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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El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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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您的住址: 蓋幫~龍發堂~狐塚
文章: 129
引用:
作者天涯淪落人
無婚約的人突然不玩了,跟已經有老婆孩子的人假裝成未婚男子騙婚根本是兩碼子不同程度

的事.OK?


歹勢:偶幫惡蟲兄補充補充一下(如有錯請盡量批....)
【婚姻、繼承、監護、贍養等】屬於民事範圍,檢察官無權處理....

其實粉多法規有的名目重複(範圍不盡相同),有的則無關聯
例如甲開車撞死路人乙:
交通法規僅判定有無違規駕駛
刑事則參考交通法規、動機等,判定是蓄意殺人、過失殺人、無罪(如:乙自殺)....等
(PS:刑事方面就算甲方被判易科罰金100萬,也是繳國庫、受害者乙方也分不到半毛)
民事方面則依據以上參考,決定醫療賠償、喪葬賠償、精神賠償....等

回歸正題,其實對於不在乎前科的人來說,刑事處分有時反不如民事處分
(反之,對於財大氣粗的人來說:刑事前科反而比民事賠償更具效果....)
就上例來說,該女可依民事訴訟要求:
精神賠償、贍養費、孩子的監護權、繼承權....等,對該女可能還比較實在
畢竟,就目前而言:
刑事主要針對【公德(公眾利益)】做出規範,但對【私德】方面往往都只能靠民事來辦理了

PS:
以上只是偶個人滴理解,不一定對.....惡蟲兄好像是學法律的,可能比較清楚吧
另,檢察官、法官等只能依法行事,對於法源合理性他們也是無可奈何....
若是要談修法,可能是立法委員的權責吧....
     
      
__________________

至理名言:『因為自卑∼故而自大』
同理可推:無智→傲慢;無仁→朋黨;無勇→殘暴;無德→虛偽;無恥→炫耀;....
證明:當偶推論出以上這些關聯時,就代表偶是『全無是處∼嘴炮無敵』....
r2
舊 2008-06-15, 05:04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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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raki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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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小漁村╭☆
文章: 60
噗,我就一句話啦"罪行法定原則"。更何況這個案例根本沒結成婚。
在這風聲鶴唳的時候提這實在不太好,可以參考一下日劇HERO裡面有一篇有說到。
反而女方會被對方配偶告通姦或是和誘罪的機會,倒是客觀構成要件上有可能成立。
 

此文章於 2008-06-15 08:33 AM 被 kuraki0607 編輯.
舊 2008-06-15, 08:25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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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raki0607離線中  
Earstor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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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清官難斷家務事~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要真的介入, 以後警察跟司法單位有得忙了.
舊 2008-06-15, 08:34 A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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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離線中  
kuraki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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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小漁村╭☆
文章: 60
引用:
作者kuraki0607
噗,我就一句話啦"罪行法定原則"。更何況這個案例根本沒結成婚。
在這風聲鶴唳的時候提這實在不太好,可以參考一下日劇HERO裡面有一篇有說到。
反而女方會被對方配偶告通姦或是和誘罪的機會,倒是客觀構成要件上有可能成立。


噗錯字,是"罪刑法定原則"。
舊 2008-06-15, 08:42 A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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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raki0607離線中  
pcdvdpls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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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66
又是一件媒體殺人, 讀者跟著圍毆的例子

題外話:落跑新郎臉型某個角度與趙建民很像
舊 2008-06-15, 03:55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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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dvdpls離線中  
影 子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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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317
我想問的是
如果欺騙對方
把對方肚子搞大
也是沒有刑事的罪嗎
舊 2008-06-15, 04:17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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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 子離線中  
封真大地
*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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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5
您的住址: 那黑就在那
文章: 365
引用:
作者影 子
我想問的是
如果欺騙對方
把對方肚子搞大
也是沒有刑事的罪嗎



  搞大肚子哦。。。得看當事人「爽不爽」的問題。

  像前一陣子的大姐強姦小弟...
舊 2008-06-15, 04:21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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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真大地離線中  
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文件地獄
文章: 347
引用:
作者影 子
我想問的是
如果欺騙對方
把對方肚子搞大
也是沒有刑事的罪嗎


只要當初做的時候你情我願,沒有。
舊 2008-06-15, 04:31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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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現在在線上  
st20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4
文章: 693
引用:
作者kuraki0607
噗,我就一句話啦"罪行法定原則"。更何況這個案例根本沒結成婚。
在這風聲鶴唳的時候提這實在不太好,可以參考一下日劇HERO裡面有一篇有說到。
反而女方會被對方配偶告通姦或是和誘罪的機會,倒是客觀構成要件上有可能成立。

如果女方被欺騙,不知情
通姦,妨礙家庭很難成立
舊 2008-06-15, 05:33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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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202離線中  
kuraki0607
Regular Member
 
kuraki0607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ug 2006
您的住址: 小漁村╭☆
文章: 60
引用:
作者st202
如果女方被欺騙,不知情
通姦,妨礙家庭很難成立


的確你說的沒錯,在主觀要件不明確的情況下很難成立。
正如我所說的,在客觀要件下,根據報載"奉子成婚"已經有明顯的客觀事實,
單純就構成要件的角度上來說,客觀上是構成要件該當。
這個案例事實,很弔詭的女友七年來沒看過他的身分證,真的也挺不正常的。

題外話,我們假設其實對方配偶想要離婚的話,勢必可能採取此種方式,理由是啥我們就不多說了。
舊 2008-06-15, 06:08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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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raki0607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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