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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形跡可疑卻不能盤查 , 是要警方怎麼破案 ? (https://www.pcdvd.com.tw/showthread.php?t=1139431)

S.P. 2017-12-22 09:59 AM

形跡可疑卻不能盤查 , 是要警方怎麼破案 ?
 
不能因為形跡可疑就盤查,且追到私人領地,程序不法,判決酒駕男子無罪

不就是因為形跡可疑才被查到酒駕 ,
且很多案件也是因為歹徒形跡可疑 , 被警方注意到才破案的 ,

法官這樣引用法條感覺像在教人用這招躲酒測 :think:
形跡可疑不能做盤查 ,
那酒駕者開在路上沒出事 , 遇到臨檢也可以拒測啊 ,
為什麼還要立法開罰 ?

nomad 2017-12-22 10:06 AM

問題點出在 法官可以随他心意解釋法律而無任何責任
換個法官就完全不一樣了
這跟立法無關

Jo Jo Chin 2017-12-22 10:16 AM

引用:
作者S.P.
不能因為形跡可疑就盤查,且追到私人領地,程序不法,判決酒駕男子無罪 (https://www.ttv.com.tw/news/view/10612200013400I)

不就是因為形跡可疑才被查到酒駕 ,
且很多案件也是因為歹徒形跡可疑 , 被警方注意到才破案的 ,

法官這樣引用法條感覺像在教人用這招躲酒測 :think:
形跡可疑不能做盤查 ,
那酒駕者開在路上沒出事 , 遇到臨檢也可以拒測啊 ,
為什麼還要立法開罰 ?


臨檢跟盤查是不一樣的..

S.P. 2017-12-22 10:19 AM

引用:
作者nomad
問題點出在 法官可以随他心意解釋法律而無任何責任
換個法官就完全不一樣了
這跟立法無關

感覺法官的解讀空間很大 , 但有些法官卻不管判決後產生的影響 ,
他覺得是落實合法蒐證 , 有心人卻看到有樣學樣的典範 ...

引用:
作者Jo Jo Chin
臨檢跟盤查是不一樣的..

對定義這行為與執行者來說有差別 , 對一般人來說有差嗎 ?
近期不管是閃臨檢或盤查的案例都有了 ,
對有心人來說都像是在示範不爽被警察接觸 , 閃、躲、跑就對了

S.P. 2017-12-22 10:31 AM

上一篇回應超過編輯時間、補一下 ~
拒酒測免罰 高院:人民沒無端酒測的義務

冰的啦魔王大人 2017-12-22 10:34 AM

以後被攔檢,趕快跑回家把門關緊就對了.
:laugh:


魯飛 2017-12-22 11:01 AM

引用:
作者S.P.
不能因為形跡可疑就盤查,且追到私人領地,程序不法,判決酒駕男子無罪 (https://www.ttv.com.tw/news/view/10612200013400I)

不就是因為形跡可疑才被查到酒駕 ,
且很多案件也是因為歹徒形跡可疑 , 被警方注意到才破案的 ,

法官這樣引用法條感覺像在教人用這招躲酒測 :think:
形跡可疑不能做盤查 ,
那酒駕者開在路上沒出事 , 遇到臨檢也可以拒測啊 ,
為什麼還要立法開罰 ?

先不說新聞有沒有加油添醋,看一下新聞最後面一段
我覺得就法理角度來看、法官出發點沒有,只是酒駕還是太顧人怨了...

================
輔大法律系教授吳豪人指出,警察最常見的取締原因是形跡可疑,但法律講究程序,沒有合法蒐證,就可能造成冤案,本案法官可能是想立下規範,讓警方依法蒐證,認為「法官用心可敬!」
================

Jo Jo Chin 2017-12-22 11:06 AM

引用:
作者S.P.
感覺法官的解讀空間很大 , 但有些法官卻不管判決後產生的影響 ,
他覺得是落實合法蒐證 , 有心人卻看到有樣學樣的典範 ...


對定義這行為與執行者來說有差別 , 對一般人來說有差嗎 ?
近期不管是閃臨檢或盤查的案例都有了 ,
對有心人來說都像是在示範不爽被警察接觸 , 閃、躲、跑就對了


不爽被警察接觸不能跑躲閃嗎?還是看到警察就要立正站好?

AndyCandy 2017-12-22 11:13 AM

這要看追回家是什麼狀況,如果嫌犯下車還沒進家門,
在騎樓或路邊酒測就沒話說,如果跟著進到嫌犯家裡就有問題,
只是懷疑酒駕不能成為侵入住家的理由吧?

S.P. 2017-12-22 11:25 AM

引用:
作者Jo Jo Chin
不爽被警察接觸不能跑躲閃嗎?還是看到警察就要立正站好?

如果你只是想咬文嚼字、嘴砲就不用費心回了

引用:
作者AndyCandy
這要看追回家是什麼狀況,如果嫌犯下車還沒進家門,
在騎樓或路邊酒測就沒話說,如果跟著進到嫌犯家裡就有問題,
只是懷疑酒駕不能成為侵入住家的理由吧?

找到另一篇有寫的比較詳細的
酒駕拒測逃回家 累犯男無罪

文中是說酒駕者已成功逃回住家地下室、所以法官才這樣判 ,
之後有樣學樣的可能會變多吧 ,
拼了命逃回私人領域、也不管路上狂飆的意外風險 ,
成功了啥都不用罰、還可以怪警察有錯

製造問題的人為了逃避該擔的責任 ,
其他人要倒楣一起分攤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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