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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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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新聞說是二審三度判死刑 應該是說一審判無期 二審判死刑 上訴到最高法院被發回更二審 第一次更二審再判死刑 又到最高法院再發回更二審 同樣是死刑 再上訴到最高法院就是主題新聞的撤銷死刑發回更審 意思是在二審的高等法院 經歷三庭九位法官審理判了三次死刑才有所謂二審三度 現在被最高法院再發回更審 同樣最高法院是第三次發回 一遇到要不要判死刑 就會出現這種更審來更審去的戲碼 不知還要玩多久才會定讞? 好像高等法院的法官和最高法院在鬥氣 這就是台灣的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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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0 您的住址: 山與海之間...
文章: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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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才說台灣的法官
真的權太大了,想怎樣都操之在法官,卻又無法推對陪審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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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2
文章: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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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一直很看不起讀法律的兄弟
曾經有個讀法律的拿幾個判例來問我 他覺得判例都是了不起的答案 我直接非常看不起的跟他說 那個法官要怎麼判就可以怎麼想 到現在 那個人果然是沒當成律師 一點天分都沒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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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ter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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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就算改陪審團制度 實在沒有多大作用 國外的陪審制是鄉民組成 責任是最後裁定被告有罪或無罪而已 量刑的權力還是在法官手裡 這個案件以及之前的殺童案 即使用陪審制證據確鑿也不可能判罪名不成立 一直以來的爭議在於殺人犯是否要"判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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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0 您的住址: 山與海之間...
文章: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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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台灣的法官有的真的太有愛心 其實也就是有宗教信仰 所以想辦法讓死刑犯不死 所以變成好幾審 從生到死 從死到生 都是這些領高薪的法官去判的 司法官受賄並不是沒有歐 也不可能以後就都不會受賄 況且還有那種不收賄 但是個人宗教因素 這樣救了死刑犯所基的功德多高呀 所以就判出有偏差的判決 所以真的 司法真的要改革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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