 2025-07-11, 03:47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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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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