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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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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1
引用:
作者manticorejr.
殺死2名女友的嫌犯「恐怖情人」吳敏誠,最高法院10日宣判,撤銷二審死刑判決、發回更審。吳敏誠於82年先持刀殺死湯姓女友,假釋出獄後,又在98年開槍殺死另名黃姓女友。他一審獲判無期徒刑,二審三度被判死刑。



其實也不只高院法官,這人在一審時,只被一審法官判了無期徒刑,只有二審的法官沒被自首投案給打動。

http://video.chinatimes.com/video-c...cid=4&nid=95295

看看網址內的新聞報導,這傢伙第一次殺人時,也是用自首來逃避死刑,甚至於只坐了八年的牢。

第二次再犯案,食髓知味,又是用主動投案來逃避死刑,真是狡猾。


新聞說是二審三度判死刑 應該是說一審判無期 二審判死刑 上訴到最高法院被發回更二審 第一次更二審再判死刑 又到最高法院再發回更二審 同樣是死刑

再上訴到最高法院就是主題新聞的撤銷死刑發回更審

意思是在二審的高等法院 經歷三庭九位法官審理判了三次死刑才有所謂二審三度

現在被最高法院再發回更審 同樣最高法院是第三次發回

一遇到要不要判死刑 就會出現這種更審來更審去的戲碼 不知還要玩多久才會定讞? 好像高等法院的法官和最高法院在鬥氣 這就是台灣的司法
     
      
舊 2013-01-10, 11:26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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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離線中  
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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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子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10
您的住址: 山與海之間...
文章: 58
所以才說台灣的法官
真的權太大了,想怎樣都操之在法官,卻又無法推對陪審制
 
舊 2013-01-10, 11:34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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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子離線中  
Earlso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12
文章: 93
所以我一直很看不起讀法律的兄弟

曾經有個讀法律的拿幾個判例來問我

他覺得判例都是了不起的答案

我直接非常看不起的跟他說

那個法官要怎麼判就可以怎麼想

到現在 那個人果然是沒當成律師

一點天分都沒有
舊 2013-01-11, 12:58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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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lson離線中  
sclee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1,721
引用:
作者豆子
所以才說台灣的法官
真的權太大了,想怎樣都操之在法官,卻又無法推對陪審制

就算改陪審團制度 實在沒有多大作用

國外的陪審制是鄉民組成 責任是最後裁定被告有罪或無罪而已 量刑的權力還是在法官手裡

這個案件以及之前的殺童案 即使用陪審制證據確鑿也不可能判罪名不成立

一直以來的爭議在於殺人犯是否要"判死刑"
舊 2013-01-11, 09:41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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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lee離線中  
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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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子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Sep 2010
您的住址: 山與海之間...
文章: 58
引用:
作者sclee
就算改陪審團制度 實在沒有多大作用

國外的陪審制是鄉民組成 責任是最後裁定被告有罪或無罪而已 量刑的權力還是在法官手裡

這個案件以及之前的殺童案 即使用陪審制證據確鑿也不可能判罪名不成立

一直以來的爭議在於殺人犯是否要"判死刑"

台灣的法官有的真的太有愛心
其實也就是有宗教信仰
所以想辦法讓死刑犯不死
所以變成好幾審 從生到死 從死到生 都是這些領高薪的法官去判的
司法官受賄並不是沒有歐 也不可能以後就都不會受賄
況且還有那種不收賄 但是個人宗教因素 這樣救了死刑犯所基的功德多高呀
所以就判出有偏差的判決
所以真的 司法真的要改革了
舊 2013-01-11, 10:29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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