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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形跡可疑卻不能盤查 , 是要警方怎麼破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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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跡可疑卻不能盤查 , 是要警方怎麼破案 ?
不能因為形跡可疑就盤查,且追到私人領地,程序不法,判決酒駕男子無罪
不就是因為形跡可疑才被查到酒駕 , 且很多案件也是因為歹徒形跡可疑 , 被警方注意到才破案的 , 法官這樣引用法條感覺像在教人用這招躲酒測 :think: 形跡可疑不能做盤查 , 那酒駕者開在路上沒出事 , 遇到臨檢也可以拒測啊 , 為什麼還要立法開罰 ? |
問題點出在 法官可以随他心意解釋法律而無任何責任
換個法官就完全不一樣了 這跟立法無關 |
引用:
臨檢跟盤查是不一樣的.. |
引用:
感覺法官的解讀空間很大 , 但有些法官卻不管判決後產生的影響 , 他覺得是落實合法蒐證 , 有心人卻看到有樣學樣的典範 ... 引用:
對定義這行為與執行者來說有差別 , 對一般人來說有差嗎 ? 近期不管是閃臨檢或盤查的案例都有了 , 對有心人來說都像是在示範不爽被警察接觸 , 閃、躲、跑就對了 |
上一篇回應超過編輯時間、補一下 ~
拒酒測免罰 高院:人民沒無端酒測的義務 |
以後被攔檢,趕快跑回家把門關緊就對了.
:laugh: ![]() |
引用:
先不說新聞有沒有加油添醋,看一下新聞最後面一段 我覺得就法理角度來看、法官出發點沒有,只是酒駕還是太顧人怨了... ================ 輔大法律系教授吳豪人指出,警察最常見的取締原因是形跡可疑,但法律講究程序,沒有合法蒐證,就可能造成冤案,本案法官可能是想立下規範,讓警方依法蒐證,認為「法官用心可敬!」 ================ |
引用:
不爽被警察接觸不能跑躲閃嗎?還是看到警察就要立正站好? |
這要看追回家是什麼狀況,如果嫌犯下車還沒進家門,
在騎樓或路邊酒測就沒話說,如果跟著進到嫌犯家裡就有問題, 只是懷疑酒駕不能成為侵入住家的理由吧? |
引用:
如果你只是想咬文嚼字、嘴砲就不用費心回了 引用:
找到另一篇有寫的比較詳細的 酒駕拒測逃回家 累犯男無罪 文中是說酒駕者已成功逃回住家地下室、所以法官才這樣判 , 之後有樣學樣的可能會變多吧 , 拼了命逃回私人領域、也不管路上狂飆的意外風險 , 成功了啥都不用罰、還可以怪警察有錯 製造問題的人為了逃避該擔的責任 , 其他人要倒楣一起分攤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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