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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引用:
作者swiss ymir
......(恕刪)......
請站在工作者的立場思考,感覺上您只有站在資方的立場思考欸~~~

什麼稱作應該?是誰定義的?什麼是合理?又是誰定義的?
老闆為什麼不怕找不到人?因為就是有人助紂為虐、就是有人為虎作倀、就是有人甘願為五斗米折腰,就好像以往軍中的學長學弟制,菜鳥變成學長後就忘了自己的苦日子,跟著老鳥欺負學弟;就好像媳婦熬成婆,一樣虐待自己的媳婦...

責任制與計時制各有優缺,但是不能資方只取其優點,而缺點全部由員工承擔吧?
員工只為糊口而已,但是資方卻是為了能賺更多的錢,到底誰佔有比較多優勢是顯而易見的。
儘管說資方也很多營運問題、也有很多風險必須承擔,但是相對的這些風險也是整個公司的人員都必須一同承擔的,因此資方並沒有在這方面吃虧。

轉貼一篇網路轉寄文章:
責任制 vs. 時間制

一般來說,私人的公司都有一個規定的上班時間,比如說八點到五點或是九點到六點。特別是工廠,絕對需要有這樣子的制度。
基本上來說,老闆以你工作的時數支付你的薪水,或者說明白一點,就是用錢買你的工時。這種叫做時間制,我想沒有人會有任何的意見。
那什麼叫做責任制呢?責任制的意思很簡單,就是你的工作,你必須把它做好、做完,而且必須對你的工作成果負責。
你愛幾點上班就幾點上班,愛幾點下班就幾點下班,一切以成果論英雄。就這麼簡單。
我想這個定義也應該沒有人會有任何的異議。


問題來了,台灣的公司實行的是「看什麼對公司有利制」。
早上上班時是時間制,遲到必須請假、考績變差、還得扣錢。
晚上還要看你事情有沒有做完。事情沒做完時是責任制,得加班把分內的東西做完,加班費?免談!誰叫這是你的責任?
如果你在下班許久之前就把事情早早做完了,不好意思,公司現在是時間制,不到規定的下班時間不許走,如果你早退,除了考績不好之外,還得要扣錢。
喔,還有,你能早早就把你分內的事情做完跟你的效率與能力無關,純粹是公司給你的工作量不夠。從明天開始,事情加倍!!


有沒有人能告訴我這是否合理?
千萬不要告訴我「這是合理的」,也不要告訴我「大家都是這樣子的。況且,你必須要入境隨俗」。
合理的制度應該是早晚一致。合理的制度應該是因職業而定。
試問,一個業務在下班打完卡之後是否應該陪客戶出去吃飯?
陪客戶出去吃飯是否算出差?如果是以時間制計算,是否應該發加班費?如果是公司行責任制,那為何要打卡?
早晚不一致的制度不但會造成工作上的混淆,還會帶來員工士氣上的低落。


至於「大家都是這樣子的」或是「入境隨俗」云云,更是胡說八道。我說過很多遍了,大數法則不見得正確,因為「也許大家都錯了」。
入境隨俗這種人云亦云的說法與作法更是不經過大腦的盲從。
當年的納粹黨便是如此,因為「大家都是這樣子的」,所以所有的納粹黨員必須盲目的服從命令以及盲目的「入境隨俗」,以致於納粹黨員在二次世界大戰時盲目的屠殺殺了數百萬猶太人。

一般來說,絕大部分的人都是十分敬業的。
如果公司不跟員工計較,員工付出的只有多,沒有少。

我有一個朋友,他所上班的公司以前是實行責任制,而大部分的員工仍然在九點左右到公司上班,了不起晚一點點到。
那時你在晚上十點時到他們公司去看,依然燈火通明,許多員工仍然在繼續努力奮鬥。

現在他們公司改行時間制,上下班要打卡,遲到早退要扣錢。
晚上七點不到,所有員工都已經走的差不多了。


你告訴我,以公司的角度來說,哪種制度比較划算?
尊重員工的公司,員工也會尊重公司。
就像我一位朋友講的:「我要的不多,只不過就是appreciation(感激,尊重)而已。」

台灣的公司不懂得尊重員工。
台灣的員工也只好學得會跟公司計較,哪裡有高薪哪裡去,忠誠度低落,也只不過是因應環境,適者生存罷了。

台灣的公司想要成為世界級的企業,先從「尊重制度」及「尊重員工」這種小事做起吧!!
     
      

此文章於 2004-11-25 03:28 PM 被 n_akemi 編輯.
舊 2004-11-25, 02:52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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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離線中  
n_akemi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引用:
作者Jungle
若果真如你所說的,花了一堆時間還生不出東西,那這家公司的稽核不是廢了就是在摸魚

現在我任職的公司,說不上是響噹噹的公司,可是工作性質和所謂的高科技研發人員差不
多都是加不完的班?
為何加班?誰不想回家陪小孩、散散心?還不就是公司要一直壓縮發展時程,本來正常工
時要一個月,給你壓到二星期,又不補人力,你說要如何做?就是加班了

真的要套用責任制,那應該是用在決策人員,而不是第一線的研發人員

引用:
作者swiss ymir
......(恕刪)......
但研發人員如果採計時制,混了一個月成果是0,請這人的效用完全沒達到
這樣還領薪,合理嗎???

兩位網兄,討論的是兩個問題吧?前者是公司內部制度問題,後者是員工工作方式的問題。
雖然說是兩個問題,但是早就糾結在一起了...

