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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6 您的住址: The Shawshark
文章: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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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警察巡邏(通常是兩台)龜速行駛也不能超車嗎??一超就是兩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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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e Freude am Denke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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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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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交通大執法.........這麼說 以前都沒有在大執法囉
那之前每天在路上攔檢的警察都是冒牌的囉 那我可不可以聲請退費 每隔一陣子就會出現的假新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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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伊勢佐木町
文章: 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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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和平東路新生南路口就是這樣,每天早上就看到警察在天橋上拍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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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Hsin-Chu / Chung-Li
文章: 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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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是什麼鬼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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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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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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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算是不錯了
他如果來違規停車開罰單大取締 我看反彈會更大 不過 我還最希望取締亂停車 因為滿街的亂停車 不知有沒有可能優先實施這一項 ![]() 此文章於 2008-07-01 04:49 PM 被 影 子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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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 Member
![]()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文章: 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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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http://www.klg.gov.tw/3substation/newlaw.htm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汽車所有人對其汽機車之排氣管、消音器設備不全或損壞不予修護,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致影響行車安全者,係可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900元以上 1800元以下罰鍰,並應責令改正;依同例第43條第12項第3款規定,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者,可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罰鍰。 有罰則可處罰鍰 但是要您去檢舉 警方根本不會主動去抓這些改排氣管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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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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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這個路口專拍蛇行、機車行駛快車道、跨雙黃線違規及超速, 今天早上路橋上又有人拍個不停了, 還好我是爛車一族, 只有別人超我的龜車, 想快也快不起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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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2,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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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新聞每年都會有,都在年初、年中時發佈新聞說要交通大執法
我覺得只是用來嚇嚇放寒、暑假深夜不歸在外遊蕩的學生用的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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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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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機車族太多, 危害到汽車的行駛安全
但肉包鐵的機車畢竟不堪一擊, 撞死人的話汽車司機還得賠錢 光油價上漲對機車族的影響有限 所以決定加重執法, 把機車族一網打盡 罰到讓大家不敢騎車上路, 改乘大眾運輸工具 不但增加政府收入, 也達成節能減碳的目的 更可減少市區的機車數量, 讓交通順暢, 減少事故傷亡 降低傷亡的數字一公布一定讓人滿意, 賺到面子也賺飽裡子, 實在是一舉數得 也難怪會一天到晚的抓違規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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