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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10 您的住址: Skynet
文章: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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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社會只要你夠可憐,錢就不要還了? 你們的關懷和同理心原來才是最大的,比契約和法律都還要高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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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5
文章: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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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夠可憐就免除債務,那又有什麼關係,銀行會因此倒掉嗎? 這個社會就是需要更多的互助與佈施才行。 不然這麼爛的世界毀掉算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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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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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銀行的錯是在不該任意發卡、審核貸款方式粗糙、不給予救濟機會 他借錢這個活動並沒有錯啊 而且為什麼是叫營利的銀行要做互助和布施?怎麼不去問慈濟還是其他慈善團體趕快去幫婦人呢? 你要同情與關懷可以,可是不能是一個不合理的同情與關懷吧? 需要別人的幫助,不是叫別人把自己都給你才叫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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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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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而且為什麼是叫營利的銀行要做互助和布施?怎麼不去問慈濟還是其他慈善團體趕快去幫婦人呢?" 這句話支持 不過銀行也犯了一個大錯 不該把錢借給根本無法償還的人 台灣的破產法該修法,讓人民更容易申請破產重新更來 使銀行在借錢之前會加三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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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Totenkopfverbande
文章: 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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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判決的後續影響值得觀察,我想銀行應該對個人的放窾借款審核會更嚴格、更緊縮、更要求連帶保證吧
否則借走一堆錢,然後因為夠可憐就不用還,把銀行當慈善機構社會救助機構,這哪間銀行會接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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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r bekennen uns zu dem Geschlecht, das aus dem Dunkeln in das Helle strebt. ------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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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0
文章: 5,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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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不過到底是破產還是免繳??? 這差別很大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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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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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既然都沒人去找判決書 那我去找好了 我是不太會找,不知道這個是不是本討論寫的案子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Pr...990831&jcheck=1 如果是,我實在看不出來哪裡算免除債務 不過我也不確定,因為一開始說是駁回,可能是我找錯了也說不定 我是透過這個去搜尋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 對於這個討論,我覺得吵到底應不應該免除債務真的有點遠,還是看到底怎麼判的吧 此文章於 2010-09-14 01:07 PM 被 MichaelLee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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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鬼島-高譚市
文章: 5,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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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1 到時兄弟可沒正派銀行那麼好講話... 況且還沒到法官那就先把債權賣給了兄弟排怎麼著 ![]() 以前無法體會連有錢人都在辦助學貸款了,這句話的心境, 這兩年回校園搞這些有的沒的弱勢助學補助等只發現越來越難辦 ,而拿著名牌包包開著車子來上學卻辦過的學生也不少, 條例有修改但是只看到大家公幹的點你沒修改只修到可以節省財庫... 對於弱勢問題一直都在,難到每個有這種情況的卡奴都得透 過這種方式來碰運氣消除卡債 ![]() 此文章於 2010-09-14 01:32 PM 被 5334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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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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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銀行以賺錢為目的,雖然條文寫的算清楚,不過也深知民眾看不懂或實在懶的看 隨隨便便就核准你可以借錢,目的也是要賺你高額利息 以當時很多家銀行都這樣做,信用卡也是核發有夠青菜,額度也很容易提高 已經不是個別銀行的問題 然後後來卡債族問題爆發,又有什麼銀行不給債務人看明細之類,或態度很不好等 都蠻扯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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