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
引用:
什麼稱作應該?是誰定義的?什麼是合理?又是誰定義的? 老闆為什麼不怕找不到人?因為就是有人助紂為虐、就是有人為虎作倀、就是有人甘願為五斗米折腰,就好像以往軍中的學長學弟制,菜鳥變成學長後就忘了自己的苦日子,跟著老鳥欺負學弟;就好像媳婦熬成婆,一樣虐待自己的媳婦... 責任制與計時制各有優缺,但是不能資方只取其優點,而缺點全部由員工承擔吧? 員工只為糊口而已,但是資方卻是為了能賺更多的錢,到底誰佔有比較多優勢是顯而易見的。 儘管說資方也很多營運問題、也有很多風險必須承擔,但是相對的這些風險也是整個公司的人員都必須一同承擔的,因此資方並沒有在這方面吃虧。 轉貼一篇網路轉寄文章: 責任制 vs. 時間制 一般來說,私人的公司都有一個規定的上班時間,比如說八點到五點或是九點到六點。特別是工廠,絕對需要有這樣子的制度。 基本上來說,老闆以你工作的時數支付你的薪水,或者說明白一點,就是用錢買你的工時。這種叫做時間制,我想沒有人會有任何的意見。 那什麼叫做責任制呢?責任制的意思很簡單,就是你的工作,你必須把它做好、做完,而且必須對你的工作成果負責。 你愛幾點上班就幾點上班,愛幾點下班就幾點下班,一切以成果論英雄。就這麼簡單。 我想這個定義也應該沒有人會有任何的異議。 問題來了,台灣的公司實行的是「看什麼對公司有利制」。 早上上班時是時間制,遲到必須請假、考績變差、還得扣錢。 晚上還要看你事情有沒有做完。事情沒做完時是責任制,得加班把分內的東西做完,加班費?免談!誰叫這是你的責任? 如果你在下班許久之前就把事情早早做完了,不好意思,公司現在是時間制,不到規定的下班時間不許走,如果你早退,除了考績不好之外,還得要扣錢。 喔,還有,你能早早就把你分內的事情做完跟你的效率與能力無關,純粹是公司給你的工作量不夠。從明天開始,事情加倍!! 有沒有人能告訴我這是否合理? 千萬不要告訴我「這是合理的」,也不要告訴我「大家都是這樣子的。況且,你必須要入境隨俗」。 合理的制度應該是早晚一致。合理的制度應該是因職業而定。 試問,一個業務在下班打完卡之後是否應該陪客戶出去吃飯? 陪客戶出去吃飯是否算出差?如果是以時間制計算,是否應該發加班費?如果是公司行責任制,那為何要打卡? 早晚不一致的制度不但會造成工作上的混淆,還會帶來員工士氣上的低落。 至於「大家都是這樣子的」或是「入境隨俗」云云,更是胡說八道。我說過很多遍了,大數法則不見得正確,因為「也許大家都錯了」。 入境隨俗這種人云亦云的說法與作法更是不經過大腦的盲從。 當年的納粹黨便是如此,因為「大家都是這樣子的」,所以所有的納粹黨員必須盲目的服從命令以及盲目的「入境隨俗」,以致於納粹黨員在二次世界大戰時盲目的屠殺殺了數百萬猶太人。 一般來說,絕大部分的人都是十分敬業的。 如果公司不跟員工計較,員工付出的只有多,沒有少。 我有一個朋友,他所上班的公司以前是實行責任制,而大部分的員工仍然在九點左右到公司上班,了不起晚一點點到。 那時你在晚上十點時到他們公司去看,依然燈火通明,許多員工仍然在繼續努力奮鬥。 現在他們公司改行時間制,上下班要打卡,遲到早退要扣錢。 晚上七點不到,所有員工都已經走的差不多了。 你告訴我,以公司的角度來說,哪種制度比較划算? 尊重員工的公司,員工也會尊重公司。 就像我一位朋友講的:「我要的不多,只不過就是appreciation(感激,尊重)而已。」 台灣的公司不懂得尊重員工。 台灣的員工也只好學得會跟公司計較,哪裡有高薪哪裡去,忠誠度低落,也只不過是因應環境,適者生存罷了。 台灣的公司想要成為世界級的企業,先從「尊重制度」及「尊重員工」這種小事做起吧!! 此文章於 2004-11-25 03:28 PM 被 n_akemi 編輯. |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
引用:
引用:
兩位網兄,討論的是兩個問題吧?前者是公司內部制度問題,後者是員工工作方式的問題。 雖然說是兩個問題,但是早就糾結在一起了... 小弟贊成研發應該是責任制,但是公司研發人員的人數與研發時效的問題,好像都無法達成共識,資方的立場是人愈少愈好,速度愈快愈好,而員工的立場是人愈多愈好,時間愈長愈好。 不過實際上的情形又不是全然責任制,所以上下班要打卡計時、加班沒有加班費、研發時間不斷縮短,試問有多少員工受得了?老闆都會說:沒關係呀!你不作有人搶著要作... 小弟以為這裡的問題是雙方都不肯各退一步,只想著自己好過不要吃虧而已,結果就變成互相就問題推來推去的惡性循環;老闆不斷壓縮研發時間,員工不斷混水摸魚... 因此現在的徵人都是找相關科系,而且要有經驗,相信過一陣子這批人也會跑掉,然後又要重找,因此企業現在是連教育訓練都省了,這種情形員工哪來的忠誠度?公司員工流動率過大在老闆眼中大概不是問題吧?那再過幾年我們拭目以待... |
