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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midd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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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0
您的住址: 高雄縣鳳山市
文章: 1,151
他陷害我們..妨害我們名譽..
我們有證人..
只是今天他有去報案..我們沒有報案..
而且我們覺得不用作成那樣..
     
      
__________________
<書本是我的舊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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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5-09-12, 12:44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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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midd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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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0
您的住址: 高雄縣鳳山市
文章: 1,151
引用:
作者惡蟲
錄音的真假,是法院調查證據的一環。
不管是當事人聲請或是法院基於職權調查,都可以直接調查錄音內容的真偽。
跟當事人的身分無關。

除非該錄音是在民事訴訟中做為兩造不爭執的證據,那麼法院就無庸調查。

請教一下
什麼是"兩造不爭執的證據"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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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5-09-12, 07:26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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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gi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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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流亡中••。
文章: 691
引用:
作者onemiddle
請教一下
什麼是"兩造不爭執的證據"

雙方都肯(接受、認可、或承認、同意)的事證,條文、法律用詞有的時候真的很難了解••。
舊 2005-09-12, 07:43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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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gitive離線中  
onemidd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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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0
您的住址: 高雄縣鳳山市
文章: 1,151
大致上說明一下事件經過

小弟的友人是開漫畫店滴
她因為一些事由而將整間店盤讓給另一劉姓女老闆
後來因經營方式與理念與原老闆有相當大的差異
客人於是紛紛轉到其他書店租書
此時新主人卻於七月底某日早上
找來警察~說小弟友人動店裡租書資料的電腦~要她賠償
自此之後~對方是天天用手機疲勞轟炸小弟友人
到最後她終於受不了~在手機通話中~回了對方一句
"好啦~就算是我動的好了~那你要怎樣才肯罷休啦"
對方就一口咬定她承認是她做的
要她依偷竊處理~賠給對方二十萬

以上是事件的大致原由
小弟是想請教各位
這樣的事~該如何處理~
而且她收到警察局的通知書
要她明天到局裡說明
小弟要陪著去(另外還有一位朋友)
該如何說才能幫上忙
請各位網兄教授一下
謝謝大家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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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5-09-12, 07:54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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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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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2
您的住址: 非想非非想處天
文章: 2,148
法律人用滴語法自成一系,實在誏偶們老百姓不知所云咧!
舊 2005-09-12, 07:58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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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88離線中  
frankk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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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335
去到警察局的時候死都不要承認有說過"好啦~就算是我動的好了~那你要怎樣才肯罷休啦"
她一口咬定是你朋友動他電腦,就叫他拿出證據來
舊 2005-09-12, 08:01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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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ku離線中  
fugitive
Powe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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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2
您的住址: 流亡中••。
文章: 691
"好啦~就算是我動的好了~那你要怎樣才肯罷休啦"
上面這句話有被錄音嗎,店裡租書資料的電腦是指硬體還是那些資料,如果只是在警局說要告也沒有用的,有佐證可以證明嗎。
通常這類熟人之間的糾紛都會有外人不知的部份或內幕,你只有聽到一方的說詞,不一定就是誰對誰錯,還是少管為妙,只是經驗之談別覺得在下為人無情。
舊 2005-09-12, 08:04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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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middle
Seni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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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0
您的住址: 高雄縣鳳山市
文章: 1,151
引用:
作者frankku
去到警察局的時候死都不要承認有說過"好啦~就算是我動的好了~那你要怎樣才肯罷休啦"
她一口咬定是你朋友動他電腦,就叫他拿出證據來

說到這部份
事實上更扯
對方與她在交接時
就已經設定好新秘碼了
她自己也沒又新密碼
要怎麼去更動資料啊
另外還賴她有動過鍵盤
這更誇張~之前電腦就她的
鍵盤上當然有她的指紋啊.....無言....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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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5-09-12, 08:15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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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midd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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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0
您的住址: 高雄縣鳳山市
文章: 1,151
引用:
作者fugitive
"好啦~就算是我動的好了~那你要怎樣才肯罷休啦"
上面這句話有被錄音嗎,店裡租書資料的電腦是指硬體還是那些資料,如果只是在警局說要告也沒有用的,有佐證可以證明嗎。
通常這類熟人之間的糾紛都會有外人不知的部份或內幕,你只有聽到一方的說詞,不一定就是誰對誰錯,還是少管為妙,只是經驗之談別覺得在下為人無情。


一般來說
事不關己~己不操心~
但怎麼說也是多年朋友
關心一下也是該然

說真格的
如果真是朋友
那就是錯也要挺到底
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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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5-09-12, 08:18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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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ku
Registered User
 

加入日期: Aug 2004
文章: 335
引用:
作者onemiddle
說到這部份
事實上更扯
對方與她在交接時
就已經設定好新秘碼了
她自己也沒又新密碼
要怎麼去更動資料啊
另外還賴她有動過鍵盤
這更誇張~之前電腦就她的
鍵盤上當然有她的指紋啊.....無言....


這就對了阿
到時候就告訴警察
"這間店四處都有我的指紋"
"早知道會被他反咬一口,在交接的時候就用布把鍵盤上的指紋擦掉"

放心啦~警察又不是笨蛋,你只要實話實說就行了
除非你朋友真的有動過
舊 2005-09-12, 08:30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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