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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weng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79
引用:
作者bigDDD
騎士可能可以去凹對方沒走斑馬線
若依照路權可能就不用賠了


這是什麼奇怪的觀念?

若發生事故, 只能解釋為:路權較低的一方必須讓, 必定有責任
而不是路權較高的沒責任可以任意撞下去

所有駕駛人都有避免事故發生的責任
只有必不可避才可能無責
     
      

此文章於 2021-02-06 09:03 PM 被 michaelweng 編輯.
舊 2021-02-06, 09:02 P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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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weng離線中  
michaelweng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79
引用:
作者dkjfso
法官應該會看是不是有工作損失
不然可能不會判到那麼高


可能不會判很高,
但沒達成和解, 過失傷害易科罰金也是成本, 譬如判5個月就等於罰15萬
所以撞行人,
開價20萬之內不需要考慮, 花錢消災

撞出什麼問題就三五十萬很正常
律師的說法大致上就是這麼來的

除非駕駛人也受傷, 雙方都有傷害互相箝制
 

此文章於 2021-02-06 09:11 PM 被 michaelweng 編輯.
舊 2021-02-06, 09:09 P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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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weng離線中  
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所以... 騎車上路遇到類似情形,
如果難以避免會撞上時...
記得要把自己也摔傷..可能打起官司來就 5:5 波?!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21-02-06, 09:18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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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C212離線中  
jonydipo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5
文章: 0
違規的人還理直氣狀,
難怪一堆訟棍一天到晚到處製造假車禍或故意找人麻煩擄錢。
如果判免賠看以後誰敢亂穿越馬路。
舊 2021-02-06, 09:20 PM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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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nydipo離線中  
michaelweng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79
引用:
作者EAC212
所以... 騎車上路遇到類似情形,
如果難以避免會撞上時...
記得要把自己也摔傷..可能打起官司來就 5:5 波?!

確實有這個見解,

但應該不需要自己摔傷, 難免總是有小傷的, 只是自己不介意就誤了時機

車禍時要積極處理自己身上的小傷
能上救護車就上, 該報警就報警, 該做筆錄就做, 記得開診斷書
舊 2021-02-06, 10:03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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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weng離線中  
超軼絕塵
*停權中*
 
超軼絕塵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15
文章: 398
這個新聞我當下看時也認為只有上法院
應該可以不賠那麼高
但絕對有責任10w 8w絕對跑不掉
畢竟對方不算是在完全無法反應的範圍內冒出來的
舊 2021-02-06, 10:58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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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軼絕塵離線中  
blueck
Major Member
 
blueck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10
文章: 266
引用:
作者michaelweng
可能不會判很高,
但沒達成和解, 過失傷害易科罰金也是成本, 譬如判5個月就等於罰15萬
所以撞行人,
開價20萬之內不需要考慮, 花錢消災

撞出什麼問題就三五十萬很正常
律師的說法大致上就是這麼來的

除非駕駛人也受傷, 雙方都有傷害互相箝制

這已經是十年前的觀念了。
我也撞傷過行人,該行人也是骨折,我開車一點傷都沒有,對方提告但檢察官最後不起訴。
本來還要求償車損,老爸阻止就算了。
舊 2021-02-06, 11:27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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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ck離線中  
lkk1234567
Amateur Member
 
lkk1234567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41
記者的撰文裡有:....本來就可以向對方求償....違規是事實....

記者不該當法官

此文章於 2021-02-07 10:57 PM 被 lkk1234567 編輯.
舊 2021-02-07, 10:56 P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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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k1234567離線中  
Earstorm-5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17
文章: 1,436
真的要建立來杜絕首先違規的那個... 不然這類爭端永無止盡.
舊 2021-02-08, 07:14 AM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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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5離線中  
TrueAkuma
Junior Member
 
TrueAkuma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83
就騎士也提出賠償不就好了? 雙方再扣一扣看多少
__________________
目前服役中
ProMedia 5.1 + Pioneer 老解碼器繼續撐著用
Cheery G80-1800 LG OPTIMUS G PRO好讚阿!
DELL2707WFP 超大視野感動中!
舊 2021-02-08, 03:34 PM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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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ueAkuma離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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