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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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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因為忽視程序就會產生更多的問題。 這是實質正義與程序正義的課題,您可以自己去研究一下,制度這樣設計是有理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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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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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上次留學生在美國遇臨檢沒停車,結果美國警察廣播不停車就開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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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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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理論可以說得頭頭是道,但很多實務是理論談不到的,人有沒有喝酒一靠近就可以聞到。 根據酒氣就可以合理懷疑有酒駕,酒駕有可能觸犯刑法,哪裡不能盤查?就像你帶一把和真槍差不多的玩具槍在街上趴趴走,被盤查很合理吧? 如果警察聞到酒氣還不能酒測,那真的是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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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 ![]() 加入日期: Mar 2008
文章: 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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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若真的路上狂飆, 就違反交通規則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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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ior Member
![]() ![]() ![]()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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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講了那麼多 程序正義 結果程序正不正義完全由每個人的主觀來判定 不同人有不同標準 這就是個笑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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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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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新聞記者寫的東西可信度你認為有幾分? 但我知道法官肯定不是看記者寫的內容來判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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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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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法官真的都是不食人間煙火,我就不信他們不知道喝酒人身上會有酒味。警察要求酒測一定有所本,最後酒測也都證明那些人確實有喝酒。
這些只會理論的法匠,真的是台灣的大亂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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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Member
![]() ![]() ![]() ![]()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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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我不知道法官根據什麼判,但我可以肯定警察一定是聞到酒味才酒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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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17
文章: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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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你說的都是假設的 記者寫的也是加油添醋的 你認為法官開庭時會只看你說的這些新聞跟假設就判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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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teur Member
![]() 加入日期: Jun 2002 您的住址: 太陽系
文章: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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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認為警察持搜索票搜索某戶時
該戶屋內人員跑至隔壁戶或隔壁棟時 警察追還是不追???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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