小弟贊成研發應該是責任制,但是公司研發人員的人數與研發時效的問題,好像都無法達成共識,資方的立場是人愈少愈好,速度愈快愈好,而員工的立場是人愈多愈好,時間愈長愈好。
不過實際上的情形又不是全然責任制,所以上下班要打卡計時、加班沒有加班費、研發時間不斷縮短,試問有多少員工受得了?老闆都會說:沒關係呀!你不作有人搶著要作...

小弟以為這裡的問題是雙方都不肯各退一步,只想著自己好過不要吃虧而已,結果就變成互相就問題推來推去的惡性循環;老闆不斷壓縮研發時間,員工不斷混水摸魚...

因此現在的徵人都是找相關科系,而且要有經驗,相信過一陣子這批人也會跑掉,然後又要重找,因此企業現在是連教育訓練都省了,這種情形員工哪來的忠誠度?公司員工流動率過大在老闆眼中大概不是問題吧?那再過幾年我們拭目以待...
 
舊 2004-11-25, 03:11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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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離線中  
u8526425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4,805
這樣看來
普遍來講研發薪水都挺不錯
但整體程度一直起不來
到底是誰的錯??
__________________
人性的醜陋就是,會在無權、無勢、善良的人身上挑毛病,卻在有權、有勢、缺德的人身上找優點。當無權、無勢、善良的人受到傷害的時候,還會站在所謂的道德制高點上,假惺惺地勸說無權、無勢、善良的人,一定要忍耐,一定要大度。

此文章於 2004-11-25 03:16 PM 被 u8526425 編輯.
舊 2004-11-25, 03:15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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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8526425離線中  
Jungle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0
您的住址: 高雄縣
文章: 181
我想n_akemi兄已經說的差不多了,我再補充一個例子
有一部HBO的電影 Pentagon War (名字應該是沒有記錯)
片中為了發展一台裝甲運兵車,前後花了大筆金錢及時間
最後以失敗收場,深入研究後才發覺是政策上的錯誤。
但是你能以研發人員效率不彰來蓋過嗎?
這才是我之前說的,決策者是責任制,但是研發人員不能以
單純的責任制來套用。
今日勞委會做此決定,不過是在替資方抬轎
舊 2004-11-25, 03:17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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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gle離線中  
n_akemi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引用:
作者swiss ymir
......(恕刪)......
3.其實責任制講通俗就是「計件制」,像銀行櫃檯、店員、警衛這種是「計時制」
要採哪種是看工作性質來決定的~並不是可以自由選擇的
另外,計件制不等於責任制吧?
請問研發一個案子,該案人員可以領多少獎金?如果是讓他們領月俸,那就不是計件制...

責任制是月領薪資,但是該件工作的內容必須於交付時間內完成,上下班時間不計時,工作地點不計較,只要時間到東西交出來就算完成。

計件制有點像設計費這樣,設計師接案子,憑案子多寡、規模來支領費用,不過一年所完成的件數有限,但是通常足夠吃一年;這裡舉例的部分是不包含工程施工,單純只有圖面設計。
或許也可以說計件制比較像沒有底薪的獎金制,工作內容可以用數量衡量,有作有錢沒作沒錢,又稱論件計酬。

此文章於 2004-11-25 03:26 PM 被 n_akemi 編輯.
舊 2004-11-25, 03:24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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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離線中  
n_akemi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引用:
作者Jungle
有一部HBO的電影 Pentagon War (名字應該是沒有記錯)
片中為了發展一台裝甲運兵車,前後花了大筆金錢及時間
最後以失敗收場,深入研究後才發覺是政策上的錯誤。
是不是本來要製作裝甲運兵車,後來一堆決策者裝肖欸,又加機槍又加炮塔又加鋼板的那一片?
結果裝甲運兵車變成坦克,一台只能載運幾位操作人員...
舊 2004-11-25, 03:32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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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_akemi離線中  
thjan65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32
對勞委會 越來越失望
主政者 不是為勞工爭權利起家的嗎 怎麼這般
真是換了位置換了腦帶
舊 2004-11-25, 03:32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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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jan65離線中  
hsinyic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28
引用:
作者thjan65
對勞委會 越來越失望
主政者 不是為勞工爭權利起家的嗎 怎麼這般
真是換了位置換了腦帶


很簡單
因為選舉到了
要向財團募款
舊 2004-11-25, 05:17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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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nyic離線中  
albert@46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問題是
這些責任
在正常的工時做不完
大大
你懂嗎

引用:
作者swiss ymir
其實責任制在某些職位是有其必要,不然真的很難約束與考核員工
世界各國都一樣

如果完全以工時來計薪,不以東西有沒有做出來
那長久下來最後勢必成了拖時間等下班的人民公社

不過還是應該有一些法規來規範比較好
舊 2004-11-25, 05:28 P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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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bert@46離線中  
Patlabor
Regular Member
 
Patlabor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61
理論上責任制是工作做完了,愛幾點走就幾點走
不過在台灣的話,如果你說你的工作已經做完了
那你的主管就會被老闆叫去罵,然後從明天開始你就會有2倍份量的工作要作
什麼,也做完了,那請重複上面步驟,差別只在於你工作的份量會變為4倍
然後..............哪來的然後,過不久你就過勞死了吧
所以大部分的老闆們總是濫用資本主義
我認為資本主義雖然追求的是利益,但不應只是老闆個人的利益
而應該是全體員工的利益才對
舊 2004-11-25, 06:46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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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labor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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