||||
|
|
|
Elite Member
![]() ![]() ![]() ![]() ![]()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4,805
|
這樣看來
普遍來講研發薪水都挺不錯 但整體程度一直起不來 到底是誰的錯??
__________________
人性的醜陋就是,會在無權、無勢、善良的人身上挑毛病,卻在有權、有勢、缺德的人身上找優點。當無權、無勢、善良的人受到傷害的時候,還會站在所謂的道德制高點上,假惺惺地勸說無權、無勢、善良的人,一定要忍耐,一定要大度。 此文章於 2004-11-25 03:16 PM 被 u8526425 編輯. |
|
|
|
Major Member
![]() 加入日期: May 2000 您的住址: 高雄縣
文章: 181
|
我想n_akemi兄已經說的差不多了,我再補充一個例子
有一部HBO的電影 Pentagon War (名字應該是沒有記錯) 片中為了發展一台裝甲運兵車,前後花了大筆金錢及時間 最後以失敗收場,深入研究後才發覺是政策上的錯誤。 但是你能以研發人員效率不彰來蓋過嗎? 這才是我之前說的,決策者是責任制,但是研發人員不能以 單純的責任制來套用。 今日勞委會做此決定,不過是在替資方抬轎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
引用:
請問研發一個案子,該案人員可以領多少獎金?如果是讓他們領月俸,那就不是計件制... 責任制是月領薪資,但是該件工作的內容必須於交付時間內完成,上下班時間不計時,工作地點不計較,只要時間到東西交出來就算完成。 計件制有點像設計費這樣,設計師接案子,憑案子多寡、規模來支領費用,不過一年所完成的件數有限,但是通常足夠吃一年;這裡舉例的部分是不包含工程施工,單純只有圖面設計。 或許也可以說計件制比較像沒有底薪的獎金制,工作內容可以用數量衡量,有作有錢沒作沒錢,又稱論件計酬。 此文章於 2004-11-25 03:26 PM 被 n_akemi 編輯. |
|
|
|
|
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Earth
文章: 916
|
引用:
結果裝甲運兵車變成坦克,一台只能載運幾位操作人員... |
|
|
|
|
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32
|
對勞委會 越來越失望
主政者 不是為勞工爭權利起家的嗎 怎麼這般 真是換了位置換了腦帶 |
|
|
|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628
|
引用:
很簡單 因為選舉到了 要向財團募款 |
|
|
|
|
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Oct 2001
文章: 419
|
問題是
這些責任 在正常的工時做不完 大大 你懂嗎 引用:
|
|
|
|
|
Regular Member
![]() ![]() 加入日期: Apr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
文章: 61
|
理論上責任制是工作做完了,愛幾點走就幾點走
不過在台灣的話,如果你說你的工作已經做完了 那你的主管就會被老闆叫去罵,然後從明天開始你就會有2倍份量的工作要作 什麼,也做完了,那請重複上面步驟,差別只在於你工作的份量會變為4倍 然後..............哪來的然後,過不久你就過勞死了吧 所以大部分的老闆們總是濫用資本主義 我認為資本主義雖然追求的是利益,但不應只是老闆個人的利益 而應該是全體員工的利益才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