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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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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65
引用:
作者supermaxfight

我再請教一個問題
一般人在外面簽的契約、合約,如果有違反民法、刑法、憲法的情形時
是不是就得靠司法程式來處理
不是簽了什麼就是得履行合約(契約)的內容

是的

例如如果一個女孩子簽了賣身契約,就算雙方合意,在法律上可能還是違法,簽了字也沒有用
     
      
舊 2011-07-25, 07:41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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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C離線中  
DavidYou
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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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366
民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者,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之利息,無請求權。」所以民法上這個是說不通的

刑法上就如前面的網友提的

不過一般放高利貸不會找法院吧,底下都養一批打手,要嘛也找私人法院(打手)來處理…

ps.注意一下,要是你還是以30%的利息還給了借款人…那你多還的10%利息是要不回的喔…因為民法的規定是"無請求權",並非"該請求權無效";這2個意思差很多
 

此文章於 2011-07-26 11:08 AM 被 DavidYou 編輯.
舊 2011-07-26, 11:06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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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idYou離線中  
xxxxxxtsai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0
文章: 38
引用:
作者BMC
是的

例如如果一個女孩子簽了賣身契約,就算雙方合意,在法律上可能還是違法,簽了字也沒有用


結婚證書............
舊 2011-07-26, 11:13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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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tsai離線中  
BMC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11
文章: 65
引用:
作者xxxxxxtsai
結婚證書............


中肯.........
舊 2011-07-26, 11:19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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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maxfight
Golden Member
 
supermaxfigh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地獄18層
文章: 3,257
再來談論一個應該已經是爛掉的議題
但很多人都搞不清楚,我也搞不清楚,所以看看各位意見看法如何
跟簽字有關的,簽了就算數?

話說七八月除了鬼門開之外,一堆求職人潮也狂放出來
然後可能就有人會被要求簽員工保證人同意書
公司要求你去找人擔保
好了
在網路上相關搜尋,就會找到相關議題,
例如那份保證人同意書是落後的作法、在中國大陸是違法的行為...等
http://www.liveincn.net/archiver/?tid-13692.html
人呆才作保----論員工誠實保証保險
以下是不顧員工權益、感受惹出來的案例
http://www.sinopac.org.tw/index.php...cid=2&title=270

同時在相關論文中也有很多篇可以參考
保證人同意書我舉個例子,看是不是跟法律上的保證人法有違背的情形

這是一家成立超過一甲子的公司所立的保證書,他喵的夠大間了吧

引用:
保證書之效力以被保人在公司服務期間為有效,雙方同意,保證
人如未於三年期限屆滿前二個月,以書面通知本公司不續行保
證,則本保證書自期限屆滿起自動更新三年。如被保人之職務或
其服務地點因升遷更調有所變更,保證人仍應負一切保證責
任,不因上述升遷更調而藉口推諉責任。


民法第七百五十六條之三規定,人事保證約定之期間不得逾三年。未定期間者,自成立之日起有效期間為 三年。

這很明顯的違法民法了吧?
更何況員工已經待滿三年,如果公司還無法掌握這這個員工,我會認為是公司無能
再者,保人是以三年前的認知去做擔保,一個人在三年期間如果品行大變
是員工的問題,還是公司的問題,還是保人的問題
法務部門把一切公司應該負的擔當推給別人
想要別人不罵你們,很難

第 756-5 條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僱用人應即通知保證人:
一、僱用人依法得終止僱傭契約,而其終止事由有發生保證人責任之虞者

二、受僱人因職務上之行為而應對僱用人負損害賠償責任,並經僱用人向
受僱人行使權利者。
三、僱用人變更受僱人之職務或任職時間、地點,致加重保證人責任或使
其難於注意者。
保證人受前項通知者,得終止契約。保證人知有前項各款情形者,亦同。

引用:
被保人如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保證人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並願放棄先訴抗辯權,且同意賠償金額不以被保人當年可得報
酬之總額為限。


第 756-2 條

人事保證之保證人,以僱用人不能依他項方法受賠償者為限,負其責任。
保證人依前項規定負賠償責任時,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
賠償金額以賠償事故發生時,受僱人當年可得報酬之總額為限。


首先看這一篇判決

人事保證書約明保證人願負「完全責任並放棄先訴抗辯權」仍有民法賠償上限規定之適用。

先訴抗辯權是啥鬼
何謂先訴抗辯權
我是看不太懂,是不是同意了之後
公司如果要求保人賠償,是不是保人就得無條件同意?
我是不知道中華民國法律有沒有保證人民有上法院辦事情的權利
但這很明顯不合理
舉個例子
如果什麼都公司說了算數,很好
如果有公司要跟員工一起坑保人
公司說保人要賠償一億,保人就得賠一億
然後公司跟員工分紅賠償金,員工烙跑,公司關閉,勞資得利,保人衰小
他喵的,政府你家公司開的喔,法院是你家法務部門喔
這樣子搞下去會天下大亂的

所以,如果拿保證人同意書時看到有違法民法相關規定的,該怎麼辦???
跟公司嗆聲,還是說老子不幹了?
法律已經將以前不合理的條文修改過,對保證人有一定的保護程度
結果公司法務部門完全不理會民法
如果公司擔心保人賠不起,或跑路
可能會出現以下規定

引用: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茲就被保人________(我)在 貴公司任職期間,如有違反
管理規章致 貴公司受損害時,連帶保證人願負連帶賠償責任(本項賠償責任及
賠償金額)。若有爭訴,連帶保證人同意以XX地方法院為一審管轄法院。
被保證人職務屬出納、業務人員者保證人應檢附不動產證明影本並接受本公司派
員對保(註:保證人須具不動產金額三百萬以上;店保須具不動產金額五百萬以上
)。

也就是說要有不動產證明,用押金做擔保就不用多說了
如果公司規定用押金,那法務部門應該要裁掉才對,亂搞嘛
如果公司是怕保人賠不起或跑路不想陪,而規定又有不動產做擔保
這,怪怪的,又不是借錢,怎麼會這樣要求

以上從法條已經相關判決看來,並不簽了字就什麼都依公司的作法
而且一堆法界人士也認為保證人的做法是很落伍的作法
員工誠信保險已經推行這麼多年,怎麼不使用
是因為公司爛到保險公司不敢幫你們辦理,還是?
好了,以下開放各位砲擊
__________________
徵你不要的AM4 CPU
徵你不要的SATA接頭斷裂SSD
舊 2011-08-04, 06:15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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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maxfight離線中  
dvdr2000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l 2010
文章: 19
看電影香港的高利貸不是常說
九出十三歸 付 90% 還 130%
舊 2011-08-04, 06:32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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