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註冊 常見問題 標記討論區為已讀

回到   PCDVD數位科技討論區 > 其他群組 > 七嘴八舌異言堂
帳戶
密碼
 

  回應
 
主題工具
darksnow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806
引用:
作者chengjer
因為這是燙手山芋,那些立法委員不想碰,
其實這就是這些人權團體惹人厭的地方,不走正途說服老百姓支持,
老是用一些旁門左道技術性的方式去達到沒有死刑.


像是這個嗎? 已經簽下去執行的,都能被弄到現在還沒執行

http://www.nownews.com/2006/12/04/10844-2023757.htm

http://www.udn.com/2010/2/24/NEWS/N...2/5436143.shtml

http://www.tahr.org.tw/index.php/ar...2006/12/29/518/


搞這種還能出書呢....
http://www.taedp.org.tw/index.php?load=read&id=584
     
      

此文章於 2010-03-13 02:00 AM 被 darksnow 編輯.
舊 2010-03-13, 01:54 AM #2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arksnow離線中  
Eav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 Taiwan
文章: 295
引用:
我個人是覺得整個是弄錯方向,然後漸漸演變成用很糟糕的批評方式,來攻擊支持廢除死刑的人(最明顯的例子就是白冰冰)


白冰冰是標準的孤兒寡母,白曉燕死後她做了很多次人工受孕但都沒成功,
有人奪走了她一生的愛與希望能不恨嗎?當時綁匪剁了白曉燕的指頭跟耳朵
送給白冰冰勒贖,最後還是殺害白曉燕,這種折磨不夠殘忍嗎?當時余天就是
因為聽說下一個目標就是他所以把余銓祥給送到美國當小留學生不敢回國。

您如果在這議題上也要求被害者家屬完全的理性這實在很難的。
 
舊 2010-03-13, 03:16 AM #2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v離線中  
yesjvc
Major Member
 
yesjvc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120
Angry 絕人子嗣

引用:
作者Eav
白冰冰是標準的孤兒寡母,白曉燕死後她做了很多次人工受孕但都沒成功,
有人奪走了她一生的愛與希望能不恨嗎?當時綁匪剁了白曉燕的指頭跟耳朵
送給白冰冰勒贖,最後還是殺害白曉燕,這種折磨不夠殘忍嗎?當時余天就是
因為聽說下一個目標就是他所以把余銓祥給送到美國當小留學生不敢回國。

您如果在這議題上也要求被害者家屬完全的理性這實在很難的。


因為罪嫌沾滿鮮血的手,造成絕人子嗣,白冰冰何老師家中階為獨生女一人! 盡遭罪嫌虐殺!!

廢死團體 出來講個道理 吾等洗耳恭聽,
__________________



響應 點擊 廣 告 支 持 PCDVD
================================

CPU:Mobile AMD Athlon 64 3000 (Oakville)
M/B:MSI K8N NEO P (nForce3-250)
RAM:TR-UCCC(649) /1G*2 (CL:3-3-3-8)
VGA:ATI-REDAN9550 (256MB)
NIC:nForce3 & POWER:HEC 335W
HD:MAXTOR 40G & DVD+R: BENQ 1620
CDRW:GIGABYTE GO-R5232
Monitor: PHILIPS 170B5//DECAVIEW GF387

舊 2010-03-13, 03:32 AM #2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yesjvc離線中  
drasil
Regular Member
 
drasi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5


可以先看看他縱火的前因後果,我也是剛剛才看到的。

鍾德樹,是台灣史上唯一批准了死刑執行令,卻未被執行的案件,他僅國中畢業,教育程度、政經地位都低,還有吸毒前科,世俗眼中的「不良份子」!2001年鍾德樹借新台幣一百萬給黃姓被害人,但多次討債都無法要回這些欠款,在屢催無效下,到警察局請教,警察告訴他,沒有借據肯定要不回來。他絕望地走出警察局,路上看到加油站,買了汽油用塑膠袋裝著,到欠債者開的安親班威脅同歸於盡,潑灑汽油火勢燃起,黃姓被害人與2名學童�**蚺ㄓ庢穖龑N死、18人輕重傷,定讞判決書的認定是出於「間接故意」,判決書上認定鍾德樹手段殘酷,犯後又無悔意,有與社會永久隔離必要,訪談中,他一直對於警方當時未理會他的求助耿耿於懷,他說:『(原音)我們的政府一直在教導我們,有什麼事要求助,不要用自己的方法去解決,但是結果又怎樣呢?我一直走來就是被害人,他們講他們是被害人,其實我更是被害人。』

死刑犯不一定都是一些罪大滔天的魔頭,那是刻板印象,鍾德樹也就是個普通人,被債務逼急了幹下傻事,如果照好萊塢的方式拍部電影搞不好鄉民還會有點同情他。

我是覺得這案子應不應該判死刑有討論的空間,如果說鍾德樹畢竟是燒死3人實在該死,我也沒話說,但是總覺得不應該在毫無瞭解的情形下立刻把他妖魔化。
舊 2010-03-13, 03:32 AM #2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drasil離線中  
jamin
Senior Member
 
jamin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2
文章: 1,370
引用:
作者WayneDing
我個人認為...(抒發意見一下)
王清峰也是只是個打嘴砲的人...
只會在那邊說什麼我就是反對死刑...
已經給他機會在法務部長這個職位了...
他有推過什麼廢除死刑的相關配套措施嗎?
如果覺得有違憲之虞,在等大法官解釋的時候為何不推任何可以暫緩執行死刑的條例呢?
又為何不提終身監禁的配套措施呢?
你有你的理念,又正好給你個可以發揮的位置,
那你在幹麻??
什麼都沒做,然後該一個法務部長要做的死都不做,
我到覺得他跟鄉民沒什麼兩樣...

+1 完全贊同

王清峰根本是沽名釣譽
__________________
要討論也要找能溝通的, 跟狂吠的狗溝通只是浪費時間. 每日一句 : 很多不等於多數,也不等於少數
舊 2010-03-13, 03:40 AM #2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jamin離線中  
RogerShih
*停權中*
 
RogerShih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ROC
文章: 573
引用:
作者李麥科
我和你的看法類似...不過王清峰已經是「前」部長了


其實我覺得死刑存廢問題,和王清峰適不適任的問題,這要分開來看

我認為王清峰的問題不是因為她堅持死刑應該廢除,簡單的說就是:因為她不願意作好法務部長的工作,所以不適任
她既然已經在法務部長這個位子,在法律尚未廢除死刑前,如果死刑犯已經沒有任何轉圜餘地,執行死刑就是她應該要做的

儘管那不是一個令人舒服的工作...但既然在那個位子了,要嘛就是簽字,要嘛就是辭職不幹,兩條路而已

我了解她對於廢除死刑的立場堅定,也很佩服她對於這個議題的堅持,我認為去當立法委員都應該比當法務部長來的更適合去推動廢除死刑
但是既然她在這個位子,如果不願意執行,那請她下台,讓下一個願意依法執行的人去做好該做的工作
畢竟,現在沒有廢除死刑,相關的法律沒有廢除前,依法辦事本來就是法務部長的責任

以上是我對於她應該下台...



其實整體看起來,華人幾乎深受以牙還牙觀念的影響,想廢死刑,我看不太可能,可能永遠也改變不了吧。

看看三個華人國家都上榜,你不得不承認,華人非常深信死刑的嚇阻力,但這個相信,其實是根基於以牙還牙式的報復,而不是真的為了降低犯罪而來。

其實看看相關討論,腦充血式的思考下,以牙還牙、以暴易暴的邏輯,處處可見,我們看到有的人學會寬恕 (例如有一個洋老太太原諒撞死他先生的司機新聞),會很感動,但是卻不可能體會為什麼他能那麼寬恕。

其實,這很民粹,碰上一點不順心,就腦充血般的破口大罵、賭咒全家,這種暴衝式思考如果佔了一個國家大部分人口的話,也就根本不該廢死刑,這跟國民思考層次是息息相關的。


有人說這是陰謀論,其實有政治目的,但我覺得,就算有政治目的,但也是揭開了所有華人心裡不能說的秘密。

話說,當看到王清峰那些言論,我第一個時間反應是我跟一堆鄉民一樣腦充血的想罵他,也發現很多人都搶著罵,可是忽然靈光一閃,發現,如果大部分人都是這樣的反應,那判刑的法官呢?辦案的警察呢?這種態度下辦案,是非常主觀的,這樣子辦得案、判的法,真的誤判會比較少嗎?被冤枉的會不多嗎?


我才恍然大悟,這真的是因循啊。
舊 2010-03-13, 04:09 AM #2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RogerShih離線中  
gsmspro
Basic Member
 
gsmspro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n 2008
文章: 29
引用:
作者李麥科
其實我覺得死刑存廢問題,和王清峰適不適任的問題,這要分開來看

我認為王清峰的問題不是因為她堅持死刑應該廢除,簡單的說就是:因為她不願意作好法務部長的工作,所以不適任
她既然已經在法務部長這個位子,在法律尚未廢除死刑前,如果死刑犯已經沒有任何轉圜餘地,執行死刑就是她應該要做的

儘管那不是一個令人舒服的工作...但既然在那個位子了,要嘛就是簽字,要嘛就是辭職不幹,兩條路而已

我了解她對於廢除死刑的立場堅定,也很佩服她對於這個議題的堅持,我認為去當立法委員都應該比當法務部長來的更適合去推動廢除死刑
但是既然她在這個位子,如果不願意執行,那請她下台,讓下一個願意依法執行的人去做好該做的工作
畢竟,現在沒有廢除死刑,相關的法律沒有廢除前,依法辦事本來就是法務部長的責任

以上是我對於她應該下台...


這段寫的我也認同,不管是留任簽下去,或是不簽走人都好,
把自己搞得被逼下台,還留下一片罵名,證明他的判斷能力
不足以適任這個位置

分隔線---------------------------------------------------------------
睡不著跑去對岸看到一個鄉民講的

"以個人意志為依歸 不依法行政 無疑獨裁 專制
真可怕!!!"
http://bbs.city.tianya.cn/tianyacit...3/1/33061.shtml

一針見血,被對岸這麼講真該汗顏!!

睡覺去
舊 2010-03-13, 05:01 AM #27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smspro離線中  
archarch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559
過失致死跟蓄意謀殺不能類比吧
若你所說的老外..跟白冰冰一樣境遇,會敞開心胸 ?

前幾天某節目有提到這幾個

http://www.wretch.cc/blog/tom61930726/21089048

http://tw.myblog.yahoo.com/jw!KK.rX...rticle?mid=1248


前陣子內湖安親班女老師當街被槍殺,兇手20年前也犯同樣的案子,自首和解獲得減刑..20年後再做同樣的事.......


[QUOTE=RogerShih]
其實看看相關討論,腦充血式的思考下,以牙還牙、以暴易暴的邏輯,處處可見,我們看到有的人學會寬恕 (例如有一個洋老太太原諒撞死他先生的司機新聞),會很感動,但是卻不可能體會為什麼他能那麼寬恕。

其實,這很民粹,碰上一點不順心,就腦充血般的破口大罵、賭咒全家,這種暴衝式思考如果佔了一個國家大部分人口的話,也就根本不該廢死刑,這跟國民思考層次是息息相關的。QUOTE]

此文章於 2010-03-13 05:45 AM 被 archarch 編輯.
舊 2010-03-13, 05:43 AM #2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rcharch離線中  
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因為曾有誤判的或誣告的例子,所以就可以不執法嗎?

如果認同上述的就不用繼續往下看了
並請立即設我黑名單,以免以下的文字傷你的眼。
謝謝!!







有些人以為,執行死刑是不尊重生命或是違被人權,
但我認為那些人只不過是因為"災害還沒發生在自己頭上"
才可以講的那麼輕鬆,簡單的說...跟本就是沒有同理心,只會打高空放炮!!
以最淺顯的例子來說,
有絕大多數的人,
不願意垃圾場建在自己家附近,
不願意核電場建在自己家附近,
不願意殺人強暴犯住在自己家附近,
但是
多數的人都愛丟垃圾,都喜歡把垃圾往外丟,
丟哪都好,就是不要放自己家裡。
很多人愛把玩 3C耗電產品,喜歡打高空說電動車比較節能環保,
反正讓電力公司燒油燒碳,自己沒有直接排放廢氣就好。
有些人愛把信仰、人權掛嘴邊,乍聽起來似乎很熱愛生命,很人道,
可是他真正面對過遭人脅迫的時候嗎?
古今中外,有沒有例子是家人或是自己生命安全受到脅迫的當下,還能對施暴者報以原諒的微笑?
刀子在自己身上噗滋噗滋抽插的時候,還會對施暴者說:『讓我為你而下地獄吧』...

只要伯仁死不關已,就沒有要緊

省思?反廢除死刑只不過是為了實現殺人嘗命和以牙還牙嗎?

請換一個角度"省思"死刑的意義,
執行死刑並不只是為了報復而已,
而是為了保障多數人民的生活安全,所以要『對暴行處以最極端嚴厲的手段』,
以達到警世的作用,警告 暴行是有極端的代價必需面對的,

因為更多的民眾,
在面對暴行時,他無法和執法人員一樣,可以用上百上千的人力全副武裝去圍補壓制,
甚至屠手制服並且不傷害到持有武器的行兇者,

只有當事不關己的時候,總是可以輕鬆的高談論闊人權、談自由或是談信仰,我當他是放屁很臭!
對於王清峰,
她真的只是尊重生命而不願簽署死刑嗎?
在我看來,她其實只是害怕自己沾血。
看起來並不像是為了保護多數人民安全,而更像是為了保護暴行的存續。
是的,站在宗教的角度來看,『人不是神,不應該能代表神來審判人』,
但把這句話掛在嘴邊的傢伙,學習並且投身於律法工作,然後任職了掌管審判相關權力的法務執位,
不是很好笑?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10-03-13, 05:50 AM #2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C212離線中  
archarch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559
引用:
作者李麥科
我只是隨便陰謀論亂說:都是為了掩護ExFA...............


具消息人士指出
是最近負面新聞,全都今天軟女友太多,佔據太多版面..掩護今天軟..
舊 2010-03-13, 05:57 AM #3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rcharch離線中  


    回應


POPIN
主題工具

發表文章規則
不可以發起新主題
不可以回應主題
不可以上傳附加檔案
不可以編輯您的文章

vB 代碼打開
[IMG]代碼打開
HTML代碼關閉



所有的時間均為GMT +8。 現在的時間是12:13 PM.


vBulletin Version 3.0.1
powered_by_vbulletin